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框架构建研究①
2015-12-04陈江李岩飞
陈江 李岩飞
(南京农业大学体育部 江苏南京 210031)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框架构建研究①
陈江 李岩飞
(南京农业大学体育部 江苏南京 210031)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是顺应全民健身需要而出现的,是我国社会主义服务型社会满足人民需求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是一项便民利民的举措,它的建立有效的满足公共服务体系的需要。该文试图从我国全民健身公共鼓舞体系的内容及特点切入,从社会服务本质、服务型政府的必然举措以及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等方面的构架必然性进行阐述,通过分析其构架中的不同依据和相关意义,希望对我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构架提供一些实践指导,也为相关研究提供理论指导。
全民健身 公共服务体系 构建研究 服务体系
随着现在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的逐渐进步,我国政府开始向着服务型政府转变,为满足人民对公共健身的要求,我国的全民公共服务体系正在开始逐步构架起来。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虽然我国的公共健身服务体系起步较晚,与西方国家相比在相关理论、具体实践等方面都有着较大差距,但发展速度较快,社会和人民群众基础较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该文试图通过对我国公共健身服务体系的构架的特点、必要性以及具体内容进行分析,为新形势下不断发展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构架提供一定的指导与帮助,也在一定程度上充实和完善我国这方面的理论研究体系。
1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相关概念阐述
提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就需要先从全民健身体系说起,这两个名词经常被人们混为一谈,其实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全民健身体系概念的提出源于1995年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中“……全民健身体系的框架”。现在学者一般认为,“全民健身体系是指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健身需要、与国家整治、社会现状相适应的、有组织且功能齐全的社会体育保障体系”,简单理解就是国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一套可以满足居民体育健身诉求的管理保障体系。而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则是在十六大召开后,我国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提出不久被学者提出来的,虽然目前在我国很多地区得到了广泛使用,但是其内涵却尚未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学术界比较公认的看法是周惠等在《论小康社会的全面健身服务体系》中提出的“能够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要……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社会体育健身保障体系”[1],本身是属于全民健身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全民健身体系的保障与服务体系。
综上所述,所谓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是一种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体育健身需要的社会服务与保障系统,能够根据社会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延伸出符合当前实际的服务体系,一般以培训、医疗、表演以及法律法规的、信息服务等方式出现。而从概念从属上来说,是全民健身体系的次级概念,因此,也就可以看成是全民健身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为社会全民健身的公共服务事业提供帮助与支持。
2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构架的依据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作为一种全民健身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也有着自己的构架内容,除了上文曾经提及的资金、基础设施、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内容之外,还有涉及到健身指导、医疗保障等方面。因此,要分析全民建设公共服务体系框架的构架,就有必要对该体系构架的存在依据进行探讨。
2.1 是否能够反映本质属性是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构架问题的基础
上文曾经提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本质是各种不同的、能够满足人民体育健身需要的基本要素结合在一起所形成的有机整体。从这个角度来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构架中的任何一个元素都能够满足这一本质属性,这些元素之间相互印象相互作用,共同确保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本质属性功能的发挥,因此说,在考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构架问题时,就需要充分考虑其中的元素是否能够反映这一本质的问题。
2.2 是否能够反映核心要求是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构架问题的关键
我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核心要求是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共体育健身的实际需要,其中任何一个元素都是围绕这一核心要求展开的,因此,是否能够反映核心要求就成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构架问题的关键。“从实际作用的发挥上来看,可以将其划分为两类,即直接作用类和间接作用类”[3],所谓直接作用类就是能够直接保证全民健身进行和完善的因素,如:场地、器械等等,相对来说,间接作用类则是指保障直接作用类发挥作用的元素,如:各种利好政策、信息的汇总与反馈等等。
3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框架构架的意义
3.1 明确了政府在公共事业中的主体地位
从历史发展进程上来看,我国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对公益性属性的全民公共事业重视程度不够,在体育健身方面来说,就是重视竞技体育的发展与指导工作,在具体的工作中将政策、资金等向着竞技体育方面倾斜,这一方面导致了我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发展滞后,在另外一个方面也造成了我国政府在公共体育事业中主体地位的逐渐丧失。
2011年《全民健身计划》中明确提出:“……要构架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核心,全面彰显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发挥国家在全面体育公共事业中的主体作用”。这就在“十二五”开局之年,通过一系列切实可行的举措,让我们看到了我国政府决心转变政府工作职能,发挥服务性政府作用,保障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构架的决心与信心,这也是我国政府强调民生本质,决心回归公共事业发展管理主体地位的有力表现。
3.2 化解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供需矛盾
随着社会经济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尤其是目前不断加快的生活节奏,人们对于自己身体健康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这也就导致了人们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同时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构架起步较晚,这就造成了人们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要与发展滞后的公共服务体系之间的矛盾。
而随着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构架完善,一方面可以从国家层面集中力量办大事,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保障该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另外一方面,可以通过立法立规等手段,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提供制度保障。而且也便于在社会上掀起全民健身的热潮,进而“化解我国健身体育市场上的供需矛盾”[4]。
4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构架的建议
4.1 构架规范制度化
“无规矩不成方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构架同样如此,如前文的提及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中间接因素,相关政策的制定与法律法规是该体系能够充分发挥应有作用的基础,也正是源于此,在进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构架时候,其规范必须做到制度化。
我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构架起步较晚,虽然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发展迅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相对于欧美国家来说,还是存在着不小的差距。这就更要求我们在体系的构架过程中充分发挥后手优势,充分借鉴欧美国家先进的制度管理模式,在对之前各地不同的管理方法进行梳理之后,按照统一的、科学的制度进行管理与约束,从而保证体系在运转维护方面的规范与完善,确保在法律层面对体系的构架提供保障。
4.2 构架内容人本化
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对公共体育健身的需要。因此,在构架过程中,如何完善、怎么完善、需要什么这些问题,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也最希望这样一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真正的贴心,所以在构架过程中,就要避免那些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真正坚持走群众路线,了解人民群众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中的所需、所求,坚持人本化管理理念。
这就要求我们的政府在构架过程中,建立和健全调研与采纳工作,既深入基层了解实际人民实际需要,又打通意见传达通道,让人民群众的意见能够及时的反映上来。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中愿望最强烈的认真研究,优先采纳处理。同时强调矛盾分析法,“做到既有效的把握整体性,又能够充分结合当地实际进行有的放矢的布局”[5]。
4.3 构架利益社会化
作为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作为“十二五”规划以来重要的惠民政策,政府希望利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平台,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共享公共体育资源,从而实现对全民的身体素质乃至综合素质的明显拉动,这也就充分体现了该体系的社会化意义。
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构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这种利益的社会性,从直接和间接两个层面提供帮助与支持,解决好基本健身公共体育服务问题,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年龄段人群对公共体育的多层次、多元化需求。有效的调节市场价值规律,避免追逐利益而影响体系社会化的情况发生,从而真正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办成一项利民、惠民的民心工程。
[1]陈华.健身公平与政府责任-全民健身领域政府责任研究[J].体育学刊,2012(3):46-49.
[2]程莹.论大众健美操教学对医学院校女生终身体育意识的培养[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09(1):95-97.
[3]卢志成,李建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13(12):21-24.
[4]谢正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评价指标体系探析[J].体育与科学,2013(1):86-93.
[5]胡小明.分享运动——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路径[J].体育科学,2010(11):3-8.
G8
:A
:2095-2813(2015)10(b)-0187-02
10.16655/j.cnki.2095-2813.2015.29.187
陈江(1965—),男,江苏省靖江市人,硕士,助教,研究方向:体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