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见义不为?
2015-12-18范正燕
周末·校园文学 2015年29期
范正燕
《论语》曰:见义不为,无勇也。义勇二字,撑起了中华美德一片天,何为见义勇为?就是看到正义的事情奋勇去做。可是这种美德今日何在?
近日,我在电视中看到这样的一则新闻:一个午后,女孩悦悦在路上被货车撞倒,货车司机犹豫再三后,决定再次开车,碾压重伤女孩。视频显示,在七分钟的时间里,共有18个人从她身旁经过,均对血泊中的女孩视而不见。直到第19位路人出现,将女孩抱起送往医院。但此时的女孩早已没了知觉,失去了最佳救治时间。这个被车前后碾压了4次的鲜花般美丽的生命,在9天后离开了这个无情的世界。
很小的时候,我就听说过兔死狐悲的故事:一只兔子和狐狸为对付共同的敌人——猎人,发誓同生死,共患难。一天,猎人突然来袭,一箭射死了兔子,狐狸险遭不测。猎人走后,狐狸走到兔子身旁,哀泣悲悼。
由此我联想到:物伤其类是人和动物与生俱来的本性,只要稍有人性的都会互相怜悯,惺惺相惜。那18位路人大都已经为人父母,却毫无“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恻隐之心,甚至连动物都不如。现在的社会怎么了?现在的人又是怎么了?为何见义不为,见死不救呢?如果是你自己的孩子,你作何感想?
为什么人们对待生命如此冷漠?为什么人们的思想如此狭隘、自私?为什么在国家经济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新月异的时候,这些见义不为的事情却层出不穷?我们的社会迫切需要正能量,一旦缺失正义感的人成了主流,这个社会会是怎样的状况?光是想象就让人不寒而栗。
中华民族从古至今就有助人为乐、扶危济贫、救死扶伤的传统美德。只有整个社会以“不义”为耻,以“正义”为荣,人人见义勇为,当仁不让,国家才有活力,才能所向披靡!
指导老师:杨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