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引咎辞职寻常事
2015-12-16廖保闰
◆ 廖保闰
考诸历史,引咎辞职无论作为一种思想还是作为一种成例,在中国都是源远流长的。《孟子·公孙丑下》说过:“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去”,意即官员不能履行职责,言官不能尽到谏责,都应当辞职,包括被处辞职和引咎辞职。
古代官员引咎辞职,尤其是高级官员如宰相引咎辞职,往往源于自然灾害。原因是,中国有“天人感应”之说,汉代董仲舒加以理论阐述,其中“灾异谴告”之说是其“天人感应”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国家政事与灾异完全联系起来:“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将灾异的发生视为帝王治理国家失职所造成的结果,一旦发生灾异,皇帝就有可能下罪己诏,对施政进行反省,以求得上天的原谅,故曰:“古贤君每值天变,恒下罪己之诏,引咎自责。”
皇帝要下罪己之诏,躬身反省,执宰之臣也要引咎自责,甚至引咎辞职。因为“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遂万物之宜”,即执宰大臣作为皇帝左膀右臂,辅佐皇帝调理阴阳,确保风调雨顺,万物兴旺,要是“阴阳不和,责在宰相”,勇敢担责的最好体现就是引咎辞职,这在汉、唐、宋时代的已成政治惯例。
《资治通鉴》记载:“汉元帝永光元年九月,陨霜杀稼,天下大饥。丞相于定国,大司马、车骑将军史高,御史大夫薛广德,俱以灾异乞骸骨。赐安车、驷马、黄金六十斤,罢。”这说的是汉元帝初即位当年九月,未到降霜时而严霜普降,致使成片成片的庄稼枯死无收获,饥荒遍全国,用天人感应的说法,这是天降灾害以谴告,致阴阳不调,身负辅佐重任的丞相、大司马、车骑将军、御史大夫“四大班子”的领导人悉数引咎辞职。
在汉代,还有一些因自然灾害而引发高官引咎辞职的事,比如汉明帝永平十三年(70年),发生日食,宰相“免冠自劾”。汉明帝说:“冠履勿劾。灾异屡见,咎在朕躬,忧惧遑遑,未知其方。”意思是说,天有灾异,是朕的过错,你就不用辞职了。又比如汉安帝永初元年(107年),发生灾异,盗贼泛滥,兼掌捕盗之职的太尉徐防引咎辞职。
唐代也有诸多宰相因灾害引咎辞职的。其中最早提出避位以禳灾的是长孙无忌,史载“(永徽)三年(652年)春正月癸亥,以去秋至于是月不雨,上避正殿,降天下死罪及流罪递减一等,徒以下咸宥之。……丙寅,太尉、赵国公无忌以旱请逊位,不许。”
意思是说,唐高宗永徽三年,由于从上一年的秋天到当年的正月,长时间没有下雨,形成大旱,造成灾害,宰相长孙无忌提出"避位以禳灾",即引咎辞职,不过唐高宗并未批准。
第二年(653年),大旱仍在持续,“自三月不雨至五月,行成惧,以老乞身,制答曰:‘古者策免,乖罪己之义。此在朕寡德,非宰相咎。’乃赐宫女、黄金器,敕勿复辞。”即长时间大旱不止,宰相张行成害怕了,认为自己不能调和阴阳,应当对灾异负责,引咎辞职。唐高宗还是将责任揽在自己身上,委婉挽留,还赐给张宰相宫女和黄金器物,算是给他压压惊。
唐代宗大历十二年(777年),又遇大旱,“是岁,春夏旱,至秋八月雨”,可见,当时旱大半年,一直到入了中秋才下雨,可见旱情之严重,弄得庄稼无收,天下百姓人心惶惶。宰相常衮上表皇帝引咎辞职,他在表中说:“伏以东汉之制,存乎旧史。或阴阳失节,水旱不时,必策免三公,励精百揆,盖以阳倡而不和,力薄而位崇,所以答天谴也……伏乞解臣所职,更择良才,省致旱之由,求作霖之辅,则万姓咸赖,百谷用成。”正如前面两位宰相引咎请辞而没有得到皇帝批准一样,常衮说的条条都在理,唐代宗就是不同意。
唐代如斯,宋代如何?宋代皇帝对宰相似乎没有那么厚道,宰相请辞,一般都不会强力挽留,比如宋仁宗时期,面对一波波的宰相引咎辞职,基本上是御笔一挥:同意。
天圣七年(1029年),汴京皇城内的玉清昭应宫遭雷击引发火灾,烧毁宫殿“三千六百一十楹”,只余“一二小殿”。太后刘娥闻讯,为之伤心落泪:“先帝力成此宫,一夕延燔殆尽。”宰相王曾见此无可推脱,无论是诚心觉得自己有罪,还是自认倒霉,马上上书引咎辞职。好在刘太后和仁宗皇帝仁厚,并没有断绝王曾的出路,而是罢其相令其出守青州。
宝元元年(1038年),发生“冬雷地震”,地震哪怕放在科技发达的今天,也是难于预测的,除了赶紧救灾别无良法。但是谏官韩琦不这样认为,他认为这是宰相王随、陈尧佐,参知政事(副宰相)韩亿、石中立尸位素餐、庸碌无能所致,他们必须为灾害负责,否则大宋八十年太平基业,就要被这些“庸臣恣其毁坏”。
四位宰相当然知道什么叫“天谴”,所以“援汉故事求策免”,王随、陈尧佐、韩亿、石中立四位宰执同日引咎辞职,皇帝批示同意。这相当于现代民主政府中的内阁班子集体辞职,不可不谓一件政治大事,轰动天下。
有意思的是,谏官韩琦后来也做了宰相,御史中丞王陶上疏弹劾他专权跋扈,虽然宋神宗并不认可王陶所言,但韩琦自己还是坚决请辞,看来在韩琦的眼里,官不称职,引咎辞职似乎天经地义之事,没有什么好废话的。
庆历七年(1047年),天下大旱,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宋仁宗连续发布二道罪己诏,都没有缓解灾情。参知政事(副宰相)贾昌朝再也坐不住了,他认为宰相应对此负责,于是“上表乞罢参知政事”。宋仁宗有点不舍,御史中丞高若讷进言说:“阴阳不和,责在宰相。《洪范》:‘大臣不肃,则雨不时若。’”宋仁宗遂同意免去贾昌朝的宰相职务,改任北京大名府留守。
皇祐元年(1049年),洪水大发,“灾异数见”,宰相陈执中“无所建明,但延接卜相术士”,即面对灾害,宰相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而是请些术士来装神弄鬼。台谏官接二连三地上书弹劾,迫于舆论压力,陈执中以足疾为由提出辞职。宋仁宗很快批准,免掉他的宰相职务,降职为兵部尚书、知陈州。
以上说的都是执宰大臣的引咎辞职,其实小官也有引咎辞职者,比如同样是宋仁宗朝,钱塘县令韩汝玉夜宿妓院,被属下衙役堵在门外,汇报公事,这是明摆着出韩县长的丑,向世人宣告县长嫖娼,违反干部管理条例。韩汝玉无奈,先把衙役痛打一百大板,然后书面向自己的顶头上司、时任杭州知府范仲淹引咎辞职:“韩某无状不检,为吏所侮,无以范民,请一解令归”。名臣范仲淹却大力包庇,在辞职信上批示:“公杰士也,愿自爱”,没有批准他的辞职请求。
以今人的眼光看,官员嫖娼是严重违纪行为,要给予开除党籍和撤职或者开除公职处分,如果官员“有耻且格”,就应主动引咎辞职。可是,发生了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非人为之祸,官员对此负责,以致引咎辞职,是不是有点冤?
其实,放在古代,并不冤,因为古人认为“君权神天”,皇帝是天之子,代天来统治黎民百姓,而执宰大臣辅佐皇帝执政,“举头三尺有神明”,一切要以顺应天的意志为准则。当上天认为皇帝所率领的统治集团不合格,失政失德,“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皇帝下罪己诏,执宰大臣引咎辞职,表示接受上天的问责,这是责权对等的,符合基本的政治伦理。
如若不然,其纠错机制就会发生作用,无论御史还是其他官员,都可以上书要求宰相辞职。如唐玄宗时期,张九龄任宰相,水、旱、地震等灾害不断,一位名叫王冷然的小官愤然上书,要求张宰相辞职:“今岁大旱,黎人阻饥,公何不固辞金银,请赈仓廪。怀宝衣锦,于相公安乎?”最后声色俱厉地质问:“百姓饿欲死,公何不举贤自代,让位请归?”
当纠错机制也坏死不起作用时,则意味着皇帝和执宰大臣不遵道统,不受“天条”约束,为所欲为,遭殃的就是黎民百姓,无处伸冤的黎民百姓只有揭竿而起,推翻这个天怒人怨的统治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