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畜禽屠宰监管体系建设
2015-12-07齐延青山东省诸城市畜牧兽医管理局
文│齐延青(山东省诸城市畜牧兽医管理局)
诸城市畜禽屠宰监管体系建设
文│齐延青(山东省诸城市畜牧兽医管理局)
自2014年3月山东省诸城市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由商务主管部门移交到畜牧兽医部门以来,诸城市畜牧兽医管理局将建立健全畜禽屠宰监管体系作为工作重点,强化监管,落实责任,进一步提升了全市畜禽屠宰管理水平。
一、突出重点环节,扎实做好监管工作
1.强化屠宰环节检疫监管。一是实施分类监管。根据畜禽屠宰企业数量多、屠宰量大和屠宰规模差别大等特点,对畜禽屠宰企业进行规模及风险评估,按照评估情况将全市畜禽屠宰企业分为A、B、C三类,A类为大型企业(得利斯、外贸、华宝、万年),B类为中型企业(洪森、祥和、龙祥),C类为小型企业。对每一类别的企业明确不同的监管要求,重新规范检疫工作记录和监管检查记录,统一印制《动物卫生监督记录》,要求每次记录都要附有照片,监管工作全部实现“痕迹化”管理,确保了监管工作有据可查。
二是严格屠宰检疫制度。对所有屠宰企业严格执行派驻监管、入场查验、索证登记、签字准宰、同步检疫、无害化处理六项制度。对A类企业至少常年派驻5名官方兽医实施监管,B类企业至少派驻2~3名官方兽医,C类企业至少派驻1名官方兽医,严把入场、待宰、同步检疫和宰后处理关口,做到有宰必检,随宰随检。
三是积极探索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检疫监管和肉品品质检验监管的融合监管。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中的进场登记、索证验物、无害化处理、出场登记和屠宰检疫中的入场查验、索证登记、签字准宰、无害化处理等工作有机融合,由原先的各两套台账变为各一套台账,重点加强肉品品质检验和对肉品品质检验人员的监督管理,这样既节省人力,减少工作量,又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实施了有效监管。
2.健全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对生猪屠宰检疫监管制度和原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和整合,重新制定完善了肉品质检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缺陷产品召回和证章管理使用制度等5个制度,完善进场登记记录、宰前检验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等10项记录,确保生猪产品生产安全可追溯。
3.进一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一是建立“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对近年来违法比较严重的畜禽屠宰企业建立“黑名单”,实施重点监控,对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是实施全天候值班与错时执法行动。根据违法加工经营者活动规律,调整执法时间段,由正常工作日的8小时向晚上延伸,由工作日向周末、节假日延伸,对违法犯罪行为实施常态化立体打击。
三是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市畜牧兽医管理局内部设立多部有奖举报电话,同时,充分发挥市长热线、12315民生热线等平台作用,鼓励群众社会监督。
四是加强联合执法。与公安、公路、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有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2014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672人次,查获食品安全类违法案件58宗,查处不合格畜禽产品6吨,其中查获未经检疫的畜禽产品1吨。
二、强化品牌引领,提升龙头企业实力
1.统一规划,合理设置畜禽定点屠宰场点。近年来,按照“有利流通、方便群众、便于检疫和管理”的原则,结合城镇建设规划对全市畜禽屠宰场进行重新布局,整治淘汰了一些设施简陋、工艺落后的屠宰场点,如2011年将洪森食品迁至舜王街道工业园,2012年华宝食品投资1.2亿元对屠宰车间进行扩建,引进荷兰整套屠宰流水线及配套设备。
2.实行屠宰企业产品配送制。
结合全市大型屠宰企业屠宰加工设施设备先进,检验检测技术完备,冷链物流配送能力强,生产的肉品质量可靠的现状,诸城市市政府多次调研畜禽产品城乡一体化冷链配送问题,对大型屠宰企业出台资金扶持等方面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建立辐射一定区域的肉制品供应配送链,取缔一批设施落后的小规模屠宰场,进一步增强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3.完善畜禽产品追溯制度。目前,外贸、得利斯、华宝等大型屠宰企业的畜产品追溯制度已经基本完善,实现了畜禽养殖环节、投入品使用环节、畜禽产品流通环节以及畜禽屠宰环节的监管追溯。2014年5月,组织全市31家畜禽屠宰企业进行质量安全控制培训,并现场参观得利斯、外贸质量安全控制现场,积极推动了全市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步伐。同时,启动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系统,初步实现了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溯源管理目标。
三、健全监管体系,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通过培训、监管等多种措施,进一步明确畜禽屠宰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年初市畜牧兽医管理局都要与畜禽屠宰企业签订《畜禽屠宰企业动物卫生责任书》《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强化畜禽屠宰企业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对畜禽屠宰企业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2.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严把产品质量关。目前,外贸、得利斯建立了自己的化验检测室,并且都取得了山东省质监局的计量资格认证,其他企业也都根据各自情况建立自检工作制度和自检工作记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完善“瘦肉精”检测规程,与生猪供应商签订《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承诺书》及生猪进场台账等,进一步规范企业的自身管理。
3.健全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设施。诸城市畜牧兽医管理局根据动物防疫条件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要求每家畜禽屠宰企业必须健全病害畜禽及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并在官方兽医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填写无害化处理通知单、无害化处理确认单、无害化处理记录等相关记录,从而确保病害畜禽及畜禽产品能够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