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
2015-12-01王建国
稳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
文/王建国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了农业农村持续稳定发展。但在投入不断增加的同时,涉农资金多头下达、零敲碎打、平均用力、撒胡椒面等问题日益突出,不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影响了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为探索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各级财政部门创新机制,积极探索实施一系列有效措施。比如,从预算编制、分配、执行等环节进行整合,打造涉农资金整合平台,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推进整合,建立涉农资金协商使用机制等。
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创造有利于整合统筹的氛围。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加快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同时,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避免政府“越位”与“缺位”的现象。完善中央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在明晰事权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完善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着力建立健全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从体制机制上为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创造有利条件。
稳步推进预算编制环节的整合,从源头上进行涉农资金的清理归并。预算编制是涉农资金整合第一道关口,应从“源头”上开展整合归并。首先,逐步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大幅度减少涉农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取消竞争性领域的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其次,科学合理地对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进行清理、归并。当然,在现行体制机制下,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并不是越简单越好,数量并不是越少越好,而是要根据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该保留的保留、该取消的取消、该合并的合并”原则,合理设置涉农专项转移支付。第三,推进涉农归并项目的真正整合。对于打捆、拼盘式的合并项目,要抓紧制定整合后的管理办法,按照一个办法进行分配、管理,而不能简单搞形式上的整合。
积极支持开展整合的试点试验,探索创新涉农资金整合的有效方式。继续推进黑龙江省“两大平原”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和开展评估。与此同时,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验。充分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和实践经验,进一步调动地方开展整合的自主性和积极性。支持地方在现有政策制度框架内,积极探索开展整合的各种有效途径,做到百家争鸣、百花齐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