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鞋当道
2015-12-18段崇政
段崇政
审丑终究只是个过场——画完老年妆的尚雯婕,现在不会让化妆师在她脸上留下哪怕一丝不合适的瑕疵;Grace之后,人们还是会希望生一个Kimi般可爱的娃儿;当宁泽涛冲着镜头一笑时,金宇彬真的什么都算不上了。
所以,丑鞋能当道?不,丑鞋只能算是秋后的蚂蚱。
不爱美装爱“丑”装的“时尚人”
世道变了!
曾经“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皆变为“天下大丑,丑丑与共”——女明星爱上“老年装”;金宇彬开创了另一个审美格调,“丑帅”;“审丑”魔爪连孩童都不肯放过——上了《爸爸去哪儿》,曹格的女儿Grace被冠以“丑萌”,并隔空配对韩国“丑萌”娃Kkamooong。可嗟可叹,部分人族技能进化之迅速,令剩下人族望尘莫及。这股“丑”风洋洋洒洒,游荡到时尚界,更没放过穿在脚上的鞋子。
大约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街头巷尾总会偶遇一些“时尚”青年:他们会挑染一部分头发,上身是从西市场入手的50元一件的“阿玛尼”弹力T恤,下身会是一条紧绷的包骨裤,随时可能从左裤脚撕裂到右裤脚。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那双尖得如同钢钉的皮鞋,生生可以把脚的长度拉伸至少15厘米,如果再配一双白色的球袜,那是再好不过的了。
每每入夜,他们顶着乱飞的蚊子,在路灯或者巷尾,操着优美华丽而又延绵不绝的国骂嬉戏追逐。牛郎迎客般的场景,是我对街头时尚的最初印象。那双掷地有声尖头皮鞋,是我人生中亲眼所见的第一双“丑鞋”。
时隔不久,尖头皮鞋开始荼毒女性的征程。
这种尖头皮鞋当然不是Jim-my Choo尖头鞋那样的温文尔雅,当时的尖头皮鞋和男式尖头皮鞋一样,鞋尖像鸟喙一般直直伸出十多厘米,鞋头夸张到走一步颤三下,十分便于检验鞋底的弹性。
从此之后,“丑鞋”便开始不绝于“眼“。首先便是雪地靴。
这种鞋子主要功能为了保暖,多用软羊皮或软牛皮做鞋面,鞋里是羊毛。但由于鞋背是由一整块皮料以弧形扎制,一旦穿久或者浸水,就会鞋型尽失,如同绑在脚上的麻皮袋。
另一款被定位为“丑鞋”的是罗马鞋。
罗马鞋又称为“角斗士战靴”,源自古罗马角斗士的皮质露趾鞋。角斗士多穿这种鞋参加战斗,或与猛兽搏斗,当时的民众也常穿这种鞋。然而,虽然它们既不能叫凉鞋,也不能称得上是裸靴,而是鱼嘴式的角斗士短靴。它们没有凉鞋那样充满了夏日清凉的气息,也不像长靴那样洋溢着秋季的爽朗,丑和笨拙足以来形容它们。
其实在大学,经常有男生穿一种“从前面看像运动鞋,从后面看像拖鞋”的鞋子,后来才知道,这种古怪的东西原来还有名字——Birkenstock(博肯)。竟然还系出德国知名凉鞋品牌,有两百年的历史。
不过,即便品牌如何声称其鞋履富含科技内涵,也抵挡不住脚被砸又打上石膏般的厚重感。而且在此之后,各种丑拖鞋登堂入室,所谓穆勒鞋、木屐式浴室拖鞋,以及登上香奈儿秀场的拖鞋,都只不过如同一只大白菜进了高档餐厅。它们的灵感源泉来自于——中国公共澡堂免费提供的各式拖鞋。
这种鞋最大可悲的在于,舒服了自己,弄瞎了别人。Crocs——丑鞋变形记
当然,也有事例说明,鞋丑是可以治的。
2002年,Crocs首度推出防滑不脱色的Beach户外运动鞋,这个圆头阔身、鞋面有透气小孔的塑料鞋就是后来闻名世界的“丑鞋”——洞洞鞋。随后奇迹般地,“丑鞋”以“全功能时尚轻便鞋”的姿态迅速走红全球,还一度因抢购而缺货。
“丑鞋”的成功源于一种名为Croslite的特殊树脂材料,防滑的同时还能保证鞋型的迅速恢复。就在Crocs走红之际,问题也开始出现。一方面,由于Croslite材料非常耐磨,一双“丑鞋”的寿命可以长达十年,这大大降低了购买者的再消费欲望;另一方面,市场上出现了大量“山寨鞋”,它们不但抢走了Crocs的市场份额,还在短期内让整个消费市场迅速饱和。
“原来公司的产品就是这双大头鞋,公司的利润基本也都来源于这双鞋,市场的变化让我们必须做出一些改变,仅靠这双鞋已经万万不行了。”Crocs中国区运营总监凌洁说。
于是,Crocs需要一次大变身,但这一刀该动在哪?如何动?
幸运的是,受金融危机洗礼后的Crocs在客观上并不具备跨行业多元化的条件,所以Crocs选择了最保险且投入最小的一条路——丑鞋改造。
除了保留经典的大头洞洞鞋款式外,Crocs还利用Croslite材料开发了大量贴近大众款式的时尚鞋履,提高新品推出的频率,从每季数十款到近百款,再到如今的300多款,丑鞋不再丑了。
逆境催生的“丑鞋变时尚”的举动,让Crocs收获了喜悦,公开财报显示,在欧债危机笼罩下的2011年,Crocs收入从2010年的7.897亿美元。增长27%至10亿美元;2011年全年纯利从上年的6770万美元。增长至1.128亿美元:毛利为5.364亿美元,占销售额的53.6%。
审丑:再流行的丑时尚都是“芥末油”
被奉为现代丑学开创人的罗森·克兰兹在《丑的美学》中说:“吸收丑是为了美而不是为了丑。”
丑只能代表人性的负面,是与美相比较、相对立而存在的生活样态。只有当丑与恶成为被人掌握的积极力量,即通过对丑恶事物的厌恶,唤起对美与善的渴望与追求的时候,丑才能有审美价值。
这恰如山珍馐味吃腻后,一块恶臭的炸豆腐能让人三月不想肉味;琳琅蔬果尝遍后,非要用榴莲的酸臭气熏一熏。当对型男鲜肉们审美疲劳后,来一些“丑帅”的明星,让你既想看,还不忍多看,就像芥末油,放在菜里冲冲鼻子就好。
所以,敢于冒险的登山者们迎来了他们的“芥末油”——Vi-bram。
这款籍贯为意大利的登山鞋薄而轻,有着出色的耐磨性和良好的防滑性,并且符合人体工学,让双脚自由移动,感受大地的质感。
其他还好,最后的“感受大地质感”,是其最具革命性,也是最要命的设计——鞋完全设计成脚的样子,而且五个脚趾是分开的!不经意地望去,简直就是一双炭黑的大脚赤行在路上。
如果Vibram还能勉强称之为“积极力量”,那么金凯瑞在奥斯卡穿的那双仿真“霍比特人的大脚”绝对体现人性的黑暗和恶意。
一双“丑鞋”的出现总有各种各样的原因:有时候是牺牲了美感而突出实用性,有时候则是彻底无视实用性,转而沉醉于时尚的幻想之中。但是当一些最好的鞋类设计师(比如普拉达)将它们从T台上取下时,也会发现自己根本不可能为如此“戏剧化”的设计买单。
2007年,Jean Paul Gaultier设计了一款鞋头像一把铲子的高跟鞋,时尚周还没过完,该鞋就被记录到史上最丑鞋子大典中去:2010年,Anna Korshun的一款鞋子让人直接无法为之定义:原本已经比较丑的“婆婆鞋”外侧莫名加了类似某种遮挡物的长方形皮块。丑已经不足以形容这双鞋了。
不过,按照严歌苓的说法,更高一层的审美,恰是审丑。
我们或许可以认为那些制造丑鞋的人拥有着更高一层的审美,而那些穿丑鞋的人只是看惯了美,需要用丑来给自己提醒美的存在。
不过,审丑终究只是个过场——画完老年妆的尚雯婕,现在不会让化妆师在她脸上留下哪怕一丝不合适的瑕疵;Grace之后,人们还是会希望生一个Kimi般可爱的娃儿;当宁泽涛;中着镜头一笑时,金宇彬真的什么都算不上了。
所以,丑鞋能当道?不,丑鞋只能算是秋后的蚂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