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应对涉法涉诉信访新形势
2015-12-02刘瑜君徐凯宁
刘瑜君+徐凯宁
今年以来,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检察院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与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开展“四查”工作,找差距、摆问题、促规范、求发展,努力提高司法质量,积极应对涉法涉诉信访新形势。
一是查理念差距,筑牢宗旨意识。该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座谈、讨论、自我剖析等形式进一步研习规范司法行为各项制度规定,掌握学习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强化规范司法理念。对照重点整治内容,深挖细找自身政治思想、司法理念、职业良知等方面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要求的差距,与承担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任务的差距,与积极主动服务群众的差距。切实改变过去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经验化、粗陋化和“等、靠、要”等思想,牢固树立主动服务群众理念,强化法治思维,规范司法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查司法瑕疵,严防冤假错案。认真开展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专项工作,严查制度执行方面的问题,开展刑事申诉办案反向审视活动,严查司法办案方面的问题,查找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复查申诉等办案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掘程序不规范背后存在的实质不规范问题,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防发生冤假错案。
三是查机制缺失,注入创新发展活力。完善控告申诉案件合力办理机制,强化各部门协调配合与监督制约,落实信访矛盾化解责任。针对民行案件、非管辖案件所涉及的普遍问题,积极主动协调沟通,努力搭建引入第三方合力分流化解信访案件的合作机制。建立社情民意调查机制,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监督员等关于社情民意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顺应群众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方向,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避免民怨的恶性积聚,从而有效预防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四是查作风不实,做司法为民楷模。在开展控申工作时坚持在理念上“四个做到”,即做到平和司法、理性司法、文明司法和规范司法,通过开展“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控申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政治过硬、责任过硬促进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