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不同所有制条件下的收入差距问题研究*——基于机会不平等理论的视角

2015-12-10张建勋

财经研究 2015年5期
关键词:环境变量私有制公有制

马 艳,张建勋

(上海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上海 200433)

一、引 言

收入分配问题一直是全球热议的话题,皮凯蒂的《21世纪资本论》又将这个问题的研究推向了一个新高度。然而,理论界普遍认为皮凯蒂在《21世纪资本论》中关于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理论探讨与实证分析对分析我国的收入分配问题并没有太多的现实意义。因此,如何考察我国收入分配的发展趋势并探索其内在的理论逻辑,也就成为当前我国理论界对皮凯蒂的一种回应。

我国的经济学界一直以来比较关注收入分配问题,研究成果也较为丰富;其中,许多分析是从城乡、区域、性别和民族等方面的差异性来寻找原因,也给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是关于收入分配的城乡差距分析。一些学者从我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和社会体制方面进行了分析(赵红军和孙楚仁,2008),这些分析又大多体现在户籍制度(姚先国和赖普清,2004;金成武,2009)和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陆铭和陈钊,2004;马光荣和杨恩艳,2010)上。另一些研究更深入地指出户籍制度和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导致了公共教育资源以及公共医疗资源的城乡不平等(解垩,2010,和立道,2011);而这又使得农村户籍人口与城镇户籍人口在人力资本上产生了巨大差异,在劳动力市场上就体现为工资收入的差异(郭剑雄,2005)。

二是关于我国收入分配的地区差异分析。一些研究认为,带动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是1978年以来的改革开放制度创新,但我国实行的改革是渐进式改革,不同地区的改革有先后快慢的区别,政策上的差异通过经济发展间接地影响了地区间的收入分配(赵人伟和李实,1997;林毅夫和刘培林,2003);另一些研究则关注地理环境的差异在地区收入差异上的贡献(王培暄,2012),他们认为,我国各地区的地理环境存在很大的差异,而这些差异会造成饮用水、农作物、交通、灾害的易发性以及抵御灾害的难易程度等方面的不同,进而会反映在不同地区的个人收入差异上;还有一些研究是从资本流动和劳动力流动的角度指出户籍制度也是地区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董先安,2004)。

三是关于收入的性别差异研究。收入的性别差异主要来自于性别工资差异和性别工资歧视(Becker,2010)。性别工资差异来自于人力资本的性别差异或者生产率的性别差异,随着市场化的深入以及技术偏向的技术进步,性别工资差异会越来越大(张丹丹,2004);而性别工资歧视来自于性别偏见,它不是市场对不同生产率的合理回报的差异(Becker,2010)。性别工资歧视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男女在岗位获得上的差异,即职业的性别隔离(蔡禾和吴小平,2002),二是在同等岗位上男女工资的差异(郭凤鸣和张世伟,2010)。

四是关于收入分配的民族差异分析。我国学者(丁赛,2006;常进雄和孙磊,2008)认为,收入的民族差异来自于区域经济因素,我国的少数民族大部分居住在中西部等经济不发达地区,与东部地区在经济上的差距是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收入差距的一个重要来源;另外,一些民族特定的风俗习惯不便于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竞争力的人力资本,而且某些民族传统阻碍了劳动力转移。

总之,上述研究对于理解某一因素在收入分配中的影响及其机制有较大的贡献;但是,这些研究只是考虑了具体制度对收入分配的影响,而没有把所有制这一根本性的制度纳入到分析框架中去。这就很难解释为什么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制度背景下我国的收入差距会比其他国家高。这是我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不可回避的问题。另外,这此研究还非常具体和零散,没有形成一个系统性的理论框架。

前述关于收入分配差距原因的分析,大多与机会不平等相关,或者说是探讨了机会不平等的某一方面;为此,本文将基于机会不平等理论来考察我国收入分配差距过大问题。经济学界关于机会不平等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这些研究将决定个人收入的因素分为两类,即环境变量和努力变量。前者是个人无法选择和控制的因素,如性别、种族、出生地和家庭背景等;后者是个人可以选择和控制的,如学习习惯、工作习惯、职业选择、时间安排和对市场风险的判断等;因而收入差距也来自于环境变量和努力变量,因环境变量的个体差异而形成的收入差距称为机会不平等(Roemer,1993,1998;Fleurbaey,1995;Kranich,1996)。机会不平等的经济学文献主要集中于研究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机会不平等的度量(OK,1997;Peragine,2002;Ferreira等,2011);二是机会不平等与经济增长的关系(Forbes,2000);三是机会不平等与收入的代际流动(Brunori等,2013;Corak,2013)。

然而,现有文献却忽视了机会不平等引起收入差距的作用,特别是在不同所有制条件下的表现,这有碍于理解我国当前的收入差距问题。为此,我国理论界也在近几年开始关注这一问题,将机会不平等引入到收入分配的框架下分析问题(马艳和张建勋,2012;徐晓红和荣兆梓,2012)。本文尝试构建一个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框架下的收入分配函数,并将机会不平等引入到该理论模型中,通过多层次的Shapley分解,考察不同所有制条件下机会不平等对收入差距的影响。

二、收入分配函数的设定

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背景下,收入分配函数因所有制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为此,本文设定三种不同的收入分配函数:一是公有制条件下的收入分配函数,二是私有制条件下的收入分配函数,三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条件下的收入分配函数。

(一)公有制条件下的收入分配函数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收入分配理论,以所有制关系为核心的生产关系决定分配关系(包含个人收入分配方式),而分配关系则是生产关系的反映,“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①分别引自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6、14和15页。马克思认为,在公有制条件下,由于生产资料是全社会共同占有,个人收入分配的唯一标准就是按照个人向社会提供的劳动量多少,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他指出,“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以后,从社会领回的,正好是他给予社会的。他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②分别引自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6、14和15页。马克思认为这种分配方式是公平的,他进一步指出,“平等就在于以同一尺度——劳动——来计量。……要用同一尺度去计量,就只有从同一个角度去看待他们,从一个特定的方面去对待他们,例如在现在所讲的这个场合,把他们只当作劳动者,再不把他们看作别的什么,把其他一切都撇开了。”③分显然,马克思在这里把个人劳动以外的其他特征都抽象掉了,认为决定个人收入分配的唯一要素就是劳动量。根据马克思的这一理论,可以建立一个公有制条件下的收入函数。假定社会的人口数量为n,社会人口的集合记为N={1,…,i,…,n},个体i的收入函数为:

其中,yi是个体i的收入,l(ei)为个体i向社会提供的劳动量,而劳动量的大小决定于个人的努力程度e,这包括个人付出的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劳动过程中的专注程度等。

显然,在公有制条件下的收入分配函数中,由于生产资料被全社会共同占有,因此收入差距只来自于个人提供的劳动量大小的差异。由于人类自身所固有的生理局限,人们之间劳动量的差距是有限的;因此,在马克思所描述的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条件下,收入差距是有限的,而且马克思认为这种收入差距是公平的。

(二)私有制条件下的收入分配函数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着重分析了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的收入分配关系及其不公平性。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劳动者不仅创造了自身的价值(劳动力价值),而且还创造了剩余价值,并被资本家无偿占有。随着资本积累的增加,资本有机构成必然会不断提高,这种以资本收入形式的社会财富就会越来越集中在资本所有者手中,而劳动者的相对收入份额就会越来越少,其结果必然是社会收入的两极分化。这就是资本积累的一般规律。马克思的这一理论被皮凯蒂在《21世纪资本论》中利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300多年的经验数据进一步证实。基于这样的理论逻辑,我们可以将私有制条件下的收入函数设定为如下形式:

其中,Yi是个体i的收入;Li是以工资形式支付给个体i的劳动力价值(对于不参加劳动的

别引自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6、14和15页。

其中,τ为虚拟变量,如果个体i在公有经济部门就职,那么,τi=1,进而可以得到:yi=li;如果个体i在私有经济部门就职,那么,τi=0,进而可以得到:yi=Li+Wi。这也是对我国“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以及“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的刻画。混合所有制的收入分配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种是公有制条件下按劳分配的劳动收入,一种是私有制条件下按要素分配获得的收入。

根据经典的马克思主义收入分配理论,公有制条件下的收入分配差距一定会低于私有制条件下的收入分配差距,并且前者是公平的,后者是不公平的;而公有制占主体的混合所有制条件下的收入分配差距也一定会低于私有制占主体的混合所有制条件下的收入分配差距,并且前者比后者更加公平。然而,经济现实与上述理论逻辑有所不同。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作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经济的资产规模占社会经营性总资产的53%,但是收入差距却很大,基尼系数甚至超过了部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④引自裴长洪:《中国公有制主体地位的量化估算及其发展趋势》,《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1期。

探悉我国收入差距的原因,既不能单纯地在传统马克思主义收入分配理论逻辑中寻求原因(即不能仅仅从按劳分配方式本身寻找原因,这会与现实不符),也不能从发达资本主义人口,如部分资本所有者而言,L=0。马克思认为,实际上“资本所有者的劳动几乎等于零”①引自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2页。);Wi是个体i获得的资本收入(对于大部分人口而言,这部分收入为0)。当然,劳动收入L和资本收入W存在个体之间的差异,前者的差异表现在工人之间的竞争,后者的差异表现在资本家之间的竞争;但对收入差距起绝对作用的是工人所获得的劳动收入与资本所有者所获得的资本收入之间的差距。

式(1)中的l与式(2)中的L虽然都表示劳动性收入,但两者的含义不同。式(1)中的l表示劳动者向社会提供一定量的劳动之后,经过社会扣除之后所剩余的全部劳动,而式(2)中的L则是工资,而且“不是它表面上呈现的那种东西,不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而只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的隐蔽形式。”②引自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1页。从马克思的逻辑出发,两者之间的差异就是剩余价值。如果剩余价值率不变,那么由式(1)所带来的收入差距与式(2)中劳动性收入所带来的收入差距是相等的。③在现有文献中使用最多的收入差距指数属于相对指数,也就是说,当所有人的收入同比例增加或减少时,收入差距指数不变。如果剩余价值率不变,个人向社会提供的劳动的价值与劳动力价值之间的比例就是固定的,那么由两者所计算的收入差距也是相等的。但是,在式(2)中,也就是在私有制条件下,收入中新增了资本收入W的变异性之后,收入差距肯定会增加。这也正是马克思所说的“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的原因之一。

(三)混合所有制条件下的收入分配函数

式(1)和式(2)描述的是两种极端情况下的收入分配关系,高度集权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的收入分配关系与式(1)比较相近,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收入分配方系则与式(2)相近;然而,现实中更为常态的收入分配关系则是混合所有制条件下的收入分配函数,因为即使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也存在一定的个体经济成分,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条件下也存在着一定国有经济成分。根据前两种收入分配可以将混合所有制条件下的收入分配函数设定为:经济现实寻找原因,因为我国的社会性质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有所不同。研究我国的收入分配问题需要另辟蹊径,将机会不平等引入到我国的收入分配问题中,建立一个新的马克思主义收入分配理论框架,这不仅会进一步地发展马克思关于收入分配的理论,也会深化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持续扩大问题的研究。

基于下述理由,本文将机会不平等理论引入马克思主义收入分配理论框架中:一是机会不平等理论与经典的马克思主义按劳分配理论具有一定的一致性。Roemer(1993,1998)认为因个人努力的差异带来的收入差距是公平的,这与马克思关于按劳分配的原则会保证公平的理论是一致的,只不过Roemer强调的是个人努力的主观性,而马克思强调的是个人努力的结果(即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如果劳动量关于努力的函数是单调的,那么马克思与Roemer之间的这点差异也就不见了。这样,公有制条件下的收入分配函数yi=lei()中的e与Roemer模型中的e就具有一定的同质性。二是马克思也考虑到了环境变量问题,如在资本收入方面,家庭继承是一个重要的环境变量,它会直接影响收入差距。马克思认为,“继承权之所以具有社会意义,只是由于它给继承人以死者生前所有的权利,即借助自己的财产以攫取他人劳动成果的权利。”①引自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84页。所以,马克思认为资本一开始就是不公平的,“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②引自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829页。

但是,毋庸置疑,经典的马克思主义收入分配理论中并没有明确的机会不平等的概念,其认识也是模糊的,更不可能提出这样一个经济范畴,这就为我们的研究留下了较大的余地:

其一,在马克思的理论中,按劳分配的收入l只决定于努力变量e,而与环境变量c无关。这是因为: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理论强调的是劳动作为分配的唯一标准,他在分析过程中将天赋、家庭背景和性别等环境因素都忽略掉了。而在当下中国,即使在公有制经济中,个人收入分配也存在户籍、性别或地域差异,这是由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阶段和历史原因所决定的。因此,在分析中国收入分配的现实问题时,引入环境变量c会更贴近中国经济的发展现实,这也是对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的扩展。

其二,经典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没有考虑努力变量e对资本收入的影响;但是资本家的决策及其努力程度的差异也确实会对资本收入产生影响;因此,将努力变量e引入到资本收入的分析中,具有现实意义。这也是对经典马克思主义收入分配理论的补充和发展。

其三,劳动力价值收入L是由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由于个体之间在“维持自身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养育子女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以及“受教育或培训的费用”等方面的差异,因此劳动力价值收入L存在个体的差异性,而且这种差异性与家庭、性别、出生地等环境变量以及受教育程度有关。也就是说,L也是环境变量c与努力变量e的函数。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将机会不平等引入到混合所有制条件下的收入分配函数模型后,可得到下式:

其中,ci为个体i的环境变量,ei为个体i的努力变量。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环境变量是导致机会不平等的因素而不是机会不平等本身;只有当环境变量对收入存在影响时,机会不平等才会存在。

三、我国收入分配差距的分解与比较

为了进一步了解环境变量(机会不平等)对收入差距的贡献,需要把环境变量对收入差距的影响分解出来。在分解过程中,首先要考察两种不同所有制经济分别对收入差距的贡献,然后再分解环境变量和努力变量对收入差距的贡献。

(一)不考虑机会不平等因素的分解

根据前面的分析可知,公有制条件下和私有制条件下的收入分配函数是不同的,前者相对公平,而后者则会拉大收入差距,造成不公平。为了证明这一结论,我们在式(4)的基础上构造两个反事实的收入函数:①反事实的研究方法在经济学文献中主要用于两个方面的研究:如果历史上采取了另外不同的政策,会有什么样的经济后果;当某个经济指标是由多个因素共同决定的时候,通过反事实的方法可以分解出各个因素对此指标的贡献。

其中,yW,Li表示由W和L两种因素所致的个体i的收入,yW,Li表示由l所致的个体i的收入。式(5)说明公有制经济的劳动收入没有个体差异,收入差距完全是由私有制经济的收入差异造成的;式(6)说明私有制经济的收入不存在个体差异性,收入差距完全是由公有制经济的劳动收入差异造成的。

由于以上两个函数所反映的收入分配情况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因此称之为反事实函数。记收入差距函数为:I=Γ(·),根据Shapley分解方法(Chantrenuil和Trannoy,2011)可得:

其中,M是对分解变量有影响的所有变量的集合,M={l,(W,L)},j是M中的元素,Shj(M,Γ)表示j变量对分解目标的贡献,S是集合M的子集,m和s分别是集合M和S中元素的数量。

根据式(7)可以进一步得到公有制经济和私有制经济分别对收入差距的贡献为:

其中,ShW,L为私有制经济对收入差距的贡献,Shl为公有制经济对收入差距的贡献,Γ(y)为总体的收入差距,且Γ(y)=ShW,L+Shl。

根据式(5)和式(8)可以发现,私有制经济条件下的要素收入差距(即工资收入与资本收入的差异)决定收入分配差距;而根据式(6)和式(9)可以发现,公有制经济条件下的收入差距仅来自于劳动收入的差异。

这样,由于公有制经济中的劳动收入差异很小,私有制经济中的劳动收入与资本收入差距较大;因此,私有制经济条件下的收入差距就一定会大于公有制经济条件下的收入差距。这一结论与经典的马克思主义收入分配理论是一致的。

(二)引入机会不平等后的分解

如果把环境变量(机会不平等)引入到收入函数中,上述结论将发生变化。首先,我们考察私有制经济条件下收入差距的环境变量和努力变量的分解。我们在式(5)的基础上进一步根据环境变量和努力变量构造反事实收入函数如下:

通过Shapley分解,可以进一步得到:

其中,ShcW,L反映了环境变量对私有制经济条件下收入差距的贡献,也即机会不平等对私有制经济条件下收入分配的影响,SheW,L则反映了努力变量对私有制经济条件下收入差距的贡献。于是,私有制经济条件下收入差距等于机会不平等和努力差异带来的收入差距之和,也即:

然后,我们考察公有制经济条件下的收入差距在环境变量和努力变量上的分解。我们在式(6)的基础上进一步针对环境变量和努力变量构造反事实收入函数如下:

式(15)反映了剔除努力变量而只考虑环境变量对收入影响的状态,式(16)则反映了剔除环境变量而只考虑努力变量对收入分配影响的状态。

我们再通过Shapley分解,可以进一步得到:

其中,Shcl是环境变量对公有制经济条件下收入差距的贡献,也即机会不平等对公有制经济条件下收入差距的影响;Shel则是努力变量对公有制经济条件下收入差距的贡献。于是,公有制经济条件下的收入差距也等于机会不平等和努力差异带来的收入差距之和,也即:

但是,公有制经济中的机会不平等主要来自于环境变量对劳动收入的影响,这与私有制经济条件下机会不平等的来源不同。这样,我们就将机会不平等因素引入了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理论框架中,由此可获得如下新的认识:一是在公有制经济条件下,由于机会不平等因素的存在,劳动收入的差距会相对扩大;二是在按劳分配的条件下,由机会不平等带来的收入差距会造成收入分配的不公平。这些认识为我们分析我国当下公有制占主体地位条件下的收入差距扩大找到了理论根据。

(三)混合所有制经济条件下收入差距的分解

遵循前两种条件下的收入差距分解的思路,接下来进一步考察混合所有制经济条件下的收入差距分解。首先,我们将式(14)和式(19)分别代入到式(8)与式(9)中,可得:

考虑到Γy()=Shl+ShW,L;因此,可进一步得到:

其中,Shcl和ShcW,L分别为公有制经济和私有制经济中的机会不平等因素,而shel和sheW,L分别为公有制经济和私有制经济中努力差异对收入差距的贡献。Γ(y)-Shel-SheW,L可以看作是机会不平等对收入差距的边际贡献。记则IO是环境变量对总体收入差距的贡献,也即机会不平等对于收入分配的影响。而Γ(y)-Shcl-ShcW,L可以看作是努力变量对收入差距的边际贡献。记则IE是努力变量对总体收入差距的贡献。因此,可以进一步得到:

式(23)表明:(1)收入差距等于机会不平等与努力变量的贡献之和;(2)在剔除所有制差异的影响后,机会不平等和努力变量则是影响混合所有制条件下收入差距的重要原因;(3)如果再剔除努力变量IE对收入差距的影响,那么机会不平等则是影响收入差距的重要变量;(4)如果机会不平等对收入差距的正向影响大于公有制对收入差距的负向影响,那么,即使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条件下,收入差距仍然可能大于私有制条件下的收入差距。

四、机会不平等的经验分析与政策建议

在我国的现实经济条件下,影响收入分配的环境变量(机会不平等)是多方面的,具体可分为自然因素、制度(体制)因素和家庭因素。自然因素主要包括性别、种族和出生地等;制度因素主要包括户籍制度、教育制度和医疗制度等;家庭因素主要是指家庭背景(父母的受教育程度、收入与职业等)、遗传因素和父母对子女的投入等。

为了说明我国的机会不平等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我们基于我国2002年和2007年的家庭收入调查数据(CHIP),①2010年之后的调查数据还没有公布。使用性别、民族、出生地、户籍、父母的受教育年限、父亲的职业等环境变量,根据上述分解公式的计算,可以得到如下结果:

首先,机会不公平是影响我国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实证结果显示,我国2002年和2007年的收入差距(以基尼系数衡量)分别为0.430和0.571,其中,机会不平等导致的收入差距为0.164和0.245,占比分别为38.1%和42.8%。

其次,现有文献的研究结果显示,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和挪威等国家的机会不平等对收入差距的贡献占比分别为2.07%、9.82%、8.85%、11.63%、13.3%和3.65%,①这里所用的收入差距指数是泰尔指数,具体参见Marrero和Rodríguez(2012)的计算。远低于我国的40%左右的贡献占比。这也说明我国的机会不公平对收入差距的贡献远远高于这些国家。

再次,在我国,机会不平等主要来自于户籍因素,而个人出生的区域对机会不平等的贡献也很大。因为户籍制度和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具体表现为公共教育资源以及公共医疗资源的城乡不平等)使得农村户籍人口与城镇户籍人口在人力资本上产生了巨大差异,进而体现为劳动力市场上的工资收入差异。

综上所述,要改善我国的收入分配关系应着眼于完善相应的制度建设来降低机会不平等:第一,完善教育与医疗政策,使个人不会因出生地和户籍等因素而接受更差或更好的公共教育和医疗服务;第二,针对那些父母受教育水平较低以及收入较低的家庭的子女,如农村地区的未成年人,提供比城市孩子更多的公共教育服务,以弥补其在家庭教育上的缺失;第三,建立有效的机制以减少和消除劳动力市场中的性别歧视,这有助于消除家庭教育投入中对女性的歧视(Borjas,1999)以及提高女性对人力资本的自我投入的积极性;第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在逐步放开城镇和城市的落户限制的同时,应逐步推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消除劳动力市场中的户籍歧视。

*感谢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CXJJ-2010-341)的支持。

[1]蔡禾,吴小平.社会变迁与职业的性别不平等[J].管理世界 ,2002,(9):71-77.

[2]常进雄,孙磊.农村劳动力工资性收入的民族差异——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为例[J].管理世界,2008,(3):81-85.

[3]丁赛.农村汉族和少数民族收入差异的经验分析[J].中国劳动经济学,2006,(4):86-98.

[4]董先安.浅释中国地区收入差距:1952-2002[J].经济研究,2004,(9):48-59.

[5]郭凤鸣,张世伟.国有部门和非国有部门中的性别工资差异——基于双重样本选择模型的经验研究[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0,(12):91-102

[6]郭剑雄.人力资本、生育率与城乡收入差距的收敛[J].中国社会科学,2005,(3):27-37.

[7]和立道.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的城乡差距及均等化路径[J].财经科学,2011,(12):114-120.

[8]解垩.公共转移支付和私人转移支付对农村贫困、不平等的影响:反事实分析[J].财贸经济,2010,(12):56-61.

[9]金成武.城镇劳动力市场上不同户籍就业人口的收入差异[J].中国人口科学,2009,(4):32-41.

[10]林毅夫,刘培林.中国的经济发展战略与地区收入差距[J].经济研究,2003,(3):19-25.

[11]陆铭,陈钊.城市化、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与城乡收入差距[J].经济研究,2004,(6):50-58.

[12]马光荣,杨恩艳.中国式分权、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与城乡收入差距[J].制度经济学研究,2010,(1):10-24.

[13]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

[1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5]马艳,张建勋.我国收入分配中机会不平等问题的探讨[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2,(5):48-51.

[16]裴长洪.中国公有制主体地区的量化估算及其发展趋势[J].中国社会科学,2014,(1):4-29.

[17]王培暄.我国地区间收入差距问题研究[J].经济问题,2012,(8):55-58.

[18]徐晓红,荣兆梓.机会不平等与收入差距——对城市住户收入调查数据的实证研究[J].经济学家,2012,(1):15-20.

[19]姚先国,赖普清.中国劳资关系的城乡户籍差异[J].经济研究,2004,(7):82-90.

[20]张丹丹.市场化与性别工资差异研究[J].中国人口科学,2004,(1):32-42.

[21]赵红军,孙楚仁.二元结构、经济转轨与城乡收入差距分化[J].财经研究,2008,(3):121-131.

[22]赵人伟,李实.中国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及其原因[J].经济研究,1997,(9):19-28.

[23]Becker G S.The economics of discrimination[M].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010.

[24]Brunori P,Ferreira F H,Peragine V.Inequality of opportunity,income inequality and economic mobility[R].The World Bank Policy Research Working Paper No.6304,2013.

[25]Corak M.Income inequality,equality of opportunity,and intergenerational mobility[J].The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2013,27(3):79-102.

[26]Ferreira F H G,Gignoux J.The measurement of inequality of opportunity:Theory and an application to Latin America[J].Review of Income and Wealth,2011,57(4):622-657.

[27]Fleurbaey M.Equal opportunity or equal social outcome?[J].Economics and philosophy,1995,11(1):25-55.

[28]Forbes K J.A reassessment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inequality and growth[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000,90(4):869-887.

[29]Kranich L.Equitable opportunities:An axiomatic approach[J].Journal of Economic Theory,1996,71(1):131-147.

[30]Marrero G A,Rodríguez J G.Inequality of opportunity in Europe[J].Review of Income and Wealth,2012,58(4):597-621.

[31]Ok E A.On opportunity inequality measurement[J].Journal of Economic Theory,1997,77(2):300-329.

[32]Peragine V.Opportunity egalitarianism and income inequality[J].Mathematical Social Sciences,2002,44(1):45-64.

[33]Roemer J E.A pragmatic theory of responsibility for the egalitarian planner[J].Philosophy & Public Affairs,1993,22(2):146-166.

[34]Roemer J E.Theories of distributive justice[M].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8.

猜你喜欢

环境变量私有制公有制
从桌面右键菜单调用环境变量选项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女性地位变迁的探究
从“消灭私有制”看私有财产的是与非
彻底弄懂Windows 10环境变量
市场经济条件下,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必须坚持
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实证分析
从劳动主义的角度对当代中国经济问题的思考
恩格斯的专偶制思想——读《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有感
基于三阶段DEA—Malmquist模型的中国省域城镇化效率测度及其收敛分析
刍论社会主义公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