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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中高龄独居老人的社区养老研究
——以大连市甘井子区为例

2015-12-19艾丽娟

大连干部学刊 2015年3期
关键词:甘井子区高龄养老

艾丽娟,徐 颖

(大连理工大学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3)

城市中高龄独居老人的社区养老研究
——以大连市甘井子区为例

艾丽娟,徐 颖

(大连理工大学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3)

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随着家庭结构小型化趋势的发展,老年人独自生活的现象越来越多,由于城市人口人均期望寿命的延长,中高龄独居老人的数量也在不断攀升,这一特殊群体的养老问题更值得关注。本文通过大连市甘井子区的实地调查,阐述社区养老的现状,通过探讨中高龄独居老人的社区养老供给与需求,分析社区养老的瓶颈,发现问题并分析原因,最终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社区养老;中高龄老人;独居老人

一、观点综述

人口老龄化是现代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其涉及的范围不仅仅是在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更关乎着国家的前途和人类的发展。根据我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超过60岁

学术界普遍公认的老年人划分标准是年龄在60岁及以上,其中将60岁~69岁的老年人定义为低龄老年人,70岁~79岁的老年人定义为中龄老年人,

80岁及以上为高龄老年人,本文的研究对象为中高龄老年人,即70岁及以上老年人中的独居群体。独居老人的定义相对较多,有的学者将 “空巢老人”等同于 “独居老人”[1],也有学者将 “独居老人”划分为 “单独居老人”和 “双独居老人”[2],本文将独居老人定义为人数上为一个,没有与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人共同生活,主要判定的标准是夜晚只有老人自己居住的情况。中高龄独居老人大多身患疾病,自理能力一般,其特征可以概括为“七多七少”,即女性多,男性少;无配偶多,有配偶少;儿子多,女儿少;花费多,收入少;疾病多,照护少;子女照顾多,社会支持少;家庭养老多,其他方式少。

所谓的养老模式,主要是指在长期实践中为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而形成的具有系统性、完整性、稳定性、长期性、不断完善性的养老方式[3]。我国在 《中国老龄事业 “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要尽快构建 “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4]。这就概括出了我国目前的养老模式主要包括三种,一是家庭养老模式、二是社区养老模式、三是机构养老模式[5]。其中,社区养老模式以社区为载体,是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社区养老将会逐渐取代家庭养老模式,必然将成为未来养老模式的中心[6]。颜秉秋等人 (2013)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是我国未来的主要养老模式[7]。因此陈永生(2008)判定了社区养老的可行性,构建了社区养老的初步框架[8]。Butler(2002)将社区养老划分为两种方式,一是社区提供健康和个人社会服务,二是由社区内的家人、志愿者、护工的照顾[9]。但是社区养老服务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包括医疗水平,硬件设施缺乏,心理关爱缺失,社区上门服务不完善等[10],Sharkey(2007)则认为存在问题的主要是由于社区现有资源并未被有效的利用[11]。同时社区养老也受到人口学变量、家庭结构和社区环境的影响[12]。因此朱凤丽等人 (2013)和孙雯等人 (2014)认为社区应该建立养老的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形成具有专业知识的养老服务队伍,加强社区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完善社区关爱制度在内的养老服务体制,建设不同层次的,灵活的,多样性的社区养老模式。将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家庭养老应该以注重精神慰藉为主,社会养老应该强化社会保障功能[13]。本文在现有研究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将社区养老能够提供的养老方式划分为三种,即社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一周左右的全托服务、老年日间服务中心 (白天托老所)并进行研究分析。

二、城市中高龄独居老人社区养老现状分析——以大连市甘井子区为例

(一)中高龄独居老人特征描述

大连市甘井子区在2002年进行了城市化建设,全区属于城市范畴,农业人口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农业区域也转化为非农业区域,农业活动转化为非农业活动,使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相应的提升。甘井子区是大连市城市化发展较快的区之一。根据大连市2010年人口普查结果显示,甘井子区常住人口数为61.6万人,是大连市五城区常住人口数最多的城区,老龄人口数量15.1万,占总人口数的12.99%,排名第一,因此相较其他各区,甘井子区样本数量更大,老龄化程度相较更深。由于地区发展较快且具有不平衡性,决定了样本群体的多样性,为中高龄独居老人的研究提供了鲜有的数据材料和现实依据。

本次调查在调查对象的选择上由各街道随机抽取社区产生,实际调查的中高龄独居老人人数为199人,有效调查数量为196份。

196名中高龄独居老人中,70~79岁的中龄独居老人共有116人,占总数的59.2%,80岁及以上的高龄独居老人80人,占40.8%。男性中高龄独居老人61名,占总数的31.1%,女性中高龄独居老人135名,占总数的68.9%。从未结婚的有7人,初婚有配偶21人,再婚有配偶的2人,离婚的有4名,丧偶的人数最多为162名,占总数的82.7%。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有39名,占19.9%,小学文化的有79名,占40.3%,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共有79人,占总数的39.8%。通过调查发现,中高龄独居老人的整体状况有以下特征:

1.基本情况

中高龄独居老人拥有孩子的平均数在2.65个,拥有儿子数的平均数大于女儿数的平均数,并且孩

子的居住距离普遍较近,84.2%的独居老人与子女居住在同一个城市,绝大多数独居老人与家人关系良好,且家人看望的频率较高,绝大多数中高龄独居老人是因为自己能自理,不想影响子女而选择独居。

2.整体经济水平较低

2014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为79.7%,北京市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5%,甘井子区的数据显示,养老保险的覆盖率达到91.8%,超过我国总体水平,接近北京。86.2%的独居老人依赖养老金生存,但是养老金的水平过低,按月收入情况来看,低于大连市2013年度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有118人,占60.2%。同时,由于独居老人的支出项中178人的衣食住行花费为主要支出项,根据恩格尔系数可推知,甘井子区中高龄独居老人的经济水平较低。

3.健康状况一般

中高龄独居老人在医疗待遇方面,有24人无法获得任何医疗补偿,医疗保险的覆盖率为87.8%,2014年我国医疗保险覆盖率超过95%,可见甘井子区中高龄独居老人的医疗保险覆盖率不高。91.3%的中高龄独居老人患有疾病,以高血压、冠心病、关节炎为主要疾病,并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状况每况愈下。在心理健康状况中,大部分老人认为自己的生活很幸福,不太担心无法胜任别人期望自己做的事情,但是依然有17.3%的中高龄独居老人经常感到生活没有目的,18.4%中高龄独居老人经常感到很孤独。90.3%的中高龄独居老人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并且81人坚持体育锻炼和健身。

4.自理能力一般

196名中高龄独居老人中,44.90%没有能力完成基本生活自理,因此在照护方面,需求量比较大,130名中高龄独居老人主要依赖自己的亲属照顾,其中依靠儿子、女儿的最多,而儿子、女儿在对老年人的照护中没有很大的差别,由此可以看出“养儿防老”,以儿子为主要照顾者的传统观念已经得到转变,还有其他方式的照护,如钟点工、全天保姆等。由此可见,独居老人的养老方式上主要还是依赖传统的家庭养老中的亲属照护方式为主。

5.社会参与能力弱

在调查的中高龄独居老人中,活动参与能力普遍较弱,仅有33.7%的独居老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例如老年活动室的活动项目、老年学校的活动项目等,而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参与率则更低,仅有9人,占4.6%。

(二)中高龄独居老人对社区养老供给与需求分析

在调查的196名中高龄独居老人中,曾接受过或正在接受社区提供养老照顾,包括社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一周左右的全托服务和老年日间服务中心等这三种方式的仅有14人,所占比重为7.1%。在对中高龄独居老人对社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一周左右全托服务和老年日渐服务中心的供给与需求调查中,具体情况如2.1所示:

表1 抽样中高龄独居老人社区养老方式供给与需求分析表

根据以上数据发现,社区养老模式在所能提供的养老方式上的供需不平衡,供给严重不足,需求量普遍较大。一周左右的全托服务供给量最小,社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供给量最大,老人日间服务中心次之;一周左右的全托服务需求量最小,社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和老年日间服务中心的需求量相差不多,需求都比较大,以社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需求为最大量。

三、中高龄独居老人社区养老中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甘井子区在社区养老服务中有一定的发展,但是与中高龄独居老人的需求仍有一段差距,供给不足,需求较大是主要问题。

(一)社区养老资金供给不足

由于家庭照护功能的弱化,中高龄独居老人对社区养老的需求日渐强烈。目前社区所能够提供的养老方式和供给情况不能满足养老需求,主要体现为数量上的供需失衡。出现该问题的原因有多个方

面,如中高龄独居老人的特殊养老服务需求、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有限等,但是归结为一点,则主要是因为社区养老资金的供给不足。中高龄独居老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之一,他们曾为社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因此,在他们年老时满足他们的养老需求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目前各级财政在养老问题尤其是中高龄独居老人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中的财政投入不能满足社区养老模式的建设,长期的资金匮乏、来源少、数量低导致了社区养老服务建设进程比较缓慢,出现供给与需求的不对等。

(二)社区专业养老队伍数量较少

社区专业养老队伍主要包括三大层次,一是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者:大多以文化程度较低人员、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退休后再工作的人员为主,他们没有经过专门的养老培训,缺乏专业的老年服务知识与技巧;二是社区专业养老工作者:大多以文化程度较高,专门接受过培训或者在大学主修或辅修过相关课程的工作人员;三是志愿者队伍,提供无偿的养老服务。从目前的社区养老队伍中发现,第一类的养老工作者较多,但是由于其专业性较差,不能满足中高龄独居老人的养老需求,所以养老服务质量并不高。第二类和第三类则相对较少,主要原因有三点,首先因为社会上关于社区养老服务的培训项目数量较少,培训质量较低,培训效果较差,所以接受过养老知识和技巧培训等人员少,懂得并会实际运用的人员更少。其次大学现有的开设学科中,有关社区服务或社区养老的比例较低,因此,目前社会中有较高层次的专业养老素养的人员相对缺失。最后,由于志愿者养老服务是一种无偿的、非营利性的,因此在服务的连续性上、数量上和质量上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没有组织,也形成不了一定的规模,服务质量良莠不齐,难以保证养老服务的供给水平。

(三)社区养老资源整合不均

由于老龄化问题日益得到重视,社区作为除家庭以外老年人的主要活动场所,其养老功能逐渐增强。近年来,由于养老工作的不断下移,政府提出一系列的建设要求需要社区进行整合与完善,逐步建设了一定数量和规模的养老设施,但是由于养老资源缺少一定的平衡性和全面的协调性,因此,在不同程度上出现了养老资源的浪费,如养老资源重复建设、养老资源分布不均衡、养老资源空置现象等。同时由于不同社区对于养老问题的理解不同,使得养老资源的建设水平不同,服务质量上也千差万别,对现有养老资源的使用率则更低,这些都影响了社区养老服务的供给和服务的质量,使得养老资源整合不均,缺乏有效性和积极性。

四、完善中高龄独居老人社区养老的对策建议

(一)拓宽多渠道社区养老资金供给

我国GDP水平较高,但是人均水平较低,老龄化问题出现在了社会并不发达的阶段,政府的财政支出不能够保证现有养老需求的建设,因此需要多方面的动员来拓展养老资金的供给。首先,政府财政能力的不足并不意味着政府在养老财政支出上的免除或者减少,同时由于中高龄独居老人又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之一,政府的责任是责无旁贷的,因此政府应该在现有财政能力的基础上,以不低于国民经济增长水平的速度划拨专项养老资金,增加养老的财政支出用于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其次,社区应该根据本社区自身特色,做好养老预算,合理分配收入与支出,从主要依赖政府财政拨款为主要经济来源逐渐扩展其他渠道,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实现社区养老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例如争取社会捐助补充社区养老资金、鼓励企事业单位建设社区养老设施,通过有偿的社区养老服务,实现互惠共赢等。最后,社区可以根据不同的养老服务项目,收取一定的费用来弥补养老资金的缺口,并将所得收入运用在更高层次的养老服务建设上。

(二)提高社区专业养老队伍服务水平

现代人力资源将人定义为最重要的资源,在社区养老的建设中,具有专业养老知识和技能的工作人员则是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资源。因此,在养老需求不断的扩大化、特殊化、高层次化的发展趋势下,应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提高社区工作者的整体养老专业服务水平,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对现有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者进行养老专业培训,如利用现有高校社会保障或社会学专业领域的专家进行养老知识的培训,包括老年心理学、社会工作等,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标兵的养老实践技巧培

训等;推行培训上岗、择优上岗等竞争机制;实施高专业知识、高专业技能、高服务质量,高收入的激励机制和人才引进机制;其次,积极引入高校社会学或社会保障学及其他专业的具有较高学历和文化素质的优秀毕业生加入到社区养老服务队伍中,提升社区养老队伍的整体水平;最后,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实现人力资源的协调供给,保证志愿者队伍的稳定性、数量的规模性、服务的长效性、运行的可行性和效果的良好性等。

(三)提升社区养老资源的配置与利用率

社区对于中高龄独居老人的养老资源供给在数量上和质量上呈总体不足的现象,因此在现有供给水平上,实现社区养老资金的合理配置,提升资源的利用率尤为重要。首先,要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宣传教育工作,转变中高龄独居老人的传统养老观念。我国的传统文化提倡子女要赡养老人,但是在现实条件下,这种文化传统正逐渐受到挑战,然而中高龄独居老人的观念转变在一定程度上并未与社会发展变化相适应,因此应该通过积极的宣传和动员让中高龄独居老人了解并接受社区养老,以此提升社区养老资源的使用率。其次,政府应该对社区养老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要求各社区根据本社区的人口结构和养老需求特点建设具有社区特色的养老服务,摒弃人云亦云的养老资源建设理念,从本社区中高龄独居老人的现实养老需求出发,合理配置养老资源。最后,社区之间应该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养老设施资源的整合,实现联动互利互惠,相互学习与补充,以此提升社区养老资源的最优化配置,实现更高的利用率。

随着中高龄独居老人数量的不断增长,社区养老建设的逐步推进,建设全方位、高质量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是解决中高龄独居老人养老需求的最优途径。实际情况中,中高龄独居老人的养老需求相较一般老年人有一定的区别,虽然目前针对中高龄独居老人养老问题的研究较少,但是从长远来看,以特殊老年群体为研究对象的养老问题研究将会逐渐增加,养老水平也必将会有所提升。

[1]马静,席淑华,朱丽妹.社区高龄独居老人社会支持状况调查分析 [J].解放军护理杂志,2009(6):23-25.

[2]彭亮,王裔艳.上海高龄独居老人研究[J].南方人口,2011(5).

[3]李军松,李小凤.多元化养老模式下老年人生活满意度调查——以天津市滨海新区为例 [J].党政干部论坛,2014(8):33-36.

[4]颜秉秋,高晓路.城市老年人居家养老满意度的影响因子与社区差异 [J].地理研究,2013(007):1269-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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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许爱花.中国城市社区老年人养老模式之反思[J].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3):108-111.

[7]秦桂娟.构建依托社区服务的新型养老模式[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4):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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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SharkeyP,CamplingJ.Theessentialsofcommunitycare[M].PalgraveMacmillan,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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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周爱玲,石硪硪.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养老模式研究[J].中国农机化,2012(3):196-200.

[责任编辑:江亚玲]

C913

A

1671-6183(2015)03-0053-05以上的老年人口数占人口总数的13.26%,65岁及以上人口所占比重达到8.87%。由于人口结构和家庭结构的不断改变,使得更多的老年人不得不独自生活,独居老人的数量不断的攀升,而其中中高龄独居老人由于人数规模大,自身综合条件弱,养老需求大等原因,其养老问题更为值得关注。根据大连市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中高龄老年人口数为48万,占总人口数的7.2%,独居老人户数为30.6万,占老年人口家庭户数的43.9%,比2000年提高了10.6个百分点。可见,城市中高龄独居老人的养老问题应该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也更应该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

2015-02-08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项目编号:12&ZD212) “未来十年我国城市老年人口居家养老保障体系研究”大连调查的阶段成果。

艾丽娟 (1972-),女,大连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讲师,博士研究生。徐颖 (1989-),女,大连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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