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两查一延伸” 堵塞监外执行漏洞
2015-12-02王克
王克
近年来,河南省淅川县检察院把未成年社会服刑罪犯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作为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突破口,探索建立了“三建两查一延伸”未成年犯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机制。截至目前,已纳入社区矫正的未成年的社会服刑罪犯16人,通过矫正5人回归社会后有了稳定职业和固定收入,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的有用之才。
该院通过对全县16个乡镇社区矫正工作调查发现,未成年社会服刑罪犯社区矫正工作存在方法简单、针对性不强、社会效果差等问题。对此,该院向县委政法委递交了《关于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的报告》,得到了县政法委的高度重视,并出台了《淅川县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意见》,构建了县委政法委统一领导,公检法司共同负责,财政局、民政局、信息工程学校等部门大力协调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格局。
该院出台了《关于对未成年社会服刑罪犯社区矫正实施法律监督的意见》,一是建立未成年犯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平台。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监所、公诉等部门参加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领导小组。二是建立未成年社会服刑罪犯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电子动态管理系统,录入矫正对象的个人信息、犯罪信息、判决信息、帮教措施、解除矫正时间等内容,每周更新一次。针对公检法司以及各乡镇、社区在对未成年的被告人判决、交付执行、文书送达等环节衔接不畅等问题,淅川县院协调制定了社区接管相关制度,实现了未成年犯社区矫正无缝衔接机制,有效防止脱管、漏管现象。
对未成年社会服刑罪犯社区矫正实行常态化的日常检查与每年两次专项检查相结合。2014年5月在对上集镇社区矫正检查时,发现未成年社会服刑罪犯宋某于4月15日矫正期满,上集镇没有及时向宋某宣布解除矫正,检查组即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提出严厉批评,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同时,由检察机关牵头,会同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每半年组织对各乡镇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进行1次全面检查考评,排出名次,作为评选综合治理先进乡镇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