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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要打好“组合拳”

2015-12-18周杰

红旗文稿 2015年22期
关键词:实绩组合拳党风廉政

周杰

党的十八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重拳出击,高压反腐,取得重大成效,党风政风为之一新,民情民心为之大振。然而我们看到,随着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成效不断凸显,舆论场上也出现了一些关于反腐败的不恰当的认识和不和谐的声音,“反腐过头”、“反腐自黑”、“反腐无用”之类的奇谈怪论试图扭曲和消解这项得民心、合民意的重大工程的意义。

尽管这些消极言论在一些群体中、圈子内比较活跃,而且细察会发现,这些反腐败“舆论的反对者”中不乏别有用心、为自己的利益盘算而故意搅局之人,对此需严加防范和警惕,但同时也不必对其过于理睬,将精力消耗在无谓的辩论上。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作风建设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人心向背,反腐败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反腐败的弦任何时候都不能松不敢松也不会松,这已经成为社会的主流认识。

当前,在阶段性重大成果的基础上,实现反腐败常态化、制度化,必须处理好“源”与“流”、“大”与“小”、“标”与“本”三对关系,打好三套 “组合拳”,形成改进作风的“重拳叠加效应”。

“源”与“流”。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半亩方塘之所以保持清澈,其本质在于“源头活水”。作风建设亦如此。正所谓源清流净,欲正其下必先正上,形成作风新常态应当处理好“源”与“流”的关系,用好“自上而下”的指挥棒和“自下而上”的考核棒。“自上而下”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带头讲规矩,以上率下,在官德人品上为下级作出示范,否则,自身污浊就很难要求下级清爽。“自下而上”是指干部的实绩考核必须听取民意,切实考察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口碑和政绩实绩。“源”与“流”不仅是微观的、过程的,需要抓细、抓实,同时还是宏观的、历史的,需要抓久、抓常。要保持细水长流、常抓不懈,干部作风才不敢消极怠惰、不敢回潮倒流。

“大”与“小”。有的领导干部身居要职、位高权重,腐败的影响极为恶劣,对这样的贪官的惩治大快人心。有的基层党员干部“官”虽不大,但所在的岗位很“肥”、“油水很大”,如果监管乏力很容易出现“小官巨贪”,百姓对此尤为痛恨。反腐败对这样身份不显赫、贪腐行为相对隐秘的“小官”绝对不能忽视,更应格外警惕提防。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派驻巡视“全覆盖”,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高度,惩得严、治得实,呈现出反腐“无例外、无死角、无空当”的空前态势。对此,群众拍手称快,尤其是看到身边的腐败分子被一个个揪出,更坚定了群众对中央反腐败的信心和支持。这是反腐败斗争取得最终胜利的宝贵的力量之源。

“标”与“本”。“标”与“本”应用于作风建设中,就是要坚持德与法的统一。德是本,法是标,两者缺一不可,必须标本兼治,内外兼修,才能扶正祛邪。德的本质是一种戒律,是内生的、柔性的、自律的,体现为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务实精神等;法的本质是一种制度,是外在的、刚性的、他律的,体现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等。德与法这两条线既是平行线,无限延伸,又是重合的,统一于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的理念之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需要完善法律、健全制度,以法治方式狠抓到底,也需要立足我们民族优秀传统,修复中华文化的基因,以德治思维重塑正确的价值观。只有威与信并行,德与法相济,为反腐败确立两道防线、双重保证,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不正之风的蔓延,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

 (作者单位: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责任编辑:尹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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