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完善提案办理协商机制的思考
——以永川区政协为分析对象
2015-12-06叶勇
◎叶勇
对完善提案办理协商机制的思考
——以永川区政协为分析对象
◎叶勇
中共十八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了深入进行“提案办理协商”的要求,为政协提案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理论政策依据和体制机制保障。各级政协组织,特别是基层区县政协如何以此为契机,探索建立相应的机制和制度,提高提案办理协商的实效性,既是政协理论研讨的需要,也是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实践的需求。本文以永川区政协为分析对象,对当前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剖析原因,并对如何完善提案办理协商机制提出几点建议。
一、提案办理协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
1.提办双方协商意识不到位,提案办理文来文往。由于协商民主意识比较淡薄,一些政协委员参与政协工作的积极性和内动力不足,往往将撰写提案作为履行委员义务的一项基本任务和指标来对待,过多重视提案撰写的数量,而忽视了提案自身的质量和其可能发挥的社会作用。基于同样的原因,一些提案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也多注重表面文章,应付目标考核、态度端正重答复、拖拉推诿轻落实的现象时有发生。
2.协商渠道不丰富,制度不完善,提办双方信息沟通不畅。就协商渠道而言,政协委员除了参加一年一度的政协全体会议、偶尔参加专题调研、对口协商、提案办理等活动外,平常很少能有机会专门听取了解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和情况通报,许多委员对征服部门工作职责、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了解不多,更不及时。从协商制度方面来讲,政府及相关部门未能建立针对政协委员的定期或专项情况通报制度,也影响着提办双方的信息沟通。
3.提办双方协商准备不充分,提案办理质量不高。从政协委员的角度来看,委员们在提案撰写前的调研协商不充分,提案质量难以得到保证。一方面,政协委员大都是兼职,受精力和时间等的限制与约束,提案撰写前的调研、走访环节往往被弱化甚至取消;另一方面,有的政协委员在以委员个人身份到有关部门、企业、社区开展调研、走访等活动时,由于渠道不畅通,提案撰写的广度和深度受到制约,提案质量也受到不利影响。从承办单位方面来看,一些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重视不够,认为其和业务工作是“两张皮”的现象比较普遍,不能认识到提案办理过程就是对自身业务工作促进和完善的过程、是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提案办理的效果因而难以得到实现。
二、增强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实效性的有效路径探索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以为,要提高提案办理协商工作的实效性,关键在于要紧紧围绕增强提案办理协商工作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效性目标,着力于提案征集、审查、交办、办理四个阶段的协商,唯有此,才能确保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创新前行,落实到位。
1.提案征集阶段:突出“三抓”。
提案撰写阶段的协商是提升提案质量的前提和保障。对提案征集协商工作,应突出“三抓”。一是抓界别协商。建立界别召集人负责制,推行“界别活动月”制度,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界别协商活动的常态化,通过开展座谈、走访、调研、咨询等活动,让政协委员“回归”界别,真正与界别群众保持紧密联系,以便于广泛听取民意,掌握社会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从中征集提案线索。二是抓整体联动。通过召开每季度一次的中共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和区政协办公室联席会议例会和不定期的专题会议,各办公室之间相互及时通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便于提案征集工作准确把握中共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及重点工作,和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提案线索的推荐和筛选作好准备。三是抓提案预约。政协提案工作部门要在广泛征集提案线索的基础上,及时编写提案选题参考题目集,面向全体政协委员开展提案定向预约,同时结合政协各参加单位的界别优势和专委会的行业优势,对一些重点提案选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提案定点预约,为精品提案打造夯实基础。
2.提案立案阶段:严格“两审”。
提案数量的积累是实现提案质量提升的重要途径。建立“广进严出”的提案两级审查立案制度,将有助于保护政协委员们的积极性和提升提案质量。一是要严格界别内部审查。由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等政协参加单位成员提交的提案,要求建立完善界别内部审查把关制度,然后提交政协全体会议提案审查组;对其它没有建立常设机构的界别成员提交的提案,应探索建立界别召集人初审制度,然后提交。二是严格政协集中审查。在政协每次全体会议期间,由区政协组建大会提案审查组,对委员提交的提案进行集中审查立案;在政协每次全体会议闭会后,由区政协提案联络委组织专门人员,对委员提交的提案进行审查立案;对未按照一事一案原则或内容不具体、原因分析不准确、建议措施缺乏可行性的提案,由提案审查组成员及时与提案者沟通联系,说明理由或要求提案者进一步补充完善或转作意见留作参考处理;对内容相同或十分相近的提案进行并案处理。据统计,永川区政协在第十四届一、二次会议期间,共征集提案1317件,通过严格审查,作并案处理、转作意见和不立案者236件,占提案总数的17.92%,为保证提案质量开了个好头。
3.提案交办阶段:落实“三办”。
提案交办是否及时,交办单位是否准确,直接影响到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时效性。提案交办过程的协商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集中交办。政协应每年会同中共区党委、人大、
政府在全委会召开后,及时对提案进行集中交办,针对年度提案工作的特点,明确办理责任、办理时限、办理要求。二是二次交办。区政协应会同中共区党委、区政府建立完善提案二次交办制度,针对一些一次交办不准确的提案,畅通二次交办的渠道,并及时完成重新交办工作。三是内部交办。区政协应会同中共区党委、区政府指导提案承办单位建立完善单位内部提案交办制度,确保提案交办及时、准确、到位。
4.提案办理阶段:建立“四制”。
提案办理是发挥提案社会作用的关键环节。实践证明,注重点、线、面推进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是发挥政协组织优势和作用的重要路径。
一是建立区级领导牵头协商办理重点提案机制。针对每年确定的重点提案,建立完善区级领导牵头督办政协重点提案专项制度,按照“一件重点提案,一套实施方案”的要求,力争“办理一件提案,解决一个问题,推动一项工作”。据统计,近五年来,中共永川区委、区政府、区政协主要领导和分管联系领导共牵头办理重点提案80余件,办理落实情况和示范带动作用比较明显。例如在2013年年初政协会议期间,中共永川区委主要领导主动领衔督办“关于巩固城区河道整治成果的提案”,并以会中办案的形式对提案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中共区党委办公室还随后印发文件对提案主办协办单位明确了责任分工、办理目标、办理时限等,提案协商办理成效显著,为提案的办理落实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二是建立区政协主席会议专题协商办理机制。这可以充分利用政协主席会议的平台和优势,对重点提案和一些热点、焦点等同类提案开展专题协商办理,并逐步建立健全协商制度。据统计,2012年,永川区政协第十四届一次会议期间,共有59件提案集中关注城区日益突出的交通拥堵问题,区政协为此专门召开主席会议,邀请区政府分管领导、提案主办协办单位、提案者集中开展提案协商办理,不仅帮助大家开阔了眼界、拓展了思路,而且在各方面的合力下,永川城区交通拥堵问题得到了明显缓解。2013年,永川区政协主席会议在总结往年提案协商办理工作经验基础上,将针对小区物业管理、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农民新村规划建设等热点提案进行专题协商办理,再次聚力助推了一批民生问题的解决落实。
三是建立政协常委会议集中协商办理机制。建立健全区政府定期向政协常委会通报并协商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制度,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政协常委会协商工作议题。同时,建立政协常委会日常履职活动与提案办理协商工作相互推进的工作机制,借助民主评议、专题调研、实地视察等活动载体,对一些提案办理任务重、办理难度大的部门,开展常态化的提案跟踪督办活动。据了解,2013年,永川区政协常委会在开展民主评议教委、民政局部门工作时,就专门邀请了一批关注教育、民政工作的提案者、受益群众代表全程参与调研和评议,有效地将提案办理协商融入到民主评议工作之中,很好地解决了提案办理工作与政协其它履职工作“两张皮”的现象。
四是建立提案承办单位面对面协商办理机制。指导提案承办单位采取电话约谈、登门走访、现场视察、座谈协商、办后反馈等方式,加强提案办前、办中、办后的协商沟通,建立完善承办单位、提案者、政协组织三方面对面沟通机制,实践证明能有效地增进共识、互通信息、解决问题。据统计,近五年来,永川区各提案承办单位通过多种形式,面对面约谈委员1200余人(次),其中,召开提案现场办理协商会100余场(次),涉及提案2200余件,占提案总数的70%以上。承办单位通过开展提案现场办理,协商民主意识也不断得到增强。
(叶勇,重庆市永川区政协办公室干部/责编 刘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