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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票讨债小老板刑2 年

2015-12-06臣子

恋爱婚姻家庭 2015年25期
关键词:刘强人质孩子

■文/臣子

绑票讨债小老板刑2 年

■文/臣子

2015年5月14日,四川内江市某县人民检察院以犯非法拘禁罪,将轰动一时的“无奈绑匪”于德海移送至县人民法院起诉审判。庭审结束,这名挟持人质索债的“绑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然而,本是受害人的“无奈老板”被判刑的消息传出,立刻引起了轩然大波:遇到无赖欠债人,该采用什么方式索债?

贴钱做工,追债无果挟持孩童

年过半百的于德海做梦也没想到:他这个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了几十年的“老江湖”,因为追债,自己竟然尝到了身陷牢狱的苦涩滋味。

于德海出生在重庆,2011年,他办了一家碎石厂,经过几年打拼,每月纯收入达到上万元。2012年3月的一天,好友张全把承包工程的“大老板”刘正坤介绍给他认识。30多岁的刘正坤一身名牌,小指粗的金项链挂在脖子上,派头十足。

见了几次面后,刘正坤主动对于德海说:“我工地上的碎石以后由你供应,我承包了重庆市郊的引水工程和三环路的基垫工程,你跟着我干保证能成为千万富翁。”于德海觉得自己傍到了“大款”,发大财的时机到了,便对刘正坤殷勤备至,不惜血本倒贴钱,为他做好每项工程。他给刘正坤的工地供应碎石、转包挖土石方工程、做公路基垫工程,全是他自己掏钱垫付材料款和人工款。此外,于德海还经常请刘正坤一家人吃饭,请他们一家人去外地游玩,给刘正坤的小儿子刘强买玩具、衣服……谁知,刘正坤并不感动,还经常挑他的毛病,找理由克扣、裁减、拖欠他的工程款。每项工程完工后,于德海只能拿到40%或60%的工程款和材料款,这让他敢怒不敢言,心里很恼火。

自从认识了刘正坤,于德海从他手里承揽了四项工程,不仅将自己所有的积蓄、两个店铺变卖的几十万元钱垫付进去,还向亲友借债、向家乡银行高价贷款共达40万元,另外还欠工人工资款30多万元。2013年底,于德海承包的一部分重庆三环公路修建完毕后,就从人人羡慕的“富老板”一下成了欠一屁股债务的“大负翁”!亲友、工人纷纷到他家里吵闹;银行也上告法院要他还钱。他四处躲债,只能像做贼一样偷偷摸摸回家乡探望妻儿老小。

被债务逼得走投无路的于德海多次向刘正坤讨要扣留、拖欠的88万余元工程款。开始时,刘正坤像挤牙膏一样,每次用几千元打发他,后来干脆赖账耍横,不承认欠他的钱了!他向刘正坤讨要债款上百次,刘正坤后来就躲着他不见面。陷入绝望之中的于德海,一夜之间头发都急白了。

几项工程下来,自己被整成了一个“穷光蛋”,被别人追债的日子不好过,自己向别人讨债的日子更屈辱!于德海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决定孤注一掷。

2014年3月9日,于德海赶到四川省刘正坤的老家要欠债。但刘家“铁将军”把门,让他吃了“闭门羹”;在同一个镇上居住的刘正坤的岳母告诉于德海,女婿两口子在四川内江市搞工程。于德海打听到刘正坤的手机号码后,几乎哭着给刘正坤打电话要欠款,谁知话还没有说完,对方就臭骂:“我不欠你的钱,你快滚吧!”随后电话被挂断了,于德海很愤怒,可是刘正坤再也不接他的电话了。

刘正坤的冷酷无情令已经倾家荡产、走投无路的于德海怨恨不已,他胸间燃起了凶猛的报复怒火:既然你要我活不下去,我也不会让你活得舒畅滋润!他绞尽脑汁,苦想如何逼迫刘正坤乖乖还债。突然,他想起:刘正坤不是很爱他的小儿子刘强吗?干脆把刘强带到内江市去找他,把他的爱子控制住,你不还债,我就不给你孩子!

第二天上午11时,于德海在镇口一个水塘边找到了6岁多的刘强,说要带他去找爸爸妈妈玩。早就认识于德海的刘强连声答应,欢欢喜喜地与于德海一起乘汽车到了四川内江。到市区后,于德海用固定电话打刘正坤的手机。刘正坤接听后,听于德海说带着刘强来要欠款,不禁火冒三丈:“你竟敢绑架我儿子,你究竟要搞啥子名堂?”

“我不干什么!我把娃儿带过来耍两天,把我们的事情谈清楚,你把债款付给我,我就把儿子还给你,然后各干各的事……”谁知,刘正坤气急败坏地骂道:“娃儿我不要了!要钱没有!”说完,他就挂了电话。于德海继续拨打,却再也打不通了。

债款没追到,还带着“仇人”的孩子,老实巴交的于德海只能自认倒霉。他只想要自己的钱,没想把孩子怎么样。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好带着孩子在市内到处玩耍了两天,继续拨打刘正坤的手机,可还是一直打不通。这个无赖老板对他“带”走孩子,竟然一点也不焦急和担忧,难道真的不想要这个孩子了?于德海经过一天的矛盾挣扎后,决定继续把孩子带在身边,以此要挟刘正坤还债。

债款没要到,很多人在向于德海追债,他有家不敢回。走投无路之下,他想起了在新疆哈瓦提县搞建筑的表弟阿文曾多次打电话邀请他去打工,于是他带着刘强,匆匆上了去新疆的火车。一路上,于德海给小强买吃的喝的,给他讲故事,小强就像于德海自己的孩子一样乖顺听话,没有半点吵闹。

抚养孩子,含辛茹苦等来被捕

经过1个星期的长途跋涉和辗转周折,于德海带着刘强终于来到新疆哈瓦提县。阿文见到50出头的于德海还带着个小孩子,又惊奇又疑惑。于德海只能苦笑,然后把自己为追债挟持孩子的事告诉了阿文。

为了生存,身无分文的于德海去修建防震棚,他砌墙砖、焊钢筋,浇水泥,每天挥汗如雨能挣65元钱,除了他和刘强两人的生活费外,还能剩下二三十元。小强好像不太依赖父母,来到新疆后,每天与邻居小朋友疯玩。于德海每天下班后,一边煮饭一边为刘强洗澡、补洗衣服,对孩子疼爱有加。

时光如梭,转眼两个月过去了,于德海换了两个工地。其间,他多次用手机和座机打给刘正坤,传来的竟然是停机的声音。他打给认识刘正坤的朋友,索要刘正坤的联系方式,可每次要到的电话还是打不通。

9月初,周围的小朋友都上学了,没有人与刘强玩耍了。刘强就吵着说:“伯伯,我要读书!”于德海不忍心耽误孩子,就买了新书包,花400元钱给刘强在乌鲁桥镇小学报名读学前班。每天,刘强与一帮孩子欢快打闹着上学,从来不想远在四川家。

新疆的冬天很冷,于德海怕冻坏了孩子,就在商场给刘强买了防寒服、毛皮靴、手套、围巾等,每天要让孩子吃饱穿暖了才送去上学。孩子每天放学回来,他都要把炕烧得暖烘烘的,把孩子暖在热被窝里。刘强聪明好学,爱看图画书、爱看故事书。于德海见孩子好学,就经常给他买书,回答不了孩子的问题,他就去请教别的老乡和工友刘强经常依偎在他怀里“伯伯长伯伯短”地喊着。这爷俩在一起互相依赖,感情竟超过了亲父子。

一天夜里,窗外大雪纷飞,寒风呼啸。吃过晚饭,刘强趴在热炕上画画。他竟然画的是爸爸妈妈牵着他的小手上学校。于德海感慨万端,他轻轻地拍了一下刘强的小脑袋说:“你爹妈哪里还要你哟?这么久了,他们都不打电话来,不知安的什么心哟!”刘强扬起红润的小脸回答:“他们不要我算了,我就给您当儿!我长大了,挣很多很多钱给您用!”于德海一把搂过天真无邪的孩子,眼泪滚落出来。他想起自己的子女,他有一儿一女,都已结婚生子,两个孙女一个9岁一个3岁,和刘强一样可爱。自己本来可以在家享受天伦之乐,可自己太相信刘正坤了,如今倾家荡产不说,追债无果,自己还带这个小孩漂泊流浪。于德海陷入了深思:出来半年多了,带着孩子责任大,万一出了什么事,对不起孩子,自己打工养他也很辛苦,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啊!

2015年1月,于德海又连续给刘正坤的老家写了10多封信,说明自己带着孩子在新疆哈瓦提县,希望刘正坤与他联系,解决孩子和工程款的事。信上,于德海故意很凄惨地说:“我们没吃没穿,饥寒交迫,你再不拿钱来救我们,我和你儿子就可能活不下去了……”同时在信上写了自己的住址、手机号码,一再恳请刘正坤赶快与自己联系。然而,每封信寄出都像石沉大海,于德海有些绝望了。

春节过后,于德海翻找东西时,无意中发现了刘正坤的亲戚王小红的电话,他立即打电话与她联系,询问刘正坤的手机号码和新地址,并希望刘正坤来接走孩子。王小红告诉他:刘正坤已经报了案,警方正在四处追查他的下落,劝他赶快带孩子回来投案自首。

于德海没有想到自己带走孩子会违法犯罪,在电话里大骂刘正坤恶人先告状,还“底气十足”地告诉王小红:“我不怕他报案,我就是要他拿欠我的钱来赎回孩子!”

一晃几个月又过去,王小红也联系不上了,更别说刘正坤。于德海眼巴巴地等不来刘正坤的电话,只好继续打工度日。

3月25日下午5时许,于德海正在工地上提着砖刀砌砖,一辆警车呼啸而至,当地3名公安民警带着3名四川追捕民警突然出现在于德海的面前。当时,他没有丝毫反抗,主动让民警戴上手铐。他甚至以为,自己没干别的违法事,没有伤害孩子,警察介入,正好可以帮忙清算自己与刘正坤的债务。正在教室上课的刘强也被民警一同带走,几天后,他坐飞机回到家乡,回到了母亲的怀抱……

绑匪无奈,挟人质追债该不该

于德海被押回来不久,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于德海执行了逮捕。此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报送检察院审批。2015年4月16日,检察院以犯拘禁罪移送法院开庭审理。原来,3月11日,刘正坤从内江市回到老家,发现儿子果真不见了,联想到于德海说要将自己的儿子带走,就跑到公安局报案,说于德海挟持了自己的儿子。县公安局经过调查,决定立案侦查。公安局来到于德海的老家和做工程的地方调查,没有于德海和刘正坤儿子的踪迹,于是就在网上发通缉,最后确定了于德海在新疆打工的准确位置,便联合新疆警方,将于德海抓获归案。

第一次开庭,法官没有宣判。在法庭上,于德海不停地喊冤叫屈:“刘正坤是个无赖,想黑我的血汗钱啊,我才是个受害者!他恶人先告状,政府不处罚他,反而处罚我,我想不通!我带上刘正坤的孩子追债,只是想逼他快点还回我的欠债,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伤害娃娃,反而1年来,我拼命打工挣钱,把所有钱都用在孩子身上,像亲生父亲一样照顾他,让他吃饱穿暖,供他上学求知。我一直跟刘正坤联系,他都不愿与我联络。后来我良心发现,主动打电话给刘正坤的亲戚,想送孩子回到亲生父母身边,我这哪里是犯罪啊?”

至于自己为何要“良心发现”?于德海却无法描述,只是不断强调:“我对孩子很好,孩子对我也很好。这1年来,小强没有生过病,哪怕是感冒都没有过,身体比原先长高了,结实了。我没有虐待孩子,我和他父亲有债务纠纷,和孩子没有利害冲突,从来没有想过要整死孩子。如果公安不来抓我,最多今年我也要把小强送回去,找他父亲解决经济纠纷!我哪里是在挟持、拘禁孩子啊?这种认定,我不服啊!”

对于于德海的辩解,带队抓捕于德海的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民警并不认为他是“良心发现”:“于德海根本没有法律意识,他的‘良心发现’只是故意为了在法庭上争取表现、换取减刑的把戏。他当时主要还是为了要钱,才与王小红联系,根本没有主动放走人质的意思。他对人质的好,只是害怕自己的罪孽更加深重,才不得不故意做出一个样子。”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认为:“一方面于德海是个‘法盲’,解决债务纠纷,不用法律手段,而是愚昧地挟持人质,逼迫对方解决,触犯了法律。他主观上只想要回债务就放人,根本不知道也意识不到这种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另一方面确如他自己所述,心里尚存人性,他对孩子的确没有加害的意思,这与‘敲诈勒索’及‘绑架’有所区别,在量刑上应该有所考虑。”

法庭审理时主张:“于德海的行为构成拘禁罪。于德海主观上有挟持、拘押人质要欠债的故意,客观上剥夺了孩子的人身自由,并且造成了亲属对孩子人身安危的担忧和焦虑,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而主动联系欠债人及亲戚,并不是要主动送孩子回家,而是继续想要回欠债。至于劫持孩子1年里,对孩子很好的行为是犯罪后对被害人处置的后续行为,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在具体量刑上,考虑到于德海在案中处于无奈,且有悔罪表现,应该考虑依法减轻处罚。”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王安白说:“无论于德海出于什么原因挟持人质,其行为的结果并未造成太大的、实质性的危害,应该倡导多考虑一下犯罪嫌疑人犯罪的原因和实施的情节,在量刑上给予从轻,鼓励犯罪分子中止犯罪。”

由于索取债务、非法扣押和拘禁他人的案件性质恶劣,对社会的危害非常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拘禁罪的起刑期是2年,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尽管于德海是“被迫”和“无奈”犯罪,又有善待孩子的细节,仍要依法判刑。

2015年5月14日,检察院以犯非法拘禁罪,将轰动一时的“无奈绑匪”于德海移送至县人民法院起诉审判。庭审结束,这名挟持人质索债的“绑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当前,全国类似的三角债和经济纠纷并不少见。如果债务纠纷处理不好,就会引发绑架、非法拘禁、伤害以及杀人等案件的发生。于德海与刘正坤发生债务纠纷,在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而他却挟持人质追债,将自己从受害者转化为害人者,只能事与愿违。此案告诫人们:无论做什么,都要依法办事。

(责编/方堃)

E-mail:fangkun212@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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