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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起点 严要求 扎实做好新常态下的林业计划财务工作

2015-12-12供稿厅计划财务处

浙江林业 2015年6期
关键词:财政林业资金

□供稿//厅计划财务处

高起点严要求扎实做好新常态下的林业计划财务工作

□供稿//厅计划财务处

近年来,浙江省各级林业计划财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林业计划财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林业基金管理与稽查工作会议、全省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会议和全省林业局长会议等一系列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委26号文件精神,全省林业计财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为全面实施“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提供有力保障。

认清形势 严格要求

肯定成绩。浙江省计财工作创造了多个全国率先,走在了全国前列。浙江省是全国唯一缓征“林业两金”的省份,率先推行公益林分类补偿试点,率先开展林业全行业统计和林产品进出口贸易统计,林权抵押贷款、政策性林木保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林业多项财政资金扶持力度、银行信贷资金投入强度走在全国前列。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林业保护和发展资金的筹集能力极大增强;现代林业发展资金保障体系初步形成;林区道路和国有林场发展获得空前支持;林农减负和林业部门预算管理体制基本理顺;森林资源变资本迈出坚实步伐;林业统计得到全社会前所未有的关注。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是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是广大林业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

认清形势。尽管林业计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全省林业系统在资金投入、资金分配及资金监管等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林业资金投入不足,补助标准普遍较低,与生态林业、富民林业建设任务不相适应;重资金分配、轻绩效管理的现象仍未根本扭转;项目资金使用和监管还不够完全到位。当前,全省林业系统计财力量较为薄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有独立计财科(处)的不足20个,而且仅有的人员力量主要分配在会计出纳岗位上,难以肩负起统筹谋划、协调管理、当家理财、成效监督等任务。这些问题的存

在,使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存在隐患,须加以纠正和克服。

严格要求。鉴于目前存在的问题,各级有关部门需要认清形势、把握大势,切实发挥好参谋作用,在林业改革发展中,在生态林业、富民林业、人文林业建设中,做到观念上要适应、认识上要到位、能力上要提高、方法上要改进、工作上要得力,积极自觉地承担起资金保障和资金安全监管职责,承担起助推角色转换与创新谋划的重任。

首先,要深入调研,从实质上把握林业增长形态的跳跃,把握增长动力切换这一关键问题,科学谋划多元化的经济增长动力。要从结构调整优化布局,更要向提质增效推进、向林业生态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推进。其次,要切实把握林业改革、林业新型体制机制转换,进一步激发林业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两个作用中的关键环节。要围绕重点工作深入研究林业经济政策,要以计划和预算安排为导向,提前谋划新常态下的现代林业发展,综合协调林业保护建设和发展的关系,充分激发创新驱动新引擎的强大动力。再次,要牢牢把握制度创新这“关键一招”。必须把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的制度安排、机制建设所带来的创新驱动汇合成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互动的发展潮流,来支撑现代林业发展,构建权责对等的财政支持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构建运行高效的资金管理机制,构建完整透明的预算管理机制。

明确任务 扎实推进

全面编制林业“十三五”规划。要在总结评价“十二五”的基础上,认真对照省委26号文件,契合当地发展布局,全盘谋划“十三五”期间林业发展思路、目标体系和建设重点。各级林业计财部门须高度重视“十三五”规划编制,将其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和战略任务,认真对待,高质量完成。将林业发展规划融合到当地的综合规划之中,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实效性,争取资金,并依靠规划、建设项目来推动发展。

全面构建财政支持林业政策新体系。要以全面实施“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四单一网”建设和“三分一转”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全面构建财政支持林业政策新体系,落实新举措。要做大资金总量,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制定工程定额,建立投入的新机制;改革资金分配机制;建立监督监管机制。2015年以来,省林业厅和省财政厅对各项林业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梳理,将省级财政安排的现有林业专项资金分解为与中央配套资金、省级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和固定因素一般转移支付资金三大类,分别制定扶持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和健全权责分明、运行高效、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省级财政支持体系。《浙江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于3月初印发至各地,此外,还将制定出台一系列与之配套的管理细则和操作规程,并按照“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重点工作任务,编制三年滚动预算,集中可用财力继续扶持木本粮油等特色林业产业,重点扶持珍贵彩色健康森林建设、木材战略储备林建设、生态修复、森林休闲养生业等。同时加快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省财政还将通过财政增量资金注入和压缩农口部门现有20%的竞争类政策资金,设立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基金,以竞争性分配方式,以市县政府为竞标主体,通过市场化运作,吸引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支持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壮大。各地要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政策调研,尽快形成颇具地方特色的财政支持林业的资金保障政策新体系。要立足于当地比较优势,认真谋划最具优势的领域,积极争取由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支持的产业项目,争取先机,做大做强当地林业特色产业。

全面铺设林业金融保险创新平台。要进一步加强与金融、财政、银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实现林区县(市、区)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全覆盖。要通过颁发《林地经营权流转证》、信用村镇建设等途径,在努力扩大抵押范围的基础上,探索推广有效适用的林权抵押贷款模式,引导设立担保基金,通过建立小额林业贷款担保合作社、资金互助社等办法,解决林农散而小的林权抵押贷款难题。同时努力研究解决林业企业与银行之间的抵押担保问题,花卉大苗抵押贷款问题,持续为林业改革发展注入强大活力。全省将选择部分示范性林业合作社进行林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金试点,2015年第一批共有9个县市的10个林业合作社试点。各地须把林业金融创新放在战略位置,以有效拓展林权抵押贷款市场为着力点,积极铺设金融资本投入林业新路子,努力构建林业金融和第三方参与的林业融资平台,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地盘活森林资源资产,激发以林养林活力。

要转变观念,加大政策性林木综合保险推进力度。以建

立林木综合保险协调工作机制为切入点,加强与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政策性保险共保体的沟通协调,按照省林业厅与省政策性保险共保体联合印发的协同推进指导意见,加快开发花卉大苗保险等新品种,扩大综合保险覆盖面。2015年,计划实现竹林面积2万公顷以上县(市、区)全面参加竹林综合保险,竹林面积1万公顷以上县(市、区)大部分竹林参加综合保险,以切实增强林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全面推进林业资金资产管理制度建设。积极开展林业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年”活动,理清林业部门与财政部门的工作职责分工,省与市县林业部门之间的工作职责分工,正确界定事权,切实改变以往的工作思路与管理模式,充分发挥财权的激励作用和综合效能,有效解决涉农资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安全、有效。

一要做好顶层设计。县一级要结合当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相应的组织管理框架和具体制度,调整原有的管理体制机制。

二要强化程序管理。对林业补助项目做到统筹安排、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提高林业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性。要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责,解决好政策设置的交叉重叠问题,避免各类资金的重复、多头、无序投入。同时,要建立健全相互制约、责任明确的项目验收制度和“谁审批、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责任机制。

三要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要按照权责一致、有效制衡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通过内部运行流程优化和再造,切实加强林业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高林业项目资金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四要强化绩效问责。按照“谁用款、谁担责”的原则,强化绩效问责机制,并纳入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要确保在充分提高市县统筹能力的同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建立起以绩效为导向的、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财政支持林业体制机制。省厅将具体采取实行严格的报告制度、建立调控机制和建立问责机制等三项措施。

要全面加强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监管。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国有森林资源不仅是稀缺资源,更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各地要引起高度重视,要着力破解管理体制机制上的障碍,在森林资源资产产权管制、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以及离任审计等方面积极探索,加强监管,遏制擅自变动和侵占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行为,肩负起历史重任。

全面提升林业统计工作。要精准采集林业统计基础数据,严格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台账”的要求,确保林业统计数据采集渠道畅通、质量上乘。要完善和创新林业统计机制,建立业务或专业口的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信息共享。重要数据实行会签制或集中审核制度,避免数出多门,建立和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良好机制。并加强与地方综合统计机构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同时,要依法规范统计行为,确保统计数据应统尽统,真实可靠。

全面加强林业资金稽查和林业贴息贷款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林业贷款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明确支持重点,创新机制,不断完善林业贴息贷款项目贴息资金申报、审核、审批的责任机制和制约机制。以认真负责精神做好林业资金稽查工作,每年要明确重点稽查任务,上下联动,实行县级自查、省级重点检查,形成稽查网络体系。要强化问责,督促整改落实,解决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事中事后监督。

全面强化计财队伍建设。当前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和林业计划财务工作任务艰巨,更需要建立一支德才兼备、素质优秀、能打硬仗的高素质计财干部队伍。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建设,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给计划财务工作创造良好环境。此项也将作为衡量各地各单位计财工作管理能力的重要依据,列入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因素考量;对机构不全、计财力量配备严重缺失的市县,列入审计重点关注对象。同时,各级部门须提高政策水平,并增强业务能力。

切实加强廉政建设。计财部门每年都经手和管理大量资金,工作责任重、岗位风险大,必须兢兢业业如履薄冰,必须把法律、制度、纪律铭记在心,必须坚持依法办事、按制度办事。各级计财部门的干部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要求自己,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要自觉加强廉政建设,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要做到廉洁从政、勤政为民。

林业计财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各级林业部门必须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真抓实干,为积极构建财政支持林业建设新体系,助推林业改革创新,全面实现“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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