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林业局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鸮放归大自然
2015-12-12本刊编辑部
浙江林业 2015年8期
开化县林业局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鸮放归大自然
近日,开化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在县城大坞水库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鸮放归大自然。
据悉,林山乡下坞村村民李和仙在去雷公山水库的路上,发现一只鸟一拐一拐飞不动,担心会被伤害,就捡了回家进行喂养,并设法与县林业局取得联系要求救护。通过县林业局的工作人员检查后发现,这是一只刚成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鸮(猴面鹰)。由于捕食了有毒猎物,草鸮产生了中毒反应,其他方面并未有受伤,经过工作人员解毒处理,该鸟已恢复健康。随着国家公园建设的不断推进,开化广大干部群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意识得到了显著增强,2015年以来,县林业部门在群众的积极配合下已成功将5只国家级保护动物放归大自然。
(刘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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