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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突破 释放林改活力与效益——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会在浙江召开

2015-12-01撰文仄林

浙江林业 2015年9期
关键词:林改现场会林权

□撰文//仄林

创新突破 释放林改活力与效益——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会在浙江召开

□撰文//仄林

编者按:

8月29日,在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会上,国家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龙充分肯定并要求大力推广浙江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现代林业发展的宝贵经验。本期特刊载其中有关“典型做法”的内容,深入展现浙江各地林改带来的巨大变化,带您领略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可喜成效。

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会于8月29日在浙江浦江县召开。国家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龙,浙江省副省长黄旭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浙江省浦江县、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浙江省龙泉市、福建省三明市、江西省赣州市等10个林改典型作交流发言。全国各省(区、市)林业厅(局)负责同志、林改处负责同志和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张建龙充分肯定了浙江省近年来在探索建立集体林业新型产权制度、新型经营体系和金融体系,不断完善林业支持保护制度,提高林业发展活力和经营水平等方面的做法和成效,并表示其宝贵经验值得全国其他地方学习借鉴。

张建龙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个不断探索、创新、深化的过程,改革的目的是要充分释放27亿多亩集体林地的巨大潜力,要通过放活经营释放林业活力与效益,全面提升林业经营发展水平。他强调,继续深化集体林改,关键要在完善政策、放活经营、强化服务、发展产业、提升效益等方面下功夫、做文章,重点要抓好7项工作:一是探索推行集体林地三权分置;二是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林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三是吸引各种资本进入林业,为集体林业改革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四是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家庭林场、创新集体经营方式;五是推进绿色富民产业发展,并将其作为集体林业主攻方向,实现生态和经济“双赢”;六是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包括技术和信息服务,林权纠纷调处,金融信贷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等;七是抓好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重点要在林木采伐管理、公益林流转抵押担保、规范工商资本进入林业、林地承包经营权退出等方面,探索总结典型经验。

近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以深化林业改革和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走出一条以生态林业、富民林业、人文林业为重点的现代林业发展之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全省以全面推进“森林浙江”建设为基本着眼点,以放活林权,在完成主体改革任务的基础上,全力推进林业经营体制、流转机制、林业金融、采伐管理、国有林场和审批制度等六大改革为关键突破口,以持续提高城乡居民的“绿色福利”、“生态红利”为根本落脚点,以生态富民、创业富民为根本目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努力把“七山”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全省现代林业发展。在理清思路的同时,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在具体探索林地股份合作经营、发展家庭林场、创新林业机制活力的过程中作出了重要示范,浦江县创新林地股份合作机制,例如留家坪生态林业有限公司采取股份合作,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建立“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民”的模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龙泉市探索林地流转证制度的做法,均引起重大反响,成为全国深化林改典型,实现了盘活山林资源、促农增收的美好愿景。

下一步,全省将继续按照“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使命,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为指引,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务实的作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开辟“两山”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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