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加强龙头企业建设的思考
2015-12-16王兴宗
王兴宗
(定西市委党校,甘肃定西743000)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按照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要求,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农业和农村发展出现了积极变化,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譬如,农业结构调整向纵深推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好形势,对于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是必须要看到,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依然突出,解决好“三农”问题仍然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针对这一形势,有效解决“三农”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努力实现城乡统筹、城乡一体。要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农业产业化是前提,而龙头企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先驱,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力量,是加速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通过发展的实践证明,龙头企业在吸纳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村发展中的作用十分显著,是构建农民持续增收长效机制的重要环节。
一、加强龙头企业建设,带动农民增收
2014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9892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2%,农民的收入水平达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①但是,农民收入基础仍然很不牢固,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仍是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农村一二三产业是互为依托、相互促进的产业系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家一户的农民很难应对瞬息万变的市场。龙头企业一头连接市场,一头连接广大农民,是农民走向市场的依托,其经济实力的强弱、科技水平的高低、带动能力的大小,决定着产业化经营的水平和农民收入的高低。归根结底,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龙头企业在增强自身实力和竞争力的同时,要以带动农民增收为已任,心里想着农民,实惠让给农民。
第一,要把龙头企业建设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中之重和促进农民增收的主要举措。欠发达地区应按照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积极培育一批与当地主导产业发展相适应的龙头企业,把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有机连接起来,注重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根据企业生产的实际需要,通过土地流转或订单农业等形式,建立农副产品生产基地,为企业生产提供优质原料。遵循有利于整合资源、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围绕区域资源特点,发展专业化生产。
第二,要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发展订单农业,实行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为农民提供信息技术和产品收购等配套服务,使农民得到更多的收益。农村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服务主体多元化的发展,使得龙头企业和农民的矛盾在不断增加,合同履约率也比较低。因为二者之间的利益是对立的,价格高了对农民有利,对龙头企业无利,价格过低,又会伤害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所以,龙头企业和农民之间普遍缺乏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以至于影响到龙头企业的发展。因此,龙头企业在经营中,应尽力协调与农户的利益分配关系,让农民在企业发展的同时得到实惠,增收致富。
第三,要鼓励龙头企业吸收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入股,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针对以前龙头企业与弱势群体的农民争利比较突出的情况,《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到“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的利益联结机制”,提出“允许和鼓励龙头企业吸收农民入股,以土地入股、资金入股形式变成股份合作制的企业,还可以吸收入股的农民到企业里做工”。这些农业经营体制的变化,为解决农户卖难的问题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对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意义重大。②
二、加强龙头企业建设,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欠发达地区龙头企业的建设,应该走市场引导生产、企业适应市场、政府支持企业的路子,要从过去以行政手段为主抓农业转到用经济手段抓农业,重点抓好农业产业化经营;从过去主要重视基地建设转向重视农业龙头企业自身建设,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加强引导,不搞行政干预,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户的市场主体作用。
(一)拓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投融资渠道
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是促进龙头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根据欠发达地区企业融资渠道过于狭窄的实际情况,要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首先必须整合各类农业投入资金,探索和完善农产品加工发展投资体系,形成多方投入、共同推进的合力;其次,要用好、用足、用活国家各项扶持政策,争取更多的国家投入;再次,要扩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投入农产品加工业。事实上,民间资本一直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在现有的金融制度下,关于是否可以开发民间金融这个问题,最关键的不是是否合法,而是规范化和透明度。当然,要真正的运作民间金融,还必须按照市场化来运作,必须允许民间参股,否则建立的又是国有金融机构的“复制品”。③在当前,一旦这部分民间资本能够利用起来,那么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应该能够得到很好的缓解。
(二)推进农业产业化企业的体制创新
积极引导、完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企业+基地+农户”等各种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新型模式,以加强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系,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长期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农户最大限度地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等环节的利益。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支持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建立大型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基地,逐步形成专业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农业产业带,引导龙头企业按行业进行联合,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三)加快科技创新,为农业产业化提供强大支撑
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的主攻方向是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生物工程技术、清洁生产技术和综合利用技术。龙头企业在提高自身管理水平的同时,应加快科技创新的步伐,引进、研发和推广一批重大关键技术,不断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产品档次,提升农产品加工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鼓励大企业增加科研投入,建立技术研发中心,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和新产品。鼓励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加工企业之间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以科研单位为依托”的科技研发体系,加快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的科技创新步伐。
三、注重农民利益保护,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强龙头企业建设,是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然之路,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的突破口,是促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特色农产品竞争力的客观要求。在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保证市场供应、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在发展龙头企业的同时,更加注重对农民利益的保护
龙头企业的发展必然带来土地征用、农户拆迁安置等问题。各级政府或开发公司在保障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的同时,更要注重对农民利益的保护,以合理的价格征用土地,及时、足量向农户发放土地征用补偿款,妥善解决拆迁农户的安置问题。发展工业,不能忽视环保,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对于严重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高污染项目,在规划审批环节上卡死,决不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④
(二)集约利用土地,实现农村工业可持续发展
在当前土地资源十分稀缺的情况下,农村既要走向工业化,更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走集约利用土地的路子。⑤因此,要积极鼓励企业提高土地容积率。通过合理规划利用现有厂房面积,以新设备置换老设备等手段,在不占用新地块的条件下,实现企业技术改造与工艺创新。在招商引资时,要选择引进投入产出密度高的项目,对于已经批准的项目,要采取一定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尽快投产,严禁圈地行为,在土地普遍吃紧的情况下,利用存量土地招商引资。
(三)重视和发挥龙头企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组织作用,促进农业产业化与新型工业化有机结合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实质离不开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但在现有条件下,农民致富奔小康,必须要改变自然经济模式,推进农产品初加工到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提升农副产品高附价值,以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要求促使欠发达地区应按照当地实际培育农业产业化模式中的龙头企业,实施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和自主创新等,这些无不与新型工业化息息相关、紧密相连。因而,在新农村建设中,客观上需要企业在其中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将农业产业化与新型工业化有机结合,并带动农村发展和壮大多元经济。通过新型工业化中龙头企业的雄厚经济基础、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水平、对市场信息的灵敏反应等特点,克服农业基础设施薄弱、防灾减灾能力差、农产品产销与市场脱节、农业生产投入后劲不足等矛盾,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注释]
①危朝安:《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中国集体经济》,2009年第3期。
②郑新立:《农村改革进入制度化建设新阶段》,《中国经济时报》2008年11月22日。
③刘刚:《解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困难的思考》,《新西部》,2009年第4期。
④李善君:《培育龙头企业拉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建设》,2008年第4期。
⑤李成勋:《龙头企业在“三农”工程中的战略地位》,《经济经纬》,200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