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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高专院校章程共性及其成因——以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等高职高专院校为例

2015-12-05王世震吴二刚雷鹏娟

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章程办学特色

李 硕,王世震,吴二刚,雷鹏娟

(1.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办公室,河北 承德 067000;2.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电气与电子系,河北 承德 067000)

大学章程是由学校权力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而定,明确学校办学性质和定位,具有指导和规范意义的办学治校总纲,是学校的基本法。高等学校的章程应当规定以下事项:1)学校名称、校址;2)办学宗旨;3)办学规模;4)学科门类的设置;5)教育形式;6)内部管理体制;7)经费来源、财产和财务制度;8)举办者与学校之间的权利、义务;9)章程修改程序;10)其他必须由章程规定的事项。但2012年以前,仅有为数不多的大学按要求制定了学校的章程,本科高校有黑龙江大学(2001年)、佳木斯大学(2004年)、扬州大学(2010年)等,高职高专院校有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等。

1 高职高专章程对学校建设的作用与意义

一所优秀高职高专院校的衡量指标包括办学特色鲜明、办学理念明确、目标定位准确、学科专业建设领先、师资队伍整体素质高、管理科学规范等。而学校章程的作用即在于将以上内容加以明确,为学校办学治校提供制度保证。河北省拥有全国第五的在校生规模,是名副其实的高等教育大省,但还不是教育强省。河北省多数高职高专院校成立时间短,办学基础薄弱,部分学校是职业中专合并而成,还有部分学校是由地方职教学校升建而成,只有少部分学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雄厚的办学实力。他们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在学校发展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方面的认识与实践上还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学校的发展。

大学章程是高等教育制度文明的重要体现,在办学治校中发挥着突出作用,在制度建设中居于核心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学校章程是高校自主管理、依法治校的基本依据,对传承学校精神、明确学校定位、突出学校特色起着引领作用。在2010年通过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了大力推进依法治校的总要求。依法治校是在学校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教育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推进教育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必由之路。章程作为学校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学校的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和目标定位等内容[1-2],一方面确立了学校的法律地位,另一方面从制度上明确了学校的决策依据和发展方向,保证依法治校能够在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保障下真正落到实处。

2)学校章程对明晰学校内外部关系,规范学校行为,履行学校义务起着规范作用。章程一方面明确了学校与政府和社会的外部关系,确立了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同时指出了高校对社会发展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面也指明了学校内部各组成要素之间的内部关系,明确了各单位、各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义务,为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确立了制度规范。

3)学校章程对确立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维护各方利益起着保障作用。

高校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深入贯彻“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办学宗旨,要求学校一切以学生为中心,管理和决策要维护师生的利益。章程通过确定管理主体与管理对象、学校和师生的权利与义务,对各自的行为起到规范和约束作用,保障学校内部不同行为主体的合法利益得到维护,共同推进和谐校园的建设。

总之,学校章程要对学校制度和治理结构作出规定,学校的各项决策只有以章程为依托,才能避免以人为治、以言代法的现象,指导学校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约束下履行责任和义务。

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建设对于高校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也对章程建设作出明确规定。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大学章程的建设仍然没有在我国高校界得到足够的重视,河北省高职高专对大学章程建设的重视程度更是有待加强,与西方发达国家大学章程已有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历史相比,我们的大学章程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任重而道远。

2 章程建设的共性及其成因

为深入分析高校章程的共性特点及其成因,我们选取河北省制定章程较早、具有代表性的4所专科学校作为研究对象,分别是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之所以将以上四所院校作为研究对象,除了他们的章程内容具有代表性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们分别代表了河北省乃至全国高职高专院校的不同建设阶段。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邯郸职业技术学院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普通高等专科院校,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民办高等专科学校。

以学校章程为引领的高校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是高校科学、规范运行的根本保障。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于2007年在全国高职院校中较早制定颁布了学校章程,并获得河北省教育厅的批准和推广。这部《章程》概括了学校的历史沿革、办学理念、办学定位、办学特色、校训、发展目标等,旨在阐明学校的传统与理念,宣示学校的理想和目标,突出学校的定位与特色,积极彰显了高等职业教育特色;既着眼于作为高等学校的一般性要求,又体现学校主体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定位。如明确学校“培养面向企业、面向基层,基础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和高技能专门人才”,表明学校办学的人才培养目标和特色服务面向。学校“鼓励学生到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一线就业”,表明学校的就业导向。“学校实施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各类非学历的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表明在高等职业教育中,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培训是并重的,非学历教育的培训学员与学历教育的学生是同等重要的。“学校积极开展面向职业界的合作办学和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及职业岗位培训等社会服务,推进产学研结合”,强调了产学研结合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学校从社会企业聘请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彰显建设具有“双师”结构特点的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是高等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点。“学校积极吸纳社会资源,建立与企业、政府结构等合作办学、合作研究与技术开发、共建实训基地的新机制和新模式”,表明高等职业学校探索校企合作办学及建设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校企组合新模式。

以上内容作为章程建设的创新,对学校办学要求就有了明确依据,鲜明体现了高职高专院校的办学发展特点,为省内高职高专院校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进一步与学校特色发展相适应的的现代高等职业教育制度体系作出了积极的探索。

由此我们得出结论:学校章程一方面从制度上明确了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学科专业设置、有关教师学术权力等,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是实施有效管理、实现办学目标的重要保证。另一方面,章程作为学校的纲领性文件,应当依据学校的办学理念和专业发展方向的不同,鲜明体现学校特色。试将上述四所河北省高职高专院校章程的章节结构和内容作一比较,见表1。

表1 四所河北省高职高专院校章程的章节结构和内容比较表

结合具体内容,我们发现,河北省高职高专院校大学章程在章节结构和内容上存在很多共同点。诚然,每一所大学都希望制定彰显各自特点的章程,但大多难以充分遂愿。这并不是他们缺乏智慧或缺乏改革的勇气,而是受到许多客观因素制约。与特色相比,国内高职院校的章程的共性特点更加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内容上确立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确了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地位,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独立行使行政职权,学校党委要严格按照党委会的议事规则办事,并监督各项事务的落实执行;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2)将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的管理体系以章程的形式确立下来。

学校改革、建设、发展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问题等重大事项由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实行校务公开,设立校务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对学校的行政、学术等决策进行指导;确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校系两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明确了学校的办学性质、规模,教育层次,经费来源、财产和财务制度等。

为保障学校在现有的办学层次和办学条件下,寻找到一条正确的、符合本校实际的发展方向。章程明确了学校的基本定位,包括办学性质、规模,教育层次,经费来源、财产和财务制度等,并将其以制度的形式确立下来。学校的各项发展与建设都要以此为依托,并在此基础上开展。

4)规范了学校、教师与学生三者间的权利和义务。

学校、教师和学生是高校中最为重要的三个行为主体。章程以制度的形式明确了在教育教学、管理等各类学校活动中,学校、教育工作者和受教育者分别拥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这就保证了三者之间关系的明晰化,为在各项活动中理清不同行为主体的职权和责任奠定了基础,保障各项活动有法可依。

四所院校虽然同为河北省内专科院校,但一方面各个高校的发展方向和优势学科不同,另一方面学校的发展水平和层次也存在差异。然而在章程内容上却存在以上共同特点。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受到以下四方面因素的影响:

1)高职高专院校运行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具有共性特点。

学校的教学科研、学生培养的规律是普遍的,不会因为办学层次、特点的不同而出现较大差异。所有高职高专院校都必须遵循高职高专教学科研、学生培养等学校发展的客观规律,以实践能力为基础,以就业为导向,制定的制度规范必须符合学校科学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时,尽管学校的发展方向存在差异,但作为高校的内在要素却具有共通性,是制定学校章程所必须遵循的规律和要求。

2)高职高专院校与外部社会的关系具有共性特点。

虽然领导学校的直接上级教育部门的级别不同,所处地域不同,但各高校与外部社会的关系具有普遍共性。以河北省高职高专院校为例,所有学校都要在党的正确指引下,在国家教育管理法规指导下开展工作,受上级教育部门的直接领导,承担“立德树人”的社会使命;任何学校的发展和建设都要受到国家制度和法律、所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以及外部政治、经济、文化体制的影响和制约。

3)高职高专院校章程制定须遵循的主要依据具有共性特点。

一方面,高校章程必须依据的宪法及教育法律是共同的,高校章程所涵盖的内容在《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教育法规中有明确的规定。另一方面,高校的规模、办学层次等都是由教育部的计划限定的,学校经费的来源、财产属性、使用原则和管理制度等都要遵守国家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

4)高职院校普遍具有办学时间短、办学规模小的共性特点。

一所学校的办学特色是在学校长期办学的基础上,经过多年的积淀而形成的。由于职业教育直到改革开放以后才在我国得到更多重视,因此与国内诸多本科重点院校动辄几十年、上百年的办学历史相比,河北省乃至全国大部分高职高专院校办学时间短、积淀少,对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视程度不够。而职业教育职业化、专门化的特点,使得高职院校的办学规模受到限制。从另一个角度讲,当前高职专科的办学经费与本科院校办学经费差距过大也是其办学规模小的原因。同时,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水平与全国各省相比,还处于欠发达程度。

由此看来,如何在章程制定中彰显出本校特色,就成了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一所高校的办学特色不仅是对学校过去发展历程及取得成绩的总结和提炼,更是对未来发展方向的展望。目前许多高职高专学校章程虽然都在努力彰显自己学校的内涵和精神,但对学校特色的凝练仍显不足,共性内容多,个性内容少。一所大学的特色应该在该校章程中有明确的体现,以彰显大学精神。这是一项很精细的工作,需要一定的程序进行整理、讨论和认定。研究型大学和高职高专院校的特色显然是不一样的,在特色的确定过程中,应该对学校自身进行准确的定位。高职高专层次的院校,在章程内容中要体现高职高专教育的特点,示范性高职高专和普通高职院校在发展定位等方面的区别要在章程中有所体现,师范类专科的章程要符合师范类院校的发展实际,石油、化工、医学类院校的章程要与本行业密切相关,不同院校的发展前景也要符合所在地区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

3 建议

综合对省内外高校章程文本内容的研究,笔者认为,高校章程建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突出特色:

1)明确学校的办学使命和办学定位。大学的办学使命、办学定位和治理模式是章程建设中最实在的内容。大学的使命是学校的灵魂,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和特色密不可分,事关学校的进一步发展与建设。因此,学校的办学使命是该校区别于其他高校的关键所在,必须具体、明确、鲜明。

以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和邯郸职业技术学院两所省内高校的章程为例。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章程在序言中明确指出“在长期发展历程中,学校承继‘工艺非学不兴、学非工艺不显’的理念,以‘道艺兼修、敬业乐群’为校训,突出‘开放办学、产学结合、崇尚实践、强化应用’的办学特色,为国家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石油工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面向未来,学校秉承优良办学传统,以培育人才和服务社会为己任,坚持‘立足河北,融入承德,服务石油,辐射全国’的办学定位,努力成为行业和区域技术服务和技能培训中心,致力于建设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居于国内前列的优秀高等职业学校。”与之相类似,邯郸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在总则之前明确提出“在长期发展历程中,学院逐渐形成了‘大系统教育观’的办学理念和‘厚德强技、履和尚韧’的院训,提出了‘把需要工作的人培养成工作需要的人’的人才培养观念及‘寓学于工’的人才培养模式。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道路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办学方向,始终坚持立足邯郸、面向河北、服务区域、辐射全国,为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产学研结合,走应用性、技能型人才培养道路,始终坚持把学院办成区域一流、国内领先院院的发展目标。”虽然文字不多,但在章程中明确指出了学校的办学使命和办学定位,不失为一种彰显学校章程有别于其他院校而独具特色的可行性方法。明确办学定位和办学使命,可以使教育管理机构、高校内部、行业企业和社会大众等多方主体从战略高度认识和思考学校的发展方向,在制度建设和资源配置上配合学校的特色发展大局。

2)将校训写入章程。目前许多高校都将校训写入章程,这也是一种彰显学校章程特色的好做法。校训是一所学校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的高度概括,是学校师生共同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与道德规范,它既是一个学校办学理念、治校精神的反映,也是学校精神的凝练和学校文化的核心。将校训写入学校章程,一方面能明确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发挥校训对师生的思想引领作用,时刻提醒广大师生要牢记校训,并将其作为指导个人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基本准则。

3)将学校长期坚持的、具有代表特色的工作亮点写入章程。在学校发展建设中,每所学校都应当具备有别于其他院校,能够彰显本校特色且成绩突出的工作亮点。如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在章程中就有这样的表述:“学校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教授治学”,“学校坚持勤俭办学,建设节约型校园”等。将这些学校的亮点工作写入章程,一方面体现了学校对这些工作的突出重视,另一方面也为其他学校提供了很好的借鉴[3-4]。

大学章程是对学校内部管理提出的全局性、纲领性的要求,而高校的党务、行政、财务、人事、学生管理等管理制度则是在章程的指引下,构成了实现大学章程要求的实施细则,是保证学校正常运行的具体办法。制定章程只是学校制度建设的第一步。要以章程为根基,加强学校建章立制工作的开展,将学校的所有工作都纳入到制度的范畴,强化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进一步保证依法治校的顺利实施。

[1]黄福涛.外国教育史[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

[2]张国有、胡少诚.中国大学章程建设的历程与形态[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12(2):141.

[3]王纪安.试论高等职业院校的章程建设与内部治理[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1(2):62-63.

[4]王纪安.高职高专院校制度文化建设探索[J].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1):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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