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神秘”的纪委审案
——富顺县纪委案件公开审理观察
2015-12-23舒炜
文·图_本刊记者 舒炜
不再“神秘”的纪委审案
——富顺县纪委案件公开审理观察
文·图_本刊记者 舒炜
纪检监察机关审理党纪政纪案件的方式,主要是由案件审理室人员根据调查组移送的调查卷宗进行审核,并单独与违纪人员进行审理谈话后提出审理意见,很多人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违纪案件很“神秘”,而公开审理就是要去除这种“神秘化”。
“要说8月28日那天中午饮酒,我是承认的,但这并非导致了下午不能正常工作。当时只喝了一杯,后来调查人员不还喊我签字嘛,怎么能说我不能正常工作呢?”
刘峻峰说出这番话时显得有点费力,鼻音也有些重,毕竟他此时坐在县纪委公开审理中的违纪人员席一侧、标有违纪人员座牌旁的一个位子上。接近40岁的他体型有点胖,是四川富顺县宝庆乡村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因涉嫌上班时间呈醉酒状态,并与前来办事的群众发生争吵被举报,进而被纪律审查。
他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大家都晓得,我有喉梗阻,呼吸不畅,长期用脑容易嗜睡。不管我中午饮酒与否,中午都要打瞌睡。我可是有医院病情鉴定的。”
廉政瞭望记者了解到,公开审理是富顺县纪委的一个“拳头产品”,这也是当地多年来案件审理工作“零申诉”的一个缩影。但和之前的公开审理不同,这一次遇到了被调查人对调查结论不服的情况,引起旁听席上一阵小声喧哗。大家都在看,这场公开审理进行下去,将会是何种结局?
从“强硬”到“服软”
对刘峻峰违纪案的公开审理是在10月26日下午进行的,旁听人员涵盖了宝庆乡机关全体公务员、事业单位中层干部以及全体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从程序上看,分为违纪错误事实调查、错误事实质证、错误认识和纠正、总结陈述共四个阶段。”富顺县纪委审理室主任林进介绍。一名纪委干部则在一旁“提醒”记者,其中错误事实质证往往是最有“看点”的阶段。在这场公开审理中,双方质证的确也有不少“看点”,值得关注。
主审人:当天上午保和村支书谢天贵、文书古荣到你处递交材料,你当时能预测什么时间办完不?
刘峻峰:不能。
主审人:上午整不完,下午继续整?
刘峻峰:恩,当时12∶40才完。
主审人:中午饮酒是谁提出?
刘峻峰:谢天贵。他说整到这个时候了,干脆一起吃个饭。
主审人:你清楚当时的情况上班累了,为什么还要饮酒?是否有其他原因?
刘峻峰:是我不重视。
主审人:1∶20左右饮完酒,你就回了便民服务中心?
刘峻峰:恩。
主审人:你和前来办事群众争吵持续时间多久?
刘峻峰:10多分钟。
主审人员:吵完后你都干了什么。
刘峻峰:扑在办公桌上睡觉。
主审人员:是不是纪委3点多来找你,你才醒?
刘峻峰∶对。
主审人员:你平时睡到多久?
刘峻峰:一般是睡到下午2点半。
主审人员:那你那天为什么睡那么久,就是因为饮酒?
刘峻峰:是。
……
此时,旁听席上的小声议论又多了起来,刘峻峰也一直微低着头。
主审人又播放了一段县纪委工作人员当天在接到举报后,从县城赶到宝庆乡便民服务中心拍摄的一段视频。视频中的刘峻峰趴在办公桌上鼾声大作长达10余分钟,旁边有人用手拍打或摇晃他的肩膀,仍然未醒。
“这还叫‘能正常工作’?”一名乡镇干部吐槽,“证据确凿,肯定是违纪了。”
紧接着,主审人在翔实证据面前的犀利问话,让刘峻峰完全低头,在座的党员们也打消了“疑虑”。不过,廉政瞭望记者对公开审理的疑虑才刚开始。
如何避免公开审理成为“作秀”?
“有人说,能拿出来公开审理的案件,都是经过特意挑选,万无一失的?那不是成了作秀?”廉政瞭望记者问道。
“不能这么认为,像今天这个案子,就有被调查人对调查结论不服的情况。公开审理可以使被调查人充分地发表意见,给予被调查人充分的申辩权还有其他党员干部对处理违纪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此外,如在错误事实证据、定性等方面有较大争议的案件案件,我们也努力争取采取进行公开审理,因为这类案件往往更具有以案说纪的教育意义。”富顺县纪委常委易树英表示。
“既然是公开审理,普通党员是不是都可以来旁听?”
“公开对象范围视案情具体需要确定,可以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公开,可以在发案单位以及当事人所在单位公开,也可以在其它单位、部门党员干部中公开。”
“那刘峻峰这个案子是不是有点小?”记者仍有点不“甘心”。
“我们对公开审理案件的选择是有明确规定和要求的,不能只从级别和涉案金额上来看。今天这个案子属于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就很有意义。”
易树英是上一次公开审理的主审人,那起案件的当事人唐群英身兼石道乡党委委员、组宣委员、纪委副书记、党政办主任多个职务。当时在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他一是没有按照组织程序接转石河村支部两名党员的组织关系,造成其中一名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在当选后组织关系错误;二是未按照规定的发展党员组织程序,擅自在系统中将一名未经组织批准转正的预备党员录入为中共正式党员。
最终,唐群英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该案也在各个层面都被认为很成功,尤其是唐群英在最后陈述时的后悔,让警示教育意义得以充分体现。富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程刚远表示,公开审理有两个目的,一是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为准绳来公平公正审理案件,让其心服口服;二是可以让大家了解涉案人员到底是如何违纪的,用身边事、身边人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这在唐群英案里都达到了。
“当然,能否公开审理,很重要一点,是要看被调查人自己是否愿意,如果不愿意,我们纪委是不会勉强的。”易树英补充说。
主审人在翔实证据下的犀利问话,让违纪人员最终完全低头。
公开审理,去神秘化
近年来,全国多地纪检监察机关都在增加公开审理这一方式的频率,起到的效果也是各异。
但这里面绝大部分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让很多人觉得“不过瘾”。“群众其实对公开审理的认识有个误区,都盼着看个大要案。现在讲求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公开审理不是公审大会,不可能选择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来进行,而是要以案说法,来警示身边的党员干部,当前聚焦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谁说没有意义?”某市纪委干部表示。
就四川来看,武胜县纪委今年首次试行了乡镇交叉审理,由县纪委审理室作为指导组,白坪乡纪委担任审理组,飞龙镇纪委任检诉组,公开审理了飞龙镇刁家岩村党支部书记刁明起和村委会主任刁治文违纪案件。
富顺县纪委公开审理的刘峻峰一案,也是由同属富顺县纪检监察第二片区工作组的古佛镇纪委进行调查的。在不少县纪委干部眼中,把片区工作组和乡镇纪委作为审理主体,可以提高他们的纪检业务水平。就案件本身而言,也可以增加透明度和公正性。
“既然是公开审理,如果有助辩人、证人的加入,能增加案件的说服力,整体效果会更好一些。”西部某县纪委审理室主任表示,现在多地纪委推动的公开审理,或多或少存在助辩人缺位的现象,这和普通党员的意识和案件本身的简繁程度有关。
尤其是大多数被调查人对申请助辩的认识不到位、不想扩大知情面或者对公开审理缺乏信心,不申请助辩,更不愿意公开审理。如某县纪委最近3次的公开审理,被调查人都放弃了申请助辩。“他们有种错误认为,申请了助辩,好像就是在和组织对抗,处罚也会从重。”该县纪委副书记如此分析。
他还有些焦虑地表示,有的案件即使有助辩人,但在公开审理前,被调查人、助辩人提出的辩护意见,都按规定事先递交到审理室,审理室根据辩护意见做好了答辩准备,只是在公开审理现场双方再进行演示,很容易把公开审理沦为走过场。
另外,有的基层党员对记者表示,自己的确有思想顾虑,加上对党纪条规的掌握程度有限,觉得自己难以胜任助辩人。这客观上致使助辩人的选择范围相对较窄,有些地方纪委建立了助辩人信息库,但效果不是特别理想。
对此,易树英也坦承,各地都在进行公开审理的探索,也有不少值得思考和完善的地方,如果一个公开审理的案子选择不当,调查不清,甚至可能会有相反的效果。这不仅需要在审理时严密把关,也需要基层纪委在平时做好点滴积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修养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