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朵朵的时光机
2015-12-21余明静
余明静
十二岁那年,郑朵朵最想要一对暗红色美瞳,这样就可以把她的奥义(最终极的绝招)练得更加完美。
当别的女孩子懵懵懂懂地穿上束身短裙,开始小心翼翼地涂睫毛膏的时候,郑朵朵却穿着妈妈的长筒靴子,把宽大的校服裤脚塞进去,拿一把长柄雨伞当绝世武器;当别的孩子开始脸红羞涩,躲在被子里看言情小说的时候,郑朵朵依旧坐在电视机前,想象着自己是个拖着长刀的女英雄,拯救处在水深火热中的人们。她在别人眼中是个十足的怪胎,别人在她眼中尽显庸俗。
郑朵朵的同桌是一个瘦瘦的男孩,叫陈诚,个子还没有她高,显得有些懦弱,总是被同班同学欺负。只有郑朵朵由衷地对他表示好奇,她觉得这个男生十分神秘。
“陈诚,你一定是个有秘密的人!”一天上课,郑朵朵悄悄凑近陈诚说。
陈诚明显被吓了一跳,但是他很快便压低了声音,用一种自认为深沉的语调说:“呵,这世界上,没有人能懂我。”
那些懦弱一定是他的伪装!郑朵朵觉得自己找到了同类,小宇宙“噗噗”地开始燃烧,兴奋地握紧拳头:“孤的家乡在遥远的地方,孤蛰伏多年,就是为了等待吾王的苏醒,这个世界,将由孤来拯救!”
只是陈诚和郑朵朵都不知道,他们心心念念想要打败的怪物,无时无刻不在周围,只可惜有的人穷尽一生也无法将其打败,有的人成为了它们的奴隶,有的人已经忘记了它们。
初二那年,郑朵朵离开家,转学到一所很小的学校,偏僻靠山,操场跑道是炭灰铺的,教室窗户缺了几面玻璃,冬天会有冷风“嗖嗖”地灌进来。她自我安慰着,这个神秘的地方一定有王留下来的宝藏,于是,原本有些低落的心情再次激昂澎湃起来。
学校是寄宿制的,脱离父母管教的郑朵朵更加习惯于趴在桌子上写她的故事:长发少女鲜衣怒马,狂风萧瑟,扬起千层沙尘。她不善言辞,习惯于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这成了其他人孤立她的理由。
第一次受了欺负不能再躲到父母身后;第一次因为自己的奇怪言行被老师叫去谈话;第一次品尝到没有同伴的滋味——一个寝室十二个女孩,晚上聊天时,她们故意忽视她说的每一句话。她缩在被子里,抱着她从北方带来的玩具狗——那是她的“使魔”,喃喃自语:“待吾王归来之日,孤将君临天下!”
可是她追随了多年的王,究竟在哪里?她从来没有见到过传说中的王,也从来没有真正打倒过怪物。她突然开始迷茫,眼前没有丝毫变化的高大墙壁,仿佛在嘲笑她的懦弱无知。“我快要被这些怪物消灭了,怎么办?”她有些绝望。
郑朵朵考上了一所不错的高中,她开始改变初中时的压抑与难过,笑闹着和周围的人谈论明星八卦。青春期的少女总是有无尽的话题:喜欢谁,在哪里买的衣服便宜又漂亮,什么品牌的护肤品很好用……郑朵朵像是给自己戴上了一副面具,每天笑着和大家谈论着自己不熟悉的话题。
没有人会跟她说,其实我来自遥远的地方,我要打败魔王。她自己也明白,那不过是小女孩不合实际的幻想罢了,对于想要假装大人的孩子来说,那些行为显得拙劣、幼稚又可笑。
眼睛酸酸胀胀的,鼻子痒得难受,有水滴顺着眼角滑下,悄无声息。
郑朵朵终于明白,自己长大了。她开始接受既定的一切,与其他人一样,等待每一个黎明,送别每一个黑夜。
只是心中永远缺了一块,再也填不满。
高考前一天晚上,郑朵朵蜷缩在床上,认真地看着她的“使魔”,用深沉的声音说:“隐藏于黑暗之中的万能之神啊,孤愿意为您效劳,请实现孤的愿望吧!”然而什么都没有发生。玩具狗幽黑的眼睛静静地瞧着她,仿佛有细微的笑意。寝室里其他人纷纷朝她翻着白眼,喊着:“郑朵朵你够了,明天考语文的时候请你不要那么中二,发挥出你文艺小青年应有的水平吧!”郑朵朵笑着,没有理她们,只是望着“使魔”的眼睛,然后闭眼低头,用自己的额头触碰它,笑道:“再见,吾王。”
再见,十二岁的郑朵朵。
考试结束后她回到家,妈妈正在收拾她的东西,郑朵朵这才发现柜子里囤了她整个初中时期的记忆:空白的培优练习簿,被画得乱七八糟的草稿本,还有专门挑出来写小说的本子,竟有十多本。她来了兴致,一页一页翻着,那些稚嫩的“黑历史”让她羞得耳根发红,这是有多自恋才能写出来的东西啊!
“把这些东西收拾收拾,不要的都卖掉算了。”妈妈正在一旁用蛇皮袋装她早已过期的书本和练习簿,看见她手里的本子,便问:“那是什么,还要不要?”
她的脸腾地一下红了,支支吾吾地说不要了。为了不让妈妈看见,她直接把它们塞到袋子里面,怕不保险,又塞了一堆乱七八糟的练习簿进去。
妈妈只是奇怪地看了她一眼,也没有多问,就拖着蛇皮袋出去了。郑朵朵趴在窗前,看着妈妈跟收废品的老人谈好价钱,把蛇皮袋放上他的三轮车,然后老人吆喝一声,骑着三轮车慢慢远去。
大概是三轮车有些老旧了,车轮“嘎吱嘎吱”的声音不断传来,郑朵朵感觉心脏猛地收缩了一下,仿佛什么很重要的东西正随着老人的背影渐渐远去。
好难过。她怔怔地抬手捂住心脏,像一条脱水的鱼,在阳光灼热的岸边绝望地呼吸着,呼哧,呼哧,呼哧。
呼哧。
毫无预兆地,郑朵朵突然推开门跑出去,不顾背后妈妈的喊声,跑得很快。六月的阳光极其刺眼,晒在裸露的皮肤上让人感到有些疼。她跑了很久,终于追上那个老人。她发疯似的扯开蛇皮袋,抖出乱七八糟的书,拼命地翻找。老人被吓了一跳,眼前这个女娃娃因为疾跑,衣服变得凌乱,头发也散开了,脚下的拖鞋丢了一只,狼狈极了,但是她的一双眼睛却格外清亮。
终于,郑朵朵捧出十几本写满了字的普通横格本,如获至宝。她不好意思地朝老人笑笑想要给钱,老人摆摆手示意不必了,三轮车“嘎吱嘎吱”地响着,再度远去。
“哇——”哭声毫无预兆地响起。郑朵朵离家五年,总共只哭了三次,一次怀疑了世界,一次领悟了成长,最后一次,却是因为见到了十二岁的自己。总有一天,她会衣着鲜亮,戴上面具;总有一天,她会对十八岁的自己嗤之以鼻。她知道,在这个世界中,“萌”和“中二”不能当饭吃,可是,那名鲜衣怒马的少女,正立在海的那端,笑吟吟地看着自己。
嘿,郑朵朵,你从“中二病”那里毕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