民警身边多了“监督员”
2015-12-23
文_本刊记者李天锐
民警身边多了“监督员”
文_本刊记者李天锐
“我理解,所长主管业务,担负起主体责任;我既是教导员又是纪检员,监督起来更有力道。还有,过去有举报是分局纪检组来查,现在群众举报,我们也被赋予了一些调查权,责任也更大了。”
专(兼)职纪检员围绕民警规范执勤执法开展监督检查。
“片中的主人公从劳动模范,蜕变为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的阶下囚,教训真的非常深刻,提醒我们遵纪守法,做到干净干事。”
这是2015年6月24日,成都市天府新区公安分局太平派出所民警观看警示片《国资之蠹》后的讨论现场。组织这次活动的派出所教导员何骏,还有一个新的身份——太平派出所兼职纪检员。
自2015年初开始,成都市公安局在基层科所队推行由教导员(或分管政工的领导)兼任纪检员。短短几个月间,一支多达800余人的纪检监察队伍已渐渐形成,并被纳入管理。它的出现,亦在基层荡起涟漪。
警界大案“逼”出来的新模式?
“在基层科所队推行由教导员担任纪检员,是更好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当前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内容。”成都市公安局纪委干部告诉廉政瞭望记者。
他解释:“如今,我市公安系统有近两万人,加强监督成为迫切需要。而通过给科所队领导‘压担子’,在不增加编制职数的情况下,即可延伸监督触角、壮大纪检监察力量。”
考虑到各基层科队所教导员本身担负着队伍管理的职责,在民警中威望高,担任兼职纪检员的重任,就落在了这群人的肩上。
毋庸讳言,推行这一模式,还与过去该系统曾出现过一些问题有关。官方报告显示,最近几年,成都公安系统每年被移送司法的民警数量呈上升态势。如2014年,龙泉驿区公安分局原政委刘欣、原纪检组长李代富因为为“黄赌毒”场所长期提供保护、受贿而分获十年以上刑期,在当地警界产生了很大震动。
此外,公安系统一直广受关注,其中一个特殊性在于,几乎每个民警都有执法权。“个别民警在执法中,也曾出现过办事效率不高、执法不规范等情况,引起群众不满,造成信访投诉等。”上述人士称,推行新模式,也旨在“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
知情人士介绍,早在2014年底,市公安局就开始对此进行酝酿,得到了成都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左正的大力支持。今年初,在基层科所队推行教导员兼任纪检员,被写入《2015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方针确定后,如何指导各区(市)县公安局具体实施?市局纪委的做法是,在上述框架下,倡导先行先试,即由各区(市)县公安局纪检组(纪委)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担任纪检员的条件。之后,市纪委常委、市公安局纪委书记王德运召集各区(市)县公安局纪检组长和专(兼)职纪检员代表召开座谈会,阐明改革的背景、意义以及市局党委推进改革的决心,为各单位的探索提供改革思路和组织保障。
基层的摸索也迅速展开。武侯区公安分局行动最迅速,制定了《专(兼)职纪检员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郫县公安局在基层科所队分设专职、兼职纪检员,专职纪检员对民警展开监督,后者“紧盯”的对象则是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
严惩违规民警,也为其澄清事实
今年4月,接到派驻刑警大队担任专职纪检员的通知时,李伟志并不意外。2009年到金牛公安分局纪检组前,他就在刑警大队工作了几年,对纪检监察业务和刑警工作都很熟悉。
金牛分局的模式,较前述几个分局亦有差异——在50人以上的单位、各派出所和50人以下的机关科室队分设专职、兼职纪检员。李伟志的任务,是协助刑警大队教导员李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监督、宣传教育等。
“朝会”之前的“会前学纪”,让李伟志倾力颇多。“要准备材料,学习各级纪委和公安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目前刚入手了新版《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还要准备最新的警示教育片。”李伟志告诉记者。
此类会议亦可发挥“正面激励”的作用。如在一次会议上,某大队就对在查处酒驾中拒贿1000元的民警及协管员提出表扬,要求全体人员向先进看齐,做到廉洁自律。
在纪律作风及日常行为监督方面,纪检员的作用同样突出。金牛分局抚琴派出所兼职纪检员罗传林除了督查重点工作进度,及时给所长及分管业务领导“加压”、“敲警钟”外,还多次纠正个别民警的行为,如正式场合着装不规范、对群众言语态度不友好等。
“我理解,所长主管业务,担负起主体责任;我既是教导员又是纪检员,监督起来更有力道。”罗传林说。“还有,过去有举报是分局纪检组来查,现在群众举报,我们也被赋予了一些调查权,责任也更大了。”
让金牛分局西华派出所兼职纪检员赵勇难忘的,就是一次对民警“失职”行为的调查。
一天,所里来了两名情绪十分激动的外地商人。他们一口咬定,所里民警私放“小偷”。赵勇连忙带人赶往事发现场。经过3日调查,真相大白:举报人因家中有被盗痕迹,怀疑附近一名无家可归者并将其抓住。警察凌晨出警将该流浪汉带上警车时,被其挣脱逃走。
赵勇帮民警洗脱“私放小偷”罪名的同时,亦按规定对其工作的失误做出处罚:因其接出警时没及时打开执法仪,对群众指认的嫌疑人未按规定处置,该民警被诫勉谈话,做出深刻检查,并被扣发季度目标奖。
除了发力监督,还要对工作及时留痕。“今天和家在外地的xx同志进行谈话……了解其国庆休假安排,提醒注意遵守各项规定。”这是今年9月20日,天府新区分局煎茶派出所兼职纪检员廖威川,与民警进行节前廉政谈话的记录。
天府新区分局纪委人士介绍,该局将基层科所队教导员、纪检员、督察员“三员合一”,建起“教育学习”、“举报投诉”、“检查督促”三本台账,记者随机翻开一本看到,台账中记录着各地民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该人士称,这些台账,正倒逼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兼职纪检员除了督查重点工作进度,及时给所长及分管业务领导“加压”、“敲警钟”外,还多次纠正个别民警的行为。
履职如何更深入
据记者了解,在一些地方,公安局科所队也设置有专(兼)职纪检员。但像成都一般,明确要求纪检员由教导员(或分管政工的领导)兼任的,尚不多见。
几个月来,基层纪检员们也遇到过各种问题。记者采访中,一些兼职纪检员提出了建议,如“加强对专(兼)职纪检员的宣传,尤其是宣布纪检员上任,应在全员大会进行,扩大影响力”、“多对纪检员进行纪检业务培训”、“试行不同单位交叉检查”等。
对此,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鲁杰表示:“基层的合理建议已纳入市局下一步工作计划,纪委正在研究制定统一的管理办法,优化条线管理,通过延伸监督触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使我们的民警少犯错、不犯大错。”
一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0月底,成都公安机关共设立专(兼)职纪检员830人,其中各区(市)县公安局基层科所队设专(兼)职纪检员735人,市局机关处、队设专(兼)职纪检员95人。
不过,建立健全队伍之后,兼职纪检员们怎样合理分配精力,如何利用自身优势,将履职引向深入,更好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上级如何加强保障……成都公安系统对专(兼)职纪检员的探索仍有一段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