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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新常态,加快“人的新农村”建设

2015-12-12王红玲

团结 2015年1期
关键词:法治农民农村

◎王红玲

适应新常态,加快“人的新农村”建设

◎王红玲

2014年12月23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素质,推动“物的新农村”和“人的新农村”建设齐头并进。在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的背景下,中共中央首次提出“人的新农村”这一概念,内涵丰富,着眼长远、意义重大。加快“人的新农村”建设代表着中共中央对今后一段时期如何做好“三农”工作的新思考、新认识,凸显中央对新农村建设的更高要求。中共中央首次提出“人的新农村”建设的缘由是什么?重点从哪几个方面加以推进?本文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论述。

一、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十一五”以来(2006年~2014年)中央财政“三农”投入累计8万亿元,着力改善

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目前,全国农村公路总里程达378万公里,99.7%的建制村通公路;4.7亿农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27个省份实现了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在中央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许多农村的基础设施条件和村容村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新农村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同时我们也看到,由于之前我国在新农村建设中更加注重硬件投入,出台的各种政策主要着力于改善道路、饮水、电力设施和住房条件等人居环境“物的新农村”建设,对人的关怀和建设等方面关注不够,致使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农村“三留守”问题日益突出。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青壮年为了生活背井离乡来到城镇打工,在子女特别年幼时,妻子留守在家里照顾孩子,待到子女读小学甚至读幼儿园后,不少农村妇女才跟随丈夫一同出去打工。据统计,2013年,我国进城打工的农民工约2.69亿人,留守在农村的老人约5000万人、留守妇女超过5000万人,留守儿童的数量在6100万以上。目前,农村“三留守”问题日益严重,突出表现在:对留守老人而言,由于子女很多时候都是夫妻双双外出务工,他们平时不仅从事较为繁忙的农活,还要照顾子孙,除了生大病外,平时生病身边无人照顾,易产生孤独无助的心理危机感;对农村留守儿童而言,面临科学喂养问题、接受正规学前教育的机会少、情感和社会性发展问题,容易产生“亲情饥渴”危机,安全和青春期教育缺乏等;对留守妇女来说,由于既要独自承担子女教育、操持家务、农业生产和照顾老人的重担,又面临着因夫妻长期分离缺乏情感慰藉的窘境,多重压力让她们不堪重负,生活质量大大下降。这些现象不仅弱化了家庭的幸福感,而且也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三留守”问题日益突出。

2.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急待进一步健全完善。突出表现为以下方面:第一,农村基层优秀医疗人才匮乏。受人事政策、财政投入等多方面原因影响,近年来我国农村基层医疗队伍人才流失严重,很多乡镇医院存在缺乏技术骨干、人员不足和人才断层的尴尬局面。加上目前我国以药养医的医疗体制和医患关系较为紧张等原因,在农村时常发生即使是感冒这样的常见病,到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所动辄就是输几天点滴,对于稍微严重些的病情不敢接诊,要求马上转到县级以上医院的现象。第二,农村传统文化日渐萎缩和消失,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状况不容乐观。中华民族有5000年的灿烂文明史,广大农村地区孕育了诸多优秀的乡土文化和农耕文明。但随着时代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很多农村传统文化正日益萎缩和消失,并且当前我国很多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陷入了重输入轻培育、重硬件轻软件、重建设轻维护的“怪圈”,长此以往,我们将面临完全没有自己民族味道的世界。第三,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亟待加强。当前我国很多地区存在基层农技人员偏少,乡镇农技综合服务中心缺乏技术骨干,且推广服务方式单一,工作经

费严重不足等突出问题。

3.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我国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对农村居民造成了生理、心理的双重威胁,已成为当前我国建设美丽乡村的瓶颈。主要表现为:第一,农村生活污水和人畜粪便污染问题突出,致使很多河流、湖泊水质严重恶化。目前很多农村新建的房子没有三格式化粪池,更没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且由于畜禽养殖业是个微利行业等原因,大量小规模散养的畜禽养殖场没有任何治理设施,粪尿直接排放当地河流,加之很多农民生态环保意识不强等原因,塑料、玻璃、废旧电池、快餐盒等不可降解的垃圾在村落、河沟随处倾倒现象时有发生;第二,农业面源污染十分严重,首先是化肥、农药的滥用,目前我国耕地不足世界的一成,但却使用全世界近四成的化肥,化肥使用量超过500公斤/公顷,远远地超过发达国家为防止化肥对水体造成污染而设置的225公斤/公顷的安全上限。第三,农村工业污染严重。为了发展经济,各地区竞相发展小型企业。不少小化工厂、造纸厂、碳化硅厂等废水、废气、废渣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或简单处理后排放,严重地污染了农村周围的土壤、大气和水体。

4.农村法治建设任重道远。作为中国社会的末梢神经,农村法治建设对整个国家的民主法治进程尤为重要。尽管近年来我国农村法治建设不断取得进步,但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的目标尚有很大距离。根据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2014年“百村观察”项目“农村法治建设”专题调查获得的242个乡村的第一手调研数据,目前我国农村法治建设主要存在四大瓶颈:一是法治体系不完善,无法满足实际发展需要。有的领域存在立法上的空白,一些急需的法律尚未制定出来。二是法治运行不规范,基层政府不依法办事、侵害农民权益行为时有发生,存在“执法不公”问题。村官在征地补偿款、国家惠农补贴等各项资金的发放时权力大的惊人,尽管他们的功能与“二传手”有些类似,但由于我国目前在此领域的监管缺位,使得资金发放过程成为村官贪腐的“主阵地”;三是法治服务形式单一、载体缺失、内容缺乏,导致“有法难用”困局。一个中心法庭要管两三个乡镇,农民打个官司要跑很远距离,再加上立案、传询、开庭等程序需要花费很长时间,许多农民不愿受这个折腾;四是农民法治意识薄弱,用法意愿较低,面临“有法不用”难题。受中国几千年来封建传统文化的影响,绝大多数农民习惯将自己看作是社会的最底层,习惯于服从权力,除了动用家族势力外,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少数村干部政治素质较低,奉行“家长制”、“一言堂”,“以言代法”现象比较突出。

二、加快“人的新农村”建设的几点建议

中共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也开启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预测,2014我国13.6亿人口中8.45亿户籍在农村,其中常年在外打工的约2.3亿,形成庞大的农村“三留守”群体,加快“人的新农村”建设,是我国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实现中国梦征途中最难啃的一块硬骨头。

如前所述,“人的新农村”建设主要包括对农村“三留守”群体的关注、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农村法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等主要四个方面。基于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结合部分地区在某些方面的成功做法,笔者在大量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以期为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各地加快推进“人的新农村”建设提供一定的政策参考。

一是实施“三心”工程,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关爱体系。通过党组织的宣传引导和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在全社会形成

共同关爱农村“三留守”群体的良好氛围。

首先是对农村留守儿童实施“爱心工程”,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村干部要积极与学校沟通,加强班主任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定期向家长通报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建立留守儿童个人档案,设立留守儿童心理辅导咨询室,定期为留守儿童开展心理辅导;开展围绕反映留守儿童家庭的班会,引导学生形成关于父母外出打工现象的正确认识,使留守儿童理解父母,尊重父母,形成正确的生活观。

其次是对留守老人实施“贴心工程”,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各村设立敬老扶老岗,鼓励青壮年党员与留守老人结成爱心对子,定期到留守老人家中嘘寒问暖,主动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困难;设立困难救助基金,通过“集体拿一点、党员捐一点、个人交一点”的方式,该救助基金主要用于留守老人、五保户等特殊群体的困难救助,确保社会弱势群体有病及时就医,有难及时帮助;设立老年人活动中心,为留守老人提供休闲、娱乐、谈心交流的场所,丰富他们的文化生活。

第三是对留守妇女实施“暖心工程”,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展开创业致富培训活动,在农闲时节,举办留守妇女实用技能培训班,如养殖、瓜果蔬菜种植等,提高致富本领,使得农村留守妇女真正撑起新农村建设的“半边天”;成立扶助组,组织有能力的家庭妇女与留守妇女组成互助组,在发展生产、看护孩子、照顾老人等方面开展帮扶救助,为留守妇女搭建倾诉、交流、互助平台;展开身心健康关爱活动,定期集中观看医疗健康等方面的电视讲座,为提高她们的卫生保健知识、维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减轻她们的体力和精神负担。

二是抓住关键、明确重点、强化措施,着力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我国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也在农村。各地区要紧密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在人才、资金和技术投入方面给予倾斜,在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农田水利设施、饮用水等物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基础上,面向农民的实际需求,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首先是培育优秀农村医疗人才队伍,完善农村基本社会保障。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其一,需要从人事政策、财政投入和收入激励三方面着手,通过3~5年的努力,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2~3名正规医学院毕业医生,加大业务交流培训力度,着力将他们培养成骨干人才。其二,各省市要进一步提升新农合各级财政补助标准和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的8~10倍。其三,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十二五”末参保率均超过90%以上。

其次是加快优秀农技推广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其一,全面推行“管理在县、服务在乡镇”的农业公益性服务管理体制,加快农技推广人才知识更新,组织和鼓励在岗农技推广人员攻读农技推广专业硕士班,提升学历层次。其二,建立并完善市、县、乡三级农业科技培训网络,形成以农广校、农业科技推广单位、农民培训中心为主的农民培训体系,聘任村级农技推广员,围绕特色主导产业,构建全方位、多元化的农技推广体系。其三,强调专业合作社的专业化服务功能,大力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第三是保护农村传统文化,增强农村文化服务。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其一,出台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确保人、财、物等方面的投入,为保护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重要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其二,在广大农村开展保护传统文化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举办地区传统文化论坛,搭建舞台,支持和鼓励民间文化艺人传授和发展充满乡土气息的民族民间文化工艺,大力弘扬农村传统文化。其三,实施

农村文化阳光工程,在每个村建立文化活动中心,经常举办各类文化活动,使农民文化生活更加丰富。

三是切实加大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作为美丽中国的基本单元和重要内容,从生态环境保护入手,着力打造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底蕴深厚、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对提升广大农民的幸福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目前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首先是强化规划引导,优化农村空间布局,这是建设美丽乡村的前提。具体做法有以下三点:其一,推进“三个集中”。即工业向园区集中、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社区集中。其二,彰显发展特色。包括山水特色、产业特色、人文特色。其三,提升建设品味。照村庄园林化、庭院花园化、道路林荫化要求,大力进行造林绿化。

其次是大力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工业污染。具体做法有以下几点:其一,发展多种形式的生态农业,以农业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为切入点,推广种养相结合、循环利用的生态健康种养生产方式。其二,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工程。其三,建设专门的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工业污水不达标的坚决整改。

第三是凝聚工作合力。具体做法有以下几点:其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各地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要有专门的工作班子。其二,创新投入机制,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形成多元化的投入体系。其三,建立考评机制,出台具体的考评办法,每年进行一次“美丽乡村”评选活动,将考评结果与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挂钩。

四是多措并举,建设风清气正的法治乡村。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新篇章,如何回应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期盼,建设一个风清气正、和谐稳定、宜居乐业的“法治农村”,需要我们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首先是加强和改进农村普法教育活动,扫除“农民法盲”和农村“法治盲区”。具体做法如下:其一,改运动式的普法教育模式为有针对性的模式。今后的普法工作应结合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有所侧重地开展一些涉及土地、家庭财产、合同签订、劳动纠纷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宣传活动,鼓励农民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二,改进农村普法的方式和途径。要充分发挥多种宣传媒介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在网络高速发展的今天,要合理利用网络等新兴媒介来改进普法的方式和途径。

其次要进一步健全农村法律体系及司法机构。具体为以下三方面:其一,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制度,要出台有效的村民选举、村务公开的监督机制和督促机制,通过村民自治,培养农民的现代法律意识。其二,进一步制定较为完善的征地补偿制度,构建政府、土地使用者和失地农民都能接受的合理补偿标准和利益分享机制。其三,培养一批真正专业的农村司法专业人才队伍,改变当前大多数乡镇司法所有其名无其实的现象。

第三要严格规范农村执法行为,坚决纠正村官的“以言代法”。具体做法如下:其一,制定任何涉及“三农”问题相关政策时都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备案审查。其二,将执法重心适当从市、县移至乡镇,对一些简单案件就地审理,就地判决与执行。其三提高基层执法队伍自身素质,强化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其四,加强执法监督,引导农民充分运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大手段,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王红玲,民革湖北省委会副主委,湖北省农业厅副厅长/责编 张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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