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渠畔谱写节约集约用地新旋律
——林州产业集聚区节约集约用地纪实
2015-12-20张永强
◎本刊记者 张永强
红旗渠畔谱写节约集约用地新旋律
——林州产业集聚区节约集约用地纪实
◎本刊记者 张永强
20世纪60年代,英雄的林县人民以“重新安排林县河山”的豪迈气概,苦干十年,引漳入林,建成了被称为“世界第八大奇迹”的“人造天河”——红旗渠,写就了一部劳动者和大自然搏斗的壮丽史诗,谱写了一曲生命的赞歌。
如今,在创造红旗渠精神的这片热土上,林州人以新的姿态,大力弘扬红旗渠精神,在节约集约用地的道路上,踏踏实实,大步迈进,谱写了节约集约用地的时代旋律。
在林州市区东北部,有一片朝气蓬勃的经济发展热土,这就是依托我国中西部地区首家县域国家级开发区——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起来的林州产业集聚区。
从1992年起步,在十余年的持续发展中,林州产业集聚区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推动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如今,全区累计入驻企业412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04家,形成以装备制造和电子电器为主导的优秀产业集群。2014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95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完成553亿元,完成税收6.5亿元,从业人员11万人,先后被评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河南省10强产业集聚区”“河南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示范集聚区”——这里已经成为安阳市乃至河南省重要的经济增长极。
建区伊始,林州产业集聚区就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和《禁限供地目录》,对拟入区项目严格审查,对与国家相关政策相抵触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严把政策闸门,强化入区管控。同时,坚持规划先行,充分发挥园区规划龙头控制作用,按照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把土地预审关。坚持以规划定方向,以项目定土地,以投资定面积,以土地定产出,科学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工业布局,严格控制区域内基础设施、行政办公设施和非工业类绿化用地规模,对于“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不予安排用地,优先保证主导产业发展用地。
▲荒山坡上建起的红旗渠干部学院
▲中农颖泰的标准厂房
在园区建设中,产业集聚区坚持以投资定面积,严把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投资额度、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要求项目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35万元/亩,项目容积率不得低于1.2,综合建筑密度不得低于60%,对投资额度5000万以下的项目不再单独供地。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突出土地利用节约集约”的指导思想,集聚区出台优惠政策,大力推进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鼓励企业自建标准厂房,对符合产业政策但达不到入区标准的中小项目,让其根据产业性质进行整合后入驻标准化厂房区,从而既保证了项目落地,又提高了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现了产业集中和资源共享,创造了良好的土地利用效益。目前全区已建成标准化厂房80万平方米,在建10万平方米。其中,电动汽车产业园和生物科技产业园、重机产业园、电子电器产业园,建成标准厂房60万平方米,节约用地2000余亩。
对项目用地,产业集聚区加强批前批后监管,努力提高土地开发建设的进度和履约率。在项目开工前,集聚区与企业签订项目建设协议书,对出让土地的开工与竣工期限、投资总额、投资强度、绿地率、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事项进行详细约定,并定期到项目现场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协议书的规定执行,不断提高建设项目的履约率。项目用地后,实行“项目跟踪巡查”制度,坚持每季度到项目所在地检查一次,填写项目建设施工进度表,对区内所有用地项目建立信息档案,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和动态跟踪巡查,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和纠正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问题。项目竣工后,集聚区建立健全项目综合验收制度,配合国土资源部门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用地的综合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出具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对未达标准的项目不予竣工验收,督促其尽快整改,努力实现早建成、早投产。
林州市山多地少,产业集聚区内土地情况复杂,耕地和荒沟、荒山等多类别土地并存。集聚区管委会想方设法对每一寸土地进行开发利用,对区内2000余亩荒山、丘陵地块进行改造,规划建设了大唐热电、林丰铝电、中农颖泰和科能材料科技等重大用地项目,有效提高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中农颖泰林州生物科技园有限公司是国家“863计划”研究成果——天蚕素抗菌肽系列产品的生产基地,占地540亩,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总投资达16.2亿元,亩均投资296万元,容积率为1.21,建筑密度达到61%,全部建在半山坡上,有效实现了土地的高效节约利用。依山而建的林州红旗渠干部学院,占地面积300亩,建筑总面积2.9万多平方米,用的全部是杂草丛生的荒山未利用地,没有占用一分耕地。如今,这里已成为集学习交流、教育培训、能力培养、实践锻炼为一体的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学院,可同时容纳500人学习培训。
在规划面积27.05平方公里的产业集聚区内,散居着陵阳镇20个行政村7200户32147人,村庄占地面积4200亩,房屋总建筑面积164.4万平方米。村庄基础设施占用了大量土地,也把土地分割成零散的小块用地,低容积率造成土地浪费严重,同时也阻碍了大项目落户。对此,产业集聚区按照“政府领导、统一规划、整体推进,产业支撑、稳步实施”的原则,以村庄整合规划编制与实施为基础,大胆进行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对陵阳镇20个村庄进行搬迁改造,集中安置。林州产业集聚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原建祥介绍,村庄改造后,全区可腾退土地4200余亩,节约土地3244亩,为集聚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增强发展后劲。经过一年多的努力,陵阳镇南郎垒村首批298户村民已搬入新建的金阳社区,并将原来的住房拆除到位。
▲南郎垒村村民拆了旧房,住进新居
在集聚区发展过程中,不断有企业因为种种原因破产倒闭,造成土地闲置浪费。为有效处置土地闲置问题,林州产业集聚区采取“先经济,后行政,再法律”和利益吸引、服务促进、政策限制、氛围逼迫、处罚问责的“引、促、限、逼、罚”等措施,引导用地单位主动盘活闲置厂房、废弃场地和仓库等闲置用地,实施“腾笼换鸟”,把闲置、半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向优质项目转移配置。占地近百亩的金刚石厂1994年破产倒闭后,厂房一直闲置。2001年,集聚区经过积极协调,将闲置的厂区重新配置给顺丰电动车厂和昊远汽车配件公司使用,使闲置多年的土地重新换发了生机和活力。其中,总投资6670万元的昊远汽车配件公司,占地仅22.95亩,容积率达到1.26,投资强度达到290万元/亩,年产值达5000多万元,产品已出口到美国、日本、德国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
得力的措施,有效的监管,持续的强力推进,使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各项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指标始终位于河南省各主要开发区前列。其中,工业用地比例达61.54%,建筑密度61.2%,建筑容积率1.22;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资额3120513万元,单位土地面积平均投资强度4228万元/公顷;工业总产值8830601.8万元,地均工业用地产值11966万元/公顷;地均工业用地GDP 6382万元/公顷。开发区2012年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授予“河南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示范产业集聚区”荣誉称号。
“作为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实现集约化发展的载体,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已经成为林州市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加速发展的增长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林州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孙建国表示,“今后,我们将在集聚区建设和土地利用方面进一步加强土地调控,加快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有效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健康发展,力争把林州产业集聚区建成依法依规、集约节约用地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