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中央广播电台”公司化改制探析
2015-12-18谢鼎新
谢鼎新
1927年4月,民国政府定都南京,1928年2月中国国民党第二届执行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提出“努力于革命的建国事业”,在此背景下,出于党务宣传及各方建设发展考虑,国民党及广播界元老陈果夫提出开办电台,以建立一个更为高效的广播传播系统。陈果夫“凭其收听上海美商开洛公司播送商业广告的感想,深信广播电台是宣传主义,阐扬国策,报道新闻,推广教育的利器……即和当时中央宣传部部长戴传贤,中央委员叶楚怆两先生,商决设立”①吴道一:《中广四十年》,台北:中国广播公司 ,1968年,第3页。另,陈果夫在《关于无线电建设》一文中曾提到:“民国二十三年(1924年,作者注)有一天,我在上海听广播电台报告行市,忽然联想到宣传,如果本党能有这样一个工具,岂不是比办报还要得力。”之后,开始延揽无线电方面人才,提议开办广播电台。参见台北市新闻记者工会编印《中华民国新闻年鉴》,1961年,第46、47 页。广播电台,并着手相关筹备工作。1928年8月1日,电台在南京正式开播,定名“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广播电台”(简称“中央广播电台”),发射功率为五百瓦,作为当时不同于报刊的新媒体,广播在“理论之阐扬,时事之报告,使国际间明了我国之真情,俾正谊得伸于世界,尤非任何宣传工具所可比拟”②陈果夫:《中央广播电台创办经过》,台北市新闻记者工会编印《中华民国新闻年鉴》,第46页。。1932年“中央广播电台”扩容,发射功率达75千瓦,为当时世界第三,亚洲第一。抗战中该台西迁重庆,胜利后回迁南京,1949年,迁往台湾。
在管理体制方面,“中央广播电台”属于一种党营的文化事业,其成立初隶属于中央宣传部,1932年8月,正式成立“中央广播无线电台管理处”,台、处合一,直隶于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1936年1月,该处又更名为“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当时中国的广播还有公营、民营及外台等,同时广播媒介涉及的领域广泛,为了有效管理,1936年2月,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设立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由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宣传部、交通部、教育部、内政部等党政部门共同参与组成该委员会,由陈果夫任主任委员、吴保丰任副主任委员,委员会的主要任务“为谋广播事业之统一运用,整齐其步伐,健全其组织”①吴保丰:《十年来的中国广播事业》,见中国文化建设协会编《十年来的中国》,长沙:商务印书馆,1938年,第696页。。1947年1月,隶属于党部的中央广播电台改制成立中国广播公司,本文拟对这次公司化改革的背景、过程、架构、影响等进行梳理考证。
一
按照孙中山先生的理念及政治路线图,国民党执政有所谓“军政”“训政”“宪政”三个阶段。其中军政时期即“以党建国”,通过由党主导的军力清除旧弊,统一国家;训政时期即“以党治国”时期,政府通过专业辅导,帮助民众学会自治管理;宪政时期即“还政于民”阶段,实行民主体制。而国民党在其媒介的管理方面,对此也有个相应的规划调整。
民国时期,随着国民党执政,国家机器及相应机关建立,在新闻传播领域也建立起以《中央日报》(1927年)、中央通讯社(1924年)和中央广播电台(1928年)为代表的“中字头”媒介系统,这些都是所谓党营的文化事业。在一党专制的训政体制下,党国不分,全国新闻事业的相关业务均由国民党中宣部负责管理,而党营新闻机构的经费实际上由国库支付,抗战结束后国家即将进入宪政体制,中宣部再管理包括民营新闻机构,显得不尽合理,逐渐引起争议,而解决之道的设想是寄于宪政改革,实现党国分开、政企各司其职,将党化的媒体工具体制,逐步政府化、民主化、法制化。
1943年底,中国已进入抗战后期,此时,有关方面已着手考虑战后重建问题。蒋介石于当年发表了《中国之命运》专著,特辟章论述“今后建国工作之重心”,提出实业十年计划各项任务的工作表,其中有关广播通信内容为:电信线路三千六百万公里;无线电台三千所;收音机一千八百万具②参见张其昀主编《先总统蒋公全集》(一),台北:中国文化大学出版部,1984年,第164页。。广播业也着手相应的规划,中国广播界资深人士,曾任中央广播电台台长、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处长吴道一(1893—2003)对此提到:“三十二年(1943年,笔者注)十一月二十日,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奉命拟定发展战后工作方案,以企业化为归依,并依照总裁所著《中国之命运》指示,配合国际情势,国防需要,分为甲乙丙三种方案,以备选择。”三种方案主要涉及规模与经费投入差异,其中甲种方案约需美金五千四百万,乙种需三千九百万,丙种需两千一百万③吴道一:《中广四十年》,第173页,第175页。。抗战胜利前夕,1945年5月,国民党召开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重点议题是勾勒战后国家发展蓝图,大会通过了党务工作之宣传问题决议案,表示要“创办本党文化事业,实行党报产业化”④《十六次大会通过党务五大类决议,包括人事组训民运宣传等项》,《中央日报》1945年5月18日,第二版。。六全一中二次大会决定,宣传部改为宣传委员会,“其原有关于国家行政之事务,将由政府另设机构办理”⑤《一中全会二次大会通过水利建设纲领,常委名额增至二十五人,宣传部改为宣传委会》,《中央日报》1945年5月31日第二版。,试图将党的与政的新闻事务职权分开⑥1947年5月,中华民国政府由训政时期过渡到宪政时期,完成实施宪政之各项准备,各部会扩大组织,行政院新闻局正式在南京成立,下设三个业务处,分别负责国内宣传、国际宣传、传播业辅导及新闻分析事项,行使政府职能,管理规划新闻事业。。
国民党六全大会后,中宣部即着手拟定党报企业化计划纲要,中宣部提出:“不能再以国库开支党费,党报不但应自立,且应进而养党”⑦《中央宣传部1946年工作计划、预算和军事委员会战时新闻检查局工作计划》,1946年,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全宗号七一八,卷宗号62。,并筹划对包括《中央日报》在内的,中央通讯社和中央广播电台等党营文化事业进行企业化改制,依照合法手续、组建公司,试图避免其经济问题与党务活动两者相互干扰。
就广播而言,当时无线电环境相对开放,还有诸多民营电台存在,市场竞争不可避免,所以,在保障政治宣传的前提下,国民党中央广播电台,也面临着必须讲求经营之道的选择,来改变党营电台的困境,主张仿效欧美先进,广播应该企业化。1946年1月,经由国防最高委员会会议,决定将中央党部广播事业管理处,改组为中国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之后由广播“管理处”参照当时中国交通等银行设置规则,及英国广播公司章程,依公司法规定和架构,拟出中国广播股份有限公司条例草案,送政府讨论。
1946年12月20日,在草案讨论修订基础上,“中国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布。1947年1月,行政院第七七一次会议院会决议:关于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改组为普通公司一案,照交通部中央宣传部所拟办理。由陈果夫代表中国广播公司,蒋梦麟代表行政院在合约上签字,中国广播公司成立。
二
作为国民党广播事业元老、中央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负责人陈果夫,对党营的广播事业将要实施企业化,有种种考虑,其间陈果夫多方洽谈、呈请,又屡有波折,在广播公司化改制过程中,充满着博弈。
1945年5月,国民党六全大会后,公布了“中宣部改隶行政院实施办法要点”,关于广播方面的提出:“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划归行政院宣传部直辖,其经费列入国家总预算,并由宣传部设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聘请与本事业有关机构之代表及对广播事业有经验之人士组成。在国营广播电台未建设以前,本党现有之各广播电台暂行拨归行政院宣传部管理。”①《中宣部改隶行政院实施办法要点》,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录》第38册,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0~31页。同时提出时间表,在当年八月改隶。在其酝酿实施当中,1945年6月7日,陈果夫给蒋介石密呈一份《对于广播事业前途之意见》,表示党营事业划归政府之原则虽已为定见,但广播一项性质特殊,与其他党营事业不同,必须特别加以考虑。陈果夫从党势推测、党方经济、历史观点、国际联络、政治部门、广播前途等方面详细论述,认为广播事业不应划归政府,“宜专设独立部门,或仍隶本党,或以特种广播公司性质,密属于党,作为民营,均由政府按供应节目之性质分担,补偿经费,专给特权,俾资发展。俟其自身能媲美于列强,再议更张”②《对于广播事业前途之意见》,附陈果夫呈蒋总裁文一件,中央秘书处便签一张,重庆,1945年6月7日,毛笔原件,党史会藏,档号:6.3/5.6-2。转引高雅郁:《国民党的新闻宣传与战后中国政局变动(1945—1949)》,台湾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2年。。蒋介石接到该上呈之文后面谕陈布雷,将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存废问题交秘书长吴铁城与中宣部改隶政府实施办法并案研究。陈果夫1945年在6月12日致函吴铁城,对广播事业管理委员会应否继续存在之问题,提出他的三点考虑:
1.本会内部组织人事经费及业务并入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本会则仍隶本党,由职等指导之,其政府关系部门亦照旧参加以资联系;
2.如广播事业改组公司,仍属于党(密),则本会拟可改组类于董(或理)事会;由关系部分推定其首次长任其董事,而由钧座指定董事长;
3.如广播事业划出党部,则本会可单独改组,作为本党运用广播参加意见之机构,以期把握要点。③《关于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存在改组问题意见》,附呈总裁文、蒋中正致吴铁城函,重庆,1945年6月12日,毛笔抄件,党史会藏,档号:6.3/5.6-3。转引自高雅郁《国民党的新闻宣传与战后中国政局变动(1945—1949)》,台湾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2年。
在这两份档案中,可以看出陈果夫所要表达的意图有两点:一是强调广播是宣传利器,党部一定要切实主导利用;二是可通过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翻牌的方式,改组成董(或理)事会,党方仍暗中实际掌控。
1945年6月25日,中央党部开会审议“宣传部改隶行政院实施办法要点案”,并案核议陈果夫所上书关于广播指导委员会隶属三项意见④《宣传部改隶行政院实施办法草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录》第38册,第13、14 页。。因为考虑宪政即将实行,依旧决定照前项草案划归行政院宣传部直辖,经费列入国家总预算,并由宣传部设广播事业管理委员会负设计指导之责。1945年10月,中常会讨论中宣部“拟定管理广播事业原则三项请予核定案”认为广播事业宜采取英国办法由国家集中经营①《拟定管理广播事业原则三项请予核定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录》第38册,第174、175页。。1945年12月,“中国国民党经营事业管理通则(修正案)”公布,其中“第五条,各项事业应遵照公司法组织公司”、“第六条……凡属新闻事业本会(中央财务委员会,笔者注)应会同中宣部办理”②《中国国民党经营事业管理通则(修正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录》第40册,第463、464页。。至此,陈果夫之前的由党部管理控制广播的主张几近搁浅,但其仍在做坚韧努力。1946年2月,陈果夫又和孔祥熙、居正等人向国防最高委员会陈情,建议改组中央党部广播事业处为中国广播股份有限公司③《中国广播股份有限公司条例案》,1946年2月,钢笔原件,国防最高委员会档案,党史会藏,档号:003/3721。转引自高雅郁《国民党的新闻宣传与战后中国政局变动(1945—1949)》,台湾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2年。,这项提议获得各方同意,而试图以特种有限公司名义草拟中国广播股份章程,各方又意见颇多。1946年3月,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对党务报告之决议案,就宣传方面明确表示:“有关宣传之党营事业,如各党报、通讯社、各书局及中央电影、摄影场等,应迅速改组为民营公司。”④荣孟源主编:《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下册,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5年,第1042页。此处提及有关党营事业改组为民营公司名单中,虽没点广播的名字,但所用“应迅速”之语气与措辞,也可谓大势所趋,陈果夫终于放弃将广播列入特种公司性质的努力,采用普通公司和政府鉴定合约的方式进行。
三
经过之前的方案起草、讨论,1946年12月,“中国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正式公布,分总则、业务、资本及股份、股东会、组织、决算及盈余分配和附则等,共七章27条。基本内容有:
广播经营范围,第二章“业务”规定,广播“公司业务种类如下(一)播音;(二)广播机、收音机、扩音机之敷设;(三)播音器材配件成品及唱片产销或代理推销;(四)播送新闻性之电视;(五)播送商业性之广告”。并“得订定收费章则,收取节目费、广告费。”以达成公司营利、现在自我发展。在第三章“资本及股份”中规定“公司总额定为国币五十亿元,分五万股,每股十万元,一次性收足之”;公司在“组织”方面,提出“设立董事二十一人,监察人七人”、“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一至三人,由董事会聘任之”;有关公司财务管理内容,第六章“决算及盈余分配”中规定“公司以每年年终为决算期”,董事会造具“(一)营业报告书,(二)资产负债表,(三)财产目录,(四)损益计算书,(五)盈余分配之议案”等,“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日,交监察人核查,提交股东大会请求承认”。盈余分配上,在提取公积金之后,“余作一百份分配如下:(一)股东红利百分之五十,(二)董事、监察人酬金百分之五,(三)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员工奖励金百分之二十,(四)员工福利基金百分之十,(五)社会事业辅助金百分之十五”,等等。进行同时根据《公司法》成立了董事会和组成监察人员。陈果夫、戴季陶等二十一人当选董事,陈畏垒、何敬之等七人当选监察⑤《中国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1946年,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全宗号二〇(2),案卷号2079。。鉴于之前的种种呵护、力争,陈果夫为避嫌招风,推请戴季陶担任“中国广播公司”董事长。
公司化之前的当时广播体制为:由党政相关部、会人士组成的中央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对整个广播事业宏观指导,具体广播工作由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负责,“管理处”下面有中央广播电台及地方电台等,其广播系统内部机构设立都按照事业模式设置,如中央广播电台有五个部门,“工务科”负责技术设备运行维护;“传音科”负责广播业务,主要是新闻编辑、节目制作及播音等;“音乐组”负责广播文艺节目;“事务科”负责日常事务及协调;“人事室”负责电台人员管理等①参见《中央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管理处职员录》,1946年,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全宗号七一八(4),卷宗号412。。依据广播公司章程及相关内容的规定,将事业机构改制成一个经济实体,而这五个部门显然无法与公司制相匹配,还有一系列后续对接工作要做,需要设立经营管理及相关财务部门等。故后又制定“中国广播股份公司组织规则”,设立“总务部”职掌文书、事务、出纳、人事等,“工程部”职掌计划、建筑、工务、器材等,“节目部”职掌编审、资料、新闻、播送、乐剧、收听等,还有“会计室”负责编制预决算、资产目录、财务报告等,“秘书室”负责联系各部室工作,从事计划、方案、条规等文案工作,“专员室”负责拟定审核公司合同、契约,接待宾客、记者访问等,“法律顾问”处理各种有关法律问题等②参见《中国广播公司组织系统表》,吴道一:《中广四十年》,第261页。。这一组织规则搭建起作为广播股份公司的基本架构。
1947年1月,中央党部广播事业处改组为中国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院与之订约,委托代办传布政令的工作,期限五年,政府每月补助国币20亿,约当美金20万元。经济部核准公司章程,当时公司的家底及规模为:除“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外,辖有广播器材修造所三处、唱片制造厂一处,广播电台三十九座……总电力为四十一万八千二百六十瓦特,每日播音时间为六百二十一又四十五分,职员为一千九百三十七人,工役警卫为七百零七人”③吴道一:《中广四十年》,第187页。。公司成立后,董事长戴季陶因病未到职履责(后于1949年2月去世),故一切业务任由原中央党部广播事业处人员负责,改变的实质不大。
而处在当时特殊的社会政治、经济、军事环境背景下,广播电台公司化仅是个发展思路及初步方案,尚无具体实践和成果。如1947年1月,电台在签订企业化协议时,政府每月补助“广播公司”国币20亿,当时也只能维持,无法添购设备,而到1947年12月,每月经费就需110亿,再过半年的1948年7月竟达980亿④参见吴道一《中广四十年》,第266页。。此时,经济方面的通货膨胀严峻,之前公司化设想难以维系,加之战争环境,形势紧迫,有关方面也无心顾及广播公司的运作,直到1949年11月16日,“由中央在台湾省台北市召开首次股东大会,推选董事长,聘定总经理后,才成为名副其实的公司”⑤吴道一:《中广四十年》,第6页。。
总之,广播股份公司章程及组织规则的拟定属布局开篇,具有启动意义,如按章程实施起来便可将一个原隶属国民党中央的新闻宣传机构,改制成一个兼具有传媒特点的经济实体,从单纯的广播媒介经营管理视角考察,这种意识和设计是符合现代媒介业发展规律,同时也是超前的。
四
本次中央广播电台的公司化改制,不是孤立进行,它涉及整个国民党党营传媒文化事业改革,国民党的《中央日报》、中央通讯社以及书局、电影等领域改制都同时进行,这是在抗战结束,拟实施宪政的背景下开展的。主导方试图确立广播机构的企业化经营管理体制,释放广播运行的竞争活力,探索一种合乎实情的广播发展模式,使广播在做好宣传报道的同时面对市场,能够自我发展,这无疑是顺应媒介发展潮流的,从历史和现实、学术和实务方面考察具有多重影响。
政治方面,标榜遵循孙中山路线,打出“民主”“宪政”旗号,试图在法理上有利于国民党对文化事业的掌控。另一方面也厘清广播媒体与党及政府的关系,即政府委托广播代办传布政令的工作,并给予公开的补贴,政府对媒体的管理和利用形式层面上也有法可依,显得更加科学合理。有研究者评价国民党党报企业化经营管理体制确定“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那种由中央宣传部乃至党中央最高负责人直接指挥党报,且报纸只重视政治宣传而不重视业务拓展的传统党报”体制①蔡铭泽:《中国国民党党报历史研究》,北京:团结出版社,1998年,第288页。。广播的公司化实施,也有与此类似的预期效果。此外,广播要面对市场,讲求经营,可改变旧体制中媒体衙门化、高贵化作风的弊端。
在经济方面,采用股份制,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董事会作为企业的法人代表对企业拥有所有权,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拥有独立的经营权,有利于广播媒体传播资源优势的发挥,搞好经营管理,使更多的资本投入其中,发展壮大广播事业。在这场党营文化企业的改制过程中,比较而言,报业的探索有几分起色,由马新野执掌的《中央日报》,自动停领津贴率先企业化。报纸企业化之路在中国尚有传统和经验,民营报纸如《申报》《新闻报》等都是按企业化模式发展的,主要是抓发行、抓广告,并赢得不俗的成效。《中央日报》的企业化过程中,在目标和路径上有民营的报纸作参照,也可算是轻车熟路,进展得相对顺利些。而广播电台则不同,其资产规模是报纸的二十倍②比较前文所提中央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额定为国币五十亿元,分五万股,每股十万元,一次性收足之。”中央日报社的“公司总额定为国币二亿五千万元,计分两万五千股,国币一万元由发起人一次性缴足。”参见《南京中央日报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1947年,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全宗号六五六(4),卷宗号5612。,由于投入大,经营成本较高,专业属性强等因素,使得中央广播电台的企业化所面对的困难与问题较之党报更多更甚,故大不易。
考察中国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史的现有研究,多是关注宣传和广播业务领域,而广播经营少有涉及;广播史研究成果中,有关中国共产党及人民广播事业研究较为丰富、系统,而国民党方面的广播研究尚不是重点,历史上“中央广播电台”媒体的软硬件发展有相当的积累,但研究薄弱;与报刊史研究相比,广播音频文本的特点使其史料保留不易,散佚问题突出,如当年国民党的《中央日报》,国民党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编的《广播周报》,对此次广播企业改制也缺乏文献记载,其研究尚属空白。故对广播经营管理体制向公司化转轨的梳理探讨,可丰富、拓展广播电视史学内容,增强其学科底蕴。当今媒介产业化开展如火如荼,而作为历史发展进程的一环,本次广播公司化的尝试所涉及的改制动因、架构设计、问题影响等,对媒介产业化及广电(媒介)集团化的认识和把握具有特殊价值,对包括如何避免行政机构简单翻牌式转制,厘清和把握好技术与业务、传播与经营、大众媒介与官方喉舌等内部外部关系,进行切实、有效的公司化运营和管理等,可提供非常有益的历史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