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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提高农业规模效益

2015-12-17王艳芳

吉林农业·下半月 2015年8期
关键词:农村土地分析

摘要:农村土地制度作为农村基本经济制度之一,它的变迁对农业乃至整个社会经济制度的变迁和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目前,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已经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助力。本文就农村土地流转的类型进行了简单分析。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类型;分析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DOI编号:10.14025/j.cnki.jlny.2015.16.028

1土地流转的含义及遵循的原则

1.1含义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根”。农村土地是农业生产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同时也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物质基础。农村土地流转是土地承包制的一种衍生,它是指在不改变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土地使用权在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转移交易。互换、转让、委托、租赁、入股、拍卖等是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

1.2遵循的原则

1.2.1依法即土地流转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1.2.2自愿即土地流转必须是农户的完全自愿行为,不允许存在任何组织机构或者其他个人的强迫行为。

1.2.3时间有限性一方面是说任何土地的流转必须要有期限。另一方面是说土地的流转期限必须在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内,不得超过合同期限以外。

1.2.4有偿性即农户对享有承包权的土地流转具有收益权,任何人不得剥夺该权利。

2土地流转类型分析

2.1以土地流转的受尧让双方来划分

2.1.1户———户这是比较简单的土地流转类型,农户之间进行土地交换。或者农户外出务工或经商,将自家的土地,全部或部分地出租转让别人,主要是熟人、亲戚之间的土地交换或租赁。这类方式以互换、转让、出租为主,自发性和普遍性是主要特点。

2.1.2单户———多户这种形式是一户通过互换和租赁的形式,获得更多的土地资源。主要是农村一些经济头脑灵活的村民,把自己分散的承包地通过互换,和多户进行流转而形成相对集中的地块,或是租赁多户的土地,达到土地规模经营的程度,以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而土地被租赁的农户,通过到城镇外出务工或经商的形式,获得更多的经济收入。这种形式在农村目前发展迅速,能达到土地价值利用最大化。

2.1.3村———户村委会将村里闲置的“四荒地”,以拍卖或租赁的形式,交给一户或几户进行开发利用。村集体将所获得的拍卖或租赁收入作为村集体合理使用。

2.1.4龙头企业———农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所产产品的原材料一般为初级农产品。为了解决原材料的供应、加工问题,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租赁合同,将土地成片集中在一起,统一耕种,统一收获。这种方式一方面可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农产品的产量,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另一方面,把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为农民打工创造条件。

2.1.5龙头企业———村———农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村集体协商,签订协议,租赁成片集中的土地。村集体协调单个农户,通过租赁的方式将大规模的土地集中在一起。这种流转方式,与龙头企业———农户这种方式类似,只是中间添加了村集体的环节,农民手中的土地发生了二次流转。

2.1.6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这是一种新型的土地流转方式,伴随合作经济快速发展应运而生并不断扩大。主要方式是,农户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土地交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并享受土地规模经营增值的二次分红。

2.2以推动流转的因素划分

2.2.1自愿流动型目前进城务工或随子女进城养老的农民占相当高的比例,为了解决进城务工或养老后土地耕种和承包的问题,熟人或亲戚之间自愿形成的土地租赁、代耕或互换关系。这种流转方式下的土地耕作仍维持原有的种植模式,土地效益增加不显著。

2.2.2组织推动型由村集体出面,作为中介方,通过组织手段,与村民直接签订土地的转让或租赁协议,结果是产生大规模集中的土地。村集体再同第三方达成土地租赁协议,形成土地的二次或三次流转。这种土地流转模式下,土地效益增加显著,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而且因为村集体的担保功能,农民愿意参与其中。

2.2.3利益驱动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抛出较高的租赁金,以吸引农户出租土地。农户为了追求土地的更大价值,自愿把土地租赁给龙头企业,或者以土地入股形式加入专业合作社。此种类型的土地流转,农户从土地中获益增加明显,因此农户参与的积极性较高。

2.3以土地流转的期限划分

2.3.1随机型即无明确的时间界定。尤其是在户与户的简单交换中,口头约定,无明确的时间界定,那么也就存在土地随时“回转”的情况。

2.3.2短期约定型一般情况下,3~5年的时间视为短期时间。农户在合约到期后,根据当时形势发展情况决定续约或收回。

2.3.3长期约定型一般为20年以上。签约长期土地租赁合同的一方,大多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是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对接,或是经过村集体的中介作用,将龙头企业与农户连接。双方或三方签订长期的土地租赁合同。签订长期土地租赁合同,承租方就会无顾虑地长期持续增加对土地进行资金、技术投入,更有利于增加土地的产出效益,同时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总之,土地流转是目前现代农业发展的趋势之一,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有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本文分析了土地流转的含义及遵循的原则,并解读了土地流转的类型。

参考文献

[1]车裕斌.中国农地流转机制研究[D].武汉:华中农业大学,2004.

[2]刘卫柏.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研究[D].长沙:中南大学,2013.

[3]卜红双.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研究[D].大连:辽宁师范大学,2013.

作者简介:王艳芳,本科学历,前郭县八郎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中级经济师,研究方向:农村经济管理。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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