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小谈新《广告法》中的“虚假广告”

2015-12-14赵虎

家电科技 2015年11期
关键词:广告法使用权空调

文/赵虎

小谈新《广告法》中的“虚假广告”

文/赵虎

赵虎

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中国人民大学硕士

曾发表多篇学术论文,被称为“学者律师”

曾经多次接受《人民日报》、《检察日报》、《北京晚报》等媒体的采访,采访内容涉及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法等与法律有关的社会问题

2015年4月2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广告法。新广告法的条文增加到了75条,并且对代言人制度、虚假广告、药品广告、违法处罚等方面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被称为最严广告法。其中,对虚假广告的修改是其中的一大亮点。

新的《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与修改前的《广告法》相比,增加了“引人误解”这一规定。修改之前,判断广告是否构成虚假广告,必须有虚假的成分。例如,商品或者服务根本不存在,或者商品的性能与购买情况不符。但是很多情况下,很难说广告的内容虚假,但是有可能引起消费者的误解,这种情况下则会给管理部门带来难题。

家电行业就有一些广告可能存在引人误解的成分。比如,有的空调广告宣称“一天只需一度电”,那么是开空调24小时只需一度电吗?还有没有其他的附加条件呢?也许在某些条件下一天真的只需一度电,但是不谈这些条件,则会让消费者产生误解。还有的空气净化器广告宣称“除菌、净化效果达99.99%”,不知道生产厂家能否拿出权威的、国家承认的证据来证明,达到这样的效果是否需要附加其他的条件,如果只有在特殊的使用方式下才能达到这样的效果的话,则可能会被认为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

修改前的《广告法》仅规定了不得有虚假广告,既然“虚假”,则肯定有不实的成分,否则不能构成虚假广告。但是,修改后的《广告法》加入了“引人误解”这个规定之后,则意味着在广告真假难辨的时候,甚至广告内容完全是真的,没有虚假成分的时候,但是引起了消费者的误解,也可能构成虚假广告。

比如,我国为了扩大内需,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制定了家电下乡政策。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一定比例(13%)的财政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有一些家电销售企业,打出了“家电下乡”的牌子来销售家电产品。其销售的产品可能的确在家电下乡产品目录中,也贴着“家电下乡”的标签,只不过没有财政补贴。这样的宣传则可能涉嫌虚假广告。也许企业会说虽然自己搞的不是“家电下乡”活动,但是销售的是“家电下乡”目录中的产品,好似也有依据。但是,这种宣传会引起消费者的误解,以为有财政补贴而进行购买,广告内容即使真假难辨,但是仍然构成虚假广告。

还有企业在广告的设计上下工夫,结果内容可能真实,却涉嫌构成虚假广告。媒体曾载,海南某电器销售有限公司通过广告传单、店堂海报、手机短信等渠道,宣传“18年空调冠军‘五一’钜惠,买空调赢奔驰&金条”、“买空调赢进口奔驰”等。记者调查时发现,广告用醒目大字标明上述宣传标语,但广告细则中又注明特等奖为“原装进口奔驰smart十年使用权”。也就说,送的不是奔驰,而是奔驰的使用权。这个使用权和所有权相比差距巨大。一般情况下,消费者会被商家的醒目大字吸引,很少会读小字的细则。并且,送东西这种说法本身就意味着所有权的转移,谁会想到细则中仅送使用权、保留所有权的规定呢?这样的广告看似什么都说清楚了,没有虚假的成分,但是会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当然,能否用如此金额巨大的“奖品”来吸引消费者,是《广告法》上的另外一个问题。

综上,如果广告中存在虚假的部分,会构成《广告法》规定的虚假广告;如果广告中存在真假难辨,甚至完全为真实的部分(比如对商品进行片面的宣传和对比)则可能因为造成消费者的误解,同样构成虚假广告。各有关企业应该尽快自查广告内容。新《广告法》已经开始实施,相信今年各地的工商部门会加大查处力度,做出一系列典型案件。在此后的广告活动中,广告主不但要注意内容的真实性,也要防止出现对消费者的误解,否则会承担新《广告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猜你喜欢

广告法使用权空调
江苏省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交换设计与实现
空调病是怎么回事
奔驰E260车空调不正常
新《广告法》严厉有余严谨不足
土地使用权出租中改变土地用途适用法律的思考
广告法修改进入三审 代言虚假广告将有三年“禁期”
迈腾车空调不制冷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实务探析
西城区工商分局牛街工商所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节选
西城区工商分局牛街工商所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