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垂帘听‘商’”
2015-12-06梁牛
共产党员(辽宁) 2015年11期
文/梁牛
日前,上海市委公布新规,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包括:市级领导干部配偶不得经商办企;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领导干部管辖地区或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不得在本市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等。
官员家属违规经商,近两年已成为中央巡视组反映突出的问题之一,其实,这个问题由来已久。1985年以来,中央就曾多次发文,陆续出台类似规定。不过,上海如今的新规胜在更为细致、扎实。从条文来看,不仅可操作性、威慑力强了很多,而且有了明确的“罚则”,即一旦发现违规,要求官员必须辞职或其亲属退出经商活动。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像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隐身衣”“新马甲”等歪招层出不穷。如今上海出台的市级领导配偶子女严禁经商新规也会让人产生疑虑。即便违规官员家属被迫退出经商办企,可只要官员的权力还在,官员家属完全可以找“利益代言人”,譬如亲戚或心仪的挚友站台,自己则退居幕后,何况一些官员权力的辐射范围和影响并不限于本市。这样一来,官员家属的“幕后”经商办企现象便会代之而起!
历史上有慈禧“垂帘听政”掌握实权的先例;如今官员家属是否会以“垂帘听‘商’”的对策来进行“幕后”经商办企呢?愚认为,除要高度警惕有人“垂帘听‘商’”外,最基本的还有赖于官员权力行使的高度透明化,达到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同时,对于官员亲属的经商信息,更须进一步透明再透明,只有在艳阳高照下,公众才有可能根据新规充分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