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情况
2015-12-07冯莉莉谢海鹏山东省诸城市畜牧兽医管理局
文│冯莉莉 谢海鹏(山东省诸城市畜牧兽医管理局)
诸城市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情况
文│冯莉莉 谢海鹏(山东省诸城市畜牧兽医管理局)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畜牧业在政策的引导和市场的拉动下快速发展,畜禽饲养数量整体有所增加,山东诸城和其他地区一样,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给人们的生活、生态、生产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在不同程度上制约着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一、基本情况
1.畜禽养殖规模情况。根据全市畜禽养殖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全市生猪出栏248万头,2014年出栏生猪250万头,增长0.8%;2009年蛋鸡存栏428万只,2014年存栏蛋鸡407万只,减少4.9%;2009年肉鸡出栏7271万只,2014年出栏7125万只,减少2%;2009年肉牛存栏9.8万头,2014年存栏12万头,增长22.4%;2009年奶牛存栏500余头,2014年存栏800余头,增长60%;2009年毛皮动物出栏729万只,2014年出栏1790万只,增长145%。
2.畜禽污染排放现状。诸城市生猪、肉鸡、蛋鸡和毛皮动物存栏量较大,畜牧业面源污染主要为以上4个畜种的粪尿污染。根据畜禽产污系数粪便以生猪2千克/天、肉牛20千克/天、奶牛25千克/天、羊2千克/天、蛋鸡0.15千克/天、肉鸡0.12千克/天估算,2009年生猪粪便产生量98万吨,2014年产生量为99万吨,增长1%;2009年肉鸡粪便产生量为48万吨,2014年为47万吨,减少2%;2009年蛋鸡粪便产生量为23万吨,2014年为22万吨,减少4%;2009年肉牛粪便产生量为71万吨,2014年为87万吨,增长22.5%;2009年奶牛粪便产生量为0.4万吨,2014年为0.7万吨,增长75%;2009年羊粪便产生量为8万吨,2014年持平;2009年其他畜禽粪便产生量约15万吨,2014年约30万吨;累计2009年粪便产生量为263.4万吨,2014年产生量为293.7万吨,增长11%。
3.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情况。目前,诸城市畜禽养殖污染主要采用三种治理模式:一是推广生态循环养殖模式,利用畜禽发酵床养殖技术,对畜禽粪污进行生物发酵处理利用,截至2014年底全市发展生态环保养殖场340余处,推广面积10万平方米,出栏生猪20万头,产生粪便减少8万吨,排放污水减少12万吨。
二是粪污资源化模式,大力推行粪污综合治理与利用模式,采用粪便发酵制造有机肥,实现畜禽资源的减量化综合利用,年处理畜禽粪便50万吨,生产有机肥10万吨。
三是粪污无害化设施处理模式,主要采用沼气池厌氧发酵处理技术,对畜禽产生的粪污进行无害处理,目前全市沼气池6000多个,年产沼气4.8万立方米,消耗粪污440吨。同时,积极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认真实施“三八六”环保行动,有计划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2013—2014年指导建设25处新改扩建标准化养殖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1.5万立方米;完成25处粪污处理示范工程,建设粪污处理设施1.8万立方米。强化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认真落实了《诸城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办法》,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对全市的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病死畜禽乱扔乱弃污染环境,尤其是周围水环境的污染。
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存在问题
1.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大。根据《畜牧法》《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等法律和规章规定,畜牧部门主要负责引导、支持畜禽养殖场建设畜禽粪污无害化设施,对缺少粪污无害化设施未做处罚规定。从环保部门执行的规章看,有国家制定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控制畜牧业污染起了一定作用。但这些管理规范仅有原则性规定,只停留在行政法规和标准层面,未上升到法律高度,威慑性有限,可操作性不强,造成执法不力、监管不到位。
2.生产布局和承载不合理,超出环境承受力。畜牧业面源污染受到社会关注时间较短,过去形成的一些老的养殖场(户)因历史原因仍建在居民区或水源地附近。许多养殖场过于集中在某个区域,造成畜禽养殖污染高度集中,同时受到土地、资金等因素制约无法搬迁。由于单位面积土地上消纳的畜禽粪污能力有限,导致超出诸城市单位面积土地畜禽粪污承载能力。
3.养殖业者环保意识差,不重视污染治理。大多数人对规模养殖的含义、内容、基本要求不了解。传统养殖观念、饲养模式还占有一定比例,良种、良法、良舍、良料等标准化养殖推广使用仍然困难,养殖户参与意识不强。同时,由于绝大多数畜禽养殖场(特别是中小型养殖场)为减少固定资产投入、节约开支,没有配套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虽然近年来国家通过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和改造等项目,加大了对粪污处理资金扶持,但是与整个养殖业发展相比,只是杯水车薪。
4.缺乏养殖污染治理保障政策,扶持力度不够。没有畜禽养殖污染综合利用和环境治理的保障机制,关注的重点都放在了畜产品的产量上。畜禽养殖业是微利产业,而进行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和环境治理需要较大的投入,单靠畜禽养殖从业者自身投入较难实现。目前,各级政府也缺乏相应的资金投入,缺乏用地、用电及税收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三、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对策建议
1.严把畜禽养殖布局,控制畜禽养殖规模。根据《诸城市畜牧业发展规划(2011—2015)》,要认真落实好“三区”设定范围,重点对区域内的现有畜禽养殖场区及再建畜禽养殖场区,普查摸底分类别登记备案,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区限期“退村入园”,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区控制规模。逐步调整不合理的布局,建立与诸城市或农村面源环境相协调的生态畜禽养殖格局。同时,根据畜禽养殖业规模,分析诸城市畜禽养殖污染的现状和趋势,通过计算农田畜禽粪便负荷量、农田畜禽粪便有机肥可消纳量,对诸城市畜禽粪便负荷量和承受程度进行警报与分级,从技术和管理角度,提出消减畜禽养殖污染、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对策和措施。
2.建立准入制度,严把污染源头关。建立养殖业准入制度,健全从源头抓好畜牧污染的管理制度。对预计年出栏100头以上的畜禽养殖场建设,落实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审批材料应当提供场址建设位置、粪污处理建设设施和投入资金、生产规模、环评证明、县级审批的土地使用证明等资料,由环保和畜牧等部门实地考察,依据《畜牧法》《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和区域规划布局做出相应的审批,严格禁止无任何粪污处理设施的养殖场进行养殖。
3.强化环保执法监督,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坚持以人为本、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从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防止畜禽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对人体的危害、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促进本市畜牧业可持续发展角度,对畜禽养殖区域规划布局、养殖场设置和饲养、疫病和污染防治提出要求,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为本市畜禽养殖业规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4.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保障措施,鼓励综合利用。鉴于诸城市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大的特点,在环境管理上,坚持资源化、减量化、廉价化原则,以引导有机、绿色农副产品消费为手段,推进诸城市种植业和养殖业合理布局,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业产业结构的可持续循环生态链。依托现有有机肥生产企业,增加政策倾斜力度,带动养殖业粪便综合治理和耕地土壤肥力的提高。按照“治理专业化、服务物业化、运作产业化、管理法制化”的原则,探索产业化治污、资源化利用新的路子,改善环境质量。
5.推行健康养殖理念,建设粪污处理示范点。推行健康养殖,提倡科学养殖,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从源头上降低畜禽生产对资源和环境的压力。按照环保、节能、效益协调同步的原则,建设投资较少、处理效果较好、运行费用较低且适合国情的粪污处理示范点,推广理想的粪污处理模式。根据地方畜禽生产情况和布局,对现有有机肥生产企业给予政策扶持。通过畜牧业科技下乡、进场入户、技术讲座等活动,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技术问题,加快污染治理技术推广应用步伐,确保污染治理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