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强化管控落实数量质量平衡
——访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锋
2015-12-21冯业茂
◎本刊记者 冯业茂
多措并举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强化管控落实数量质量平衡
——访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锋
◎本刊记者 冯业茂
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锋(左)接受本刊记者采访
新乡市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近年来,该市坚持把保护耕地作为土地管理的首要任务,多措并举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强化管控落实数量质量平衡,为巩固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新乡优质粮生产基地的地位作出了积极贡献。近日,本刊记者就耕地保护工作专访了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锋。
记者:王局长,你好。我们知道,新乡市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也是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请你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好吗?
王锋:好的。新乡市土地总面积7252.65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5%。其中,耕地面积608.27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55.91%。
新乡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优质小麦生产基地,优质粮比重达85%。农业产业化全省领先,原阳大米被誉为“中国第一米”,延津小麦在全国有较高的知名度,封丘县是全国最大的金银花种植基地。2014年全年粮食播种面积813.4万亩,同比增长1.7%,粮食总产量达到353.5万吨,亩产434.6公斤,其中夏粮总产199.3万吨,实现“十二连增”。中科院、中国农科院、省农科院均在新乡设有农业试验基地,新乡同时还是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与示范基地。总之,新乡的农业、粮食确实名气很大。
记者:粮食是大自然赐予人类最珍贵的厚礼。要保证粮食产量,就必须有耕地作保障。那么,作为国家商品粮基地,新乡市是如何保证耕地数量和质量,从而保证粮食产量不减少的呢?
王锋:是啊,粮食不是从空中长出来的,保护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基础。这方面,应该说国土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我们坚持耕地保护优先、强化土地用途管制,连续16年实现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在城镇基础设施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产业集聚区发展大量占地的同时,全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别持续稳定在578.8万亩、492.8万亩以上。另外,坚持以建设促保护、大力开展土地整治,是我市实施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的重要途径,也是我们工作的突出亮点。我们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护、高效率推进”的工作要求,倾力打造“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林成网、旱能浇、涝能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全市累计实施各类土地整治项目200多个,总投资达42亿元;土地整治总规模260余万亩,覆盖全市耕地总量一半以上,提前超额完成“十二五”期间省下达给我市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土地整治项目建设不仅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改善,而且有力推动了农地流转和农业现代化建设。这几年,茅台酒粮食生产基地、中科院良种培育基地相继落户项目区;“土地托管”以及发展设施农业、农业产业让更多的农民群众走向致富之路,土地整治项目被誉为“暖心工程”“富民工程”。去年8月,《中国国土资源报》头版头条以《河南新乡:大旱之年秋收无忧》为题,对土地整治项目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作了全方位报道,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
记者:2012年,新乡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土地指标市场,并首次拍卖补充耕地指标,在创新耕地保护机制方面,你们做了哪些有益的探索呢?
王锋:工作实践中我们体会到,注重制度机制创新是破解国土资源管理诸多难题的关键。在耕地保护方面,我市主要是坚持以激励促活力,提高保护的积极性。前些年,我们提请市委、市政研究出台了《新乡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每年把耕地保护成效纳入地方经济发展和党政班子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耕地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通报表彰,并给予资金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励,强化了地方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此外,我市还通过建立“强农基金”、收缴指标价款等举措,筹措哺农资金,采取借支和奖补的形式专项用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调动了基层干部群众拆旧复垦、开荒造地的积极性。
2012年6月19日,我市举行首场补充耕地指标拍卖会,当时受到不少质疑并引起媒体关注。我们认为,补充耕地指标紧缺、占补平衡面临困难,同样反映了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将补充耕地指标的价格由过去私下协议定,改由市场来决定,不仅是打造阳光土地市场的需要,更有利于显现土地资源价值、调动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的积极性。当然,补充耕地指标不同于一般的资源或资产,具有特殊的功能,不是价格越高越好,所以我市还建立“最低保护价”和保障重点项目统一调剂制度。截至2014年底,我市累计交易各类土地指标2.99万亩,实现收益16.4亿元。每年通过整理复垦可用于“占补平衡”的新增耕地都在2万亩以上,不仅保证了耕地保护项目建设资金的持续投入,而且又确保用地报批不会因缺少补充耕地指标受到影响。
记者:当前耕地后备资源匮乏成为保障发展用地的一大难题,新乡每年整理出2万亩耕地很了不起。请问王局长,你们是怎么做到的?
王锋:首先,我们对耕地后备资源普查、调查到位,对资源“家底”摸得比较清楚。特别是延津县黄河故道区域沙荒地,原阳、封丘县沿黄滩涂开发利用潜力较大,这是新乡的优势。其次,坚持统筹安排,加强年度补充耕地计划管理,科学规划和实施补充耕地项目,有效增加补充耕地储备。再次,坚持政府主导后备资源开发,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按照市场化模式运作,并建立了一套严格的奖惩措施,这些都促进了耕地后备资源的有序开发利用。但我市易耕后备资源同样十分有限,特别是国家实施“占优补优”政策,补充耕地储备的压力会越来越大。
记者:新乡市一直是个用地“大户”,但根据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看,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只有5.83%。你们是怎么严防死守耕地红线的?
王锋:严守耕地红线,需要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不懈努力。这些年,我市始终坚持以管制促规范,严控建设占用耕地,取得了好的效果。一方面,注重强化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基础性、约束性作用,全面实现城乡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聚集区规划、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精准对接,“四规合一”,并以此严格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我局率先研发并运用数据库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规性审查,严把建设项目预审关,2012年以来共核减不合规用地7000多亩。2014年,我们改革用地计划指标管理和使用办法,通过“晒项目、配指标,控增量、保重点”,在保障重点项目用地的同时,也控制了耕地过快流失。另一方面,持续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严肃查处乱占滥用耕地行为。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市国土局联合市纪委、监察局出台了《新乡市乡村干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党政同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土地执法监管新格局逐步形成。我市还积极推行国土、规划联合执法新机制,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两违”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的典型案件,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所以,我市虽为用地“大户”,但却是违法“小户”,主要得益于持之以恒的严格管控,得益于各级依法管地用地观念意识的形成。
记者:新形势下,中央要求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实现数量质量“两个平衡”,请问新乡市在这方面重点抓了哪些工作?
王锋:我市高度重视耕地质量管理,积极开展耕地质量检测工作,目前已建成耕地质量区域监测站1个,长期定位监测点548个,对耕地地力、中低产田分布等情况进行跟踪监测。2014年,我局下发了《关于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 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重新明确了项目投资标准、耕地质量标准以及后期管护要求,把平原地区和丘陵地区项目投资标准分别由亩均1200元和1500元提高到3500元和5000元;要求所有补充耕地项目移土培肥、测土配方和后期管护经费必须纳入工程成本,并作为项目验收的必备条件,凡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验收,杜绝占优补劣问题。同时,积极抓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试点,协同农业部门实施“移土培肥”工程,进一步提升耕地地力和综合生产能力。
记者:听了你的介绍,我感到新乡市耕地保护工作有创新、抓得实,确实很有成效,下一步有什么新的打算?
王锋:我市耕地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也是省厅长期以来大力支持的结果。但与其他兄弟单位相比,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不小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耕地保护新要求,在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上下功夫,在完善耕地保护约束激励机制上下功夫,在引导和促进各类建设节约集约用地上下功夫,为建实中原大粮仓、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新的贡献。
记者:谢谢你接受我们的采访,也希望新乡市的耕地保护工作越做越好,国土资源管理亮点越来越多。
王锋:谢谢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