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写内蒙古银行业转型发展新篇章
2015-12-06内蒙古银监局办公室
谱写内蒙古银行业转型发展新篇章
内蒙古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文振新
2014年以来,在自治区经济高增长地区经济下行凸显、银行经营窘迫,在面临困难与风险并存的情况下,内蒙古银监局党委在积极探索、提出政策、制定措施、着力落实,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调整经营思路和战略,加大信贷投入,优化信贷结构,改善金融服务,通过支持地方经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从而实现地区经济与金融业同步协调发展。
调研摸底,形成转型发展新路数。鄂尔多斯地区银行业总资产、总负债均占全区14%,特别是不良贷款占全区28.4%。内蒙古银监局审时度势,专门抽调骨干组成专题调研组,重点围绕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煤化工产业等当地五大支柱行业开展蹲点式调研,形成对当地经济形势未来走向的认识,进而形成以支持地方经济转型发展促进风险防控和化解的总体思路,提出关于银行业支持鄂尔多斯经济转型发展及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等,为探索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找准突破口。
协调联动,达成转型发展新共识。内蒙古银监局积极推动构建银政企三方联扶、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银政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不同形式的银企对接会等形式,增进政府、企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系,特别是在化解政府三角债、盘活地方存量资产等方面,创新性提出市场运作、产融结合的方式,帮助地方政府拓宽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思路。在内蒙古银监局的引导和推动下,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调整经营思路,通过信贷结构调整促进鄂尔多斯和包头、赤峰等地方产业结构的调整,保证对地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不断贷、不抽贷。
出台政策,积聚转型发展新动能。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内蒙古银监局形成《关于银行业支持鄂尔多斯经济转型发展及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确定“政府主导、企业为主、金融扶持、市场运作、产融结合”的基本原则,明确提出对地方政府、企业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28项具体措施。通过与地方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多次对接、反复协商,研究提出第一批共57家重点帮扶企业名单、83个重点支持项目名单和124家风险预警企业名单,协调召开全区推进银行业支持鄂尔多斯转型发展协调会,仅会议当天即达成银企合作意向73个、涉及资金772亿元。
文振新局长在包钢集团调研
落实措施,迈出转型发展新步伐。内蒙古银监局出台指导意见后,进一步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大力推动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两个主体,在自治区和鄂尔多斯两个层面,分别成立银行业支持鄂尔多斯转型发展和风险防控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多方联动、监测报告四项工作机制,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协调处理有关问题。第一批重点帮扶企业和重点支持项目资金已经陆续到位,第二批重点帮扶企业和重点支持项目正在协商中。
银监局领导在乌兰察布市调研民丰薯业项目经营发展情况
银监局领导在巴彦淖尔市调研农牧业产业化金融服务情况
银监局领导在乌兰察布市调研百旺家苑棚户区改造项目经营发展情况
银监局领导在二连浩特市调研重点企业和进出口园区
务求实效,谱写转型发展新篇章。在内蒙古银监局的大力推动下,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支持鄂尔多斯地区经济转型发展,在减息降费、加大信贷投入、帮扶重点企业和项目等方面积极行动,有力地提振了地方经济发展信心。2014年末,鄂尔多斯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600.54亿元,比年初增加226.09亿元,增长9.52%,增速比上年同期上升2.65个百分点;鄂尔多斯辖内大型银行平均年利率由7.9%下浮到6.89%,股份制银行平均年利率由9%下浮到6%,法人机构平均年利率由13.6%下浮到9.6%,极大地减轻了企业成本,促进了企业脱困发展。
在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的带动下,全区银行业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2014年12月末,全区银行业各项贷款余额15314亿元,同比增长15.61%,增速高于全国2.3个百分点,有力地促进了自治区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
(内蒙古银监局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