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处着手 实处发力江苏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凸显新常态
2015-12-07朱红宇
朱红宇
2014年,江苏省紧紧围绕农财两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精神,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三农”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基层。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积极沟通,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规范操作的基础上,从细处着手、实处发力,进一步完善、创新制度设计,稳步推进“全价购机、县级结算、列入补贴品目机具实行敞开补贴”的操作办法,坚持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完善机制与加强监督相结合,内部约束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从简政放权、信息公开、割裂行政干预、保障市场主体权益等方面着手,有效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进入新常态,促进了全省农机化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1 农机购置补贴市场需求强劲,政策效应持续放大
2014年,江苏全省共补贴耕整类机械、种植施肥类机械等12大类50个机具品目,补贴各类农机具184934台(套),受益农户67664户,累计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5.75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再创历史新高。其中,大中型拖拉机23101台,补贴资金7.62亿元,占补贴资金总数的48.38%;插秧机15683台(其中手扶插秧机12569台,高速插秧机3114台),累计补贴资金1.95亿元,占补贴资金总数的12.38%;联合收割机13566台(其中全喂入联合收割机13029台,半喂入联合收割机537台),累计补贴资金3.33亿元,占补贴资金总数的21.14%;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粮食生产关键机具使用资金12.9亿元,占补贴资金总数的81.90%。粮食烘干机、秸秆还田机、高效植保机械等涉及农业规模化、产业化以及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其他各类机械共补贴132584台(套),补贴资金2.85亿元。
表1 2011-2014年江苏主要农机装备发展情况
2 农机化各项指标高位发展,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
农机补贴政策的阳光操作与规范运行,使农机企业和用户等市场主体的自主权得到进一步保护,农民购买补贴机具、发展农机化的积极性得到进一步释放(江苏近年来主要农机装备发展情况见表 1)。全省稻麦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的装备水平、作业水平进一步提高,为粮食十一连增、保障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推动了江苏农机化发展率先迈进新阶段。
2.1 苏北五市拖拉机高位增长,助推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
2014年,全省新增大中型拖拉机23101台,与前几年相比,拖拉机高位增长,较2011年增加12234台,增幅达52.95%。其中:盐城市新增拖拉机4368台,淮安市新增拖拉机3748台,徐州市新增拖拉机3685台,连云港市新增拖拉机2770台,宿迁市新增拖拉机2579台,苏北5市累计新增拖拉机17150台,超出2013年全省新增拖拉机总数,占2014年全省新增拖拉机总数的74.2%。
2.2 水稻插秧机持续稳增,进一步巩固水稻种植机械化
2014年全省新增插秧机15683台,其中手扶插秧机12569台、高速插秧机3114台。2011年全省新增插秧机16102台,2012年新增插秧机15657台,2013年新增插秧机22133台,水稻插秧机连续三年保持高速增长,江苏水稻机插面积、机插率位居全国第一。
2.3 联合收割机井喷增长,为粮食生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2014年,全省新增联合收割机13566台,其中全喂入联合收割机13029台、半喂入联合收割机537台。同比2011年,联合收割机发展出现井喷,增加了12700台。其中,苏北五市联合收割机发展迅速,2014年连云港市新增联合收割机3099台,淮安市新增联合收割机2654台,盐城市新增联合收割机2357台,宿迁市新增联合收割机2579台,徐州市新增联合收割机1736台,苏北5市累计新增12021台,占2014年新增联合收割机总数的88.61%。
2.4 秸秆还田机械的需求不断释放,拉动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
2014年全省新增秸秆还田机械20377台,与2013年相比,增长了2673台,增幅达13.11%。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相同,秸秆还田机械购买量较集中的地区主要还是苏北5个市。其中:盐城市新增秸秆还田机3817台,淮安市新增秸秆还田机3319台,徐州市新增秸秆还田机3001台,连云港市新增秸秆还田机2241台,宿迁市新增秸秆还田机1679台,苏北5市累计新增14057台,占2014年新增秸秆还田机械总数的68.98%。
此外,2014年全省新增粮食烘干机械1556台,是前三年新增粮食烘干机具的总和。与以往相比,粮食烘干机械近年来增长速度较快,同比2013年,粮食烘干机械增长了695台,增幅达44.66%。玉米收获机械2014年新增1093台,2013年新增905台,2012年新增714台。从近3年玉米收获机具新增数量分析来看,玉米收获机械购买力逐年增加,特别是江苏淮北地区玉米收获机械的市场需求同比旺盛。
3 细处着手、实处发力,补贴工作凸显新常态
近年来,江苏农机购置补贴已经从“全价购机、县级结算、列入补贴品目机具实行敞开补贴”试点工作逐步迈向正常化、常态化的政策实施轨道。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省农机部门本着保障市场主体的政策权益、规范职能部门服务行为的原则,从补贴办理、程序设计等各项便民的细处着手,从阳光操作、杜绝干预、资金兑付、财政兜底等实处发力,不断提高惠农政策的实施效果。
(1)补贴资金兜底新常态。省委省政府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列入惠农、富农政策实事之一,省农机局、省财政厅领导高度重视,从政策上给予资金兜底保障,资金要素公平分配,及时下达,保证政策需求。2014年,中央财政下达江苏补贴资金12.1亿元,实际补贴15.75亿元,省级财政兜底支出3.65亿元,确保了农民购机“不打折扣”。
(2)公开、公正、公平新常态。凡是国家和省支持推广目录范围内、且在江苏2014年12大类50个补贴机具品目的机具生产企业均可进行补贴,地方各级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缩小或扩大补贴范围。在企业自主权、购机主体资格、报账验收等方面,坚持标准统一,严禁优亲厚友。
(3)减少行政干预新常态。从制度约束、操作流程等各个层面进行优化设计,特别是在操作系统的流程设计中,取消了县级农机部门的审核环节,从后台割裂可能的行政干预,充分保障企业选择经销商、农民购置补贴机具等方面的自主权,极大地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
(4)业务培训演练新常态。2014年年初,省农机局联合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开展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大轮训,以规范操作、廉洁服务为重点,对各级农机部门具体操作人员、生产企业、经销企业进行角色培训演练,不断强化政策执行的严肃性、公正性,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
(5)规范程序、区别责任新常态。分级制订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手册,加强规范操作,进一步区分并明确了经销企业、生产企业、购机者以及乡镇、县区、市级农机、财政部门的职责。
(6)简政便民、创新流程新常态。着力探索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新流程:农民直接购机—经销企业录入—乡镇受理并核查—县市农机、财政部门抽查核实—直接兑付资金。突出便民利民,简政放权。
(7)强化监管、阳光操作新常态。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对补贴资金兑付情况进行实时公布并通报,充分保证全价购机条件下农民机手的政策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