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做好城市规划设计
2015-12-02肖颖
肖颖
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做好城市规划设计
肖颖
Point
现下,不断扩张城市规模加快了城市规划进程,因而新时期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受到了高度重视。对此,我国须致力于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以便做好城市规划设计工作。本文阐释了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性质与作用,随即提出一系列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做好城市规划设计的具体举措,旨在解决城市规划管理、城市规划设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城市社会经济的稳健发展。
一、阐释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性质与作用
城市规划管理是一种调配和管理城市规划各项活动的工作方式,其通过对城市各项资源的合理运用,以此来优化城市空间结构、营造优良城市生活环境,旨在促进城市社会经济的进步和发展。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具有四个性质:①政策性,即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由政府出面开展,是政府行使职能的一种行为。②方法性,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任务就是规划城市未来建设方向,因而可将城市规划管理看作是一种手段和方法。③管理性,城市规划管理与其他管理工作互通,均具有管理性,职责在于做好城市规划工作的所有事项活动。④科学性,它要求参与城市规划管理的所有对象都具有较好的素质和水平,可谓具有综合性、科学性两大特征。
从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内容来看,其包括用地管理、建设管理两大方面内容。用地管理能够将城市内部可利用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规划,以此优化城市空间格局分布;建设管理即为管理城市规划过程中的各项城市建设活动,涵盖了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原有建筑项目的改建、扩建等。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不仅能够实现城市的科学化管理,而且能够为城市发展指出正确道路,这对于城市的稳健发展大有裨益。
二、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做好城市规划设计的具体举措
1.完善城市管理机制,做好规划、管理双重工作
从某种层面上来讲,城市规划是城市在一定时期内制定的发展计划与要达成的目标,城市管理则是做好城市规划设计工作的关键要务。基于此种情况,我国政府必须致力于完善城市管理机制,狠抓规划、管理,努力做好规划管理双重工作。首先,国家政府部门应将城市规划管理实权均衡下放到各大城市的市区管理机构,消除“有责无权”的问题现象,规避权利虚设和执法盲目随意的恶劣问题,为城市规划管理做好铺垫;其次,坚持规划、管理两手抓,摆正规划的前瞻地位、管理的核心位置,使得整个城市已建成的项目都能发挥效益;最后,政府部门之间仍需加强合作与交流,建立一支专项执法队伍,并加强对这支队伍的管理和监管,发挥其权威性作用的同时又彰显实效性。
2.全面落实依法治市,强化城市规划监督管理
加强城市规划管理需要法律条例的支撑,因此必须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法制建设,全面落实依法治市,进而强化城市的规划监督管理,真正做到权责一致。这就要求城市管理部门严格遵循已有的法律法规,做到有章可循、执法必严、有法必依,真正发挥城市规划管理的实效性、效益性,为城市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做好保障。与此同时,由于城市规划管理的对象多种多样,所以其管理过程难免比较复杂,针对此种情况,相关工作部门及工作人员就必须强化工作的衔接与配合,全面落实依法治市,切实解决各种盲目执法、随意执法的行为,以保证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得到强有力的落实。
3.坚持贯彻人本思想,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做好城市规划设计最根本的目标就是服务于人民、满足人的需求。单从这一点出发,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就必须以方便人的一切生产生活活动为前提。因而城市规划设计务必要坚持贯彻人本思想,努力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从而提高人们的生产生活水平。在实际的管理规划过程中,要重点建设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基础设施,譬如城市交通、道路、排水、供水、电力、热能、通讯等设施,尤要集中财力处理好城市的供排水问题,加快城市的排水设施以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除此之外,还需有计划、有目的地搞好城市旧城区的拆迁与重建,积极且适宜地改建旧城区的基础设施和危房区,并据实提高旧城区的园林绿化水平,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和环境质量,打造出良好且优质的城市形象。
4.端正规划管理心态,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端正城市规划管理心态,就是要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者要将科学发展观作为规划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中提倡的精髓内容,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其一,城市规划设计万不可一味追求经济效益,一定要结合该城市的地理位置、结构功能进行规划设计,竭力避免盲目规划管理后产生的弊端及后遗症;其二,城市规划管理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尽量在城市规划设计中融入更多城市当地的环境特色、文化底蕴,彰显城市自身的地理优势和个性特征,避免城市形态的趋同化、一致化;其三,由于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所以在规划城市未来发展时一定要具有前瞻性目光,综合考虑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同步增长,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5.加大监督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城市规划设计
现如今,我国已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律条例,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律机制。但现实情况是,不少执法者常常用法律机制不健全的责任来推脱责任,导致法律条款无法发挥实效。针对此种问题,我国必须着手加大城市规划管理的监督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城市的规划设计。政府需建立综合监督管理系统,兼顾社会监督、法制监督和官德官风监督等多方面内容,从而使得政府公务透明化。与此同时,合理利用大众媒体,鼓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规划管理监督,以此实现城市规划的规范化。
结束语
总的来说,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做好城市规划设计是推动城市建设发展的必经之路。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管理不仅能够充分展现城市的综合实力,而且能促进城市经济的繁荣发展。对此,我国务必要依据实况不断健全和完善城市规划管理机制,充分考虑到社会各方的利益,争取最大程度地处理好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确保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继而有效推动城市稳健发展。
(作者单位:绥中县城乡规划局)
肖颖(1980.1-),满族,绥中人,职位:绥中县城乡规划信息中心主任,工程师,研究方向:城市规划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