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佛转世”最高决定权在中央
2015-11-30
环球时报/2015-11-30/ 第14版面/国际论坛 /作者:朱维群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事务属中国主权范围
12月8日是第十一世班禅坐床20周年纪念日。1995年11月29日,第十世班禅转世灵童金瓶掣签仪式在拉萨大昭寺释迦牟尼像前举行,紧接着同日在拉萨举行经金瓶掣签认定的坚赞诺布继任第十一世班禅册立典礼。同年12月8日,第十一世班禅坐床仪式在日喀则扎什伦布寺举行。20年前这一系列庄严仪式,不仅是藏传佛教活佛传承历史上的大事,也是体现中国中央政府对西藏主权、对活佛转世事务最高决定权的大事。
同达赖喇嘛世系一样,历史上班禅世系名号的确立以及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是属于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1713年,清康熙皇帝封第五世班禅为“班禅额尔德尼”,并赐金册金印,这是历代班禅正式称谓“班禅额尔德尼”的开始。1793年,清乾隆皇帝颁赐金瓶于拉萨大昭寺,专掣达赖、班禅等藏区呼图克图以上大活佛,此后直至1904年,仅西藏地区就有39个重要活佛世系的76位灵童通过金瓶掣签认定,其中包括第十、十一、十二世达赖和第八、九世班禅。凡免于掣签的,必须报请中央政府批准。这一制度,对于以中央权威制止以往灵童寻访认定过程中的营私舞弊行为,保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及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发挥着重要作用。
破坏十世班禅转世灵童寻访认定暴露达赖面目
1989年1月28日,十世班禅在西藏日喀则圆寂。1月30日,国务院即作出关于十世班禅转世问题的决定,并从6月开始成立由第十世班禅的经师、扎什伦布寺民管会部分成员等组成的灵童寻访工作班子,及由中国佛协会长赵朴初、副会长帕巴拉·格列朗杰为总顾问的顾问班子,开展寻访各项工作。但以十四世达赖为首的分裂主义集团的捣乱破坏活动也随即开始。达赖公然同中央相对抗,妄称确认下世班禅完全是他的“责任”,并在国外非法组成“寻访班子”。1995年初,在寻访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已形成重点对象名单的关键时刻,达赖违背班禅大师本愿,弄虚作假,企图把他圈定的一名儿童秘密通过个别人强行塞进重点名单。当其阴谋被中央识破后,达赖悍然在国外擅自宣布他所圈定的儿童为“班禅转世灵童”,此举再次暴露他分裂国家、背离藏传佛教传统的本来面目。
1995年11月初,班禅转世灵童寻访领导小组在北京召开会议,一批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活佛、高僧大德参加。会议一致表示要旗帜鲜明地同达赖祸藏祸教的行径进行坚决斗争,决定尽快把候选儿童确定下来。这次会议再次给达赖的问题定性,指出“大量事实表明,达赖是图谋西藏独立的分裂主义政治集团的总头子,是国际反华势力的忠实工具,是在西藏制造社会动乱的总根源,是阻挠藏传佛教建立正常秩序的最大障碍”。本次会后,灵童寻访认定工作步伐明显加快,到12月就圆满完成了十一世班禅的认定、批准、迎请、坐床。达赖则一败涂地,唯一收获是头上从此多了著名的“四顶帽子”。
自坐床至今,十一世班禅全面健康成长。经过藏传佛教名师指教,班禅佛教造诣不断提升,在国内外宗教界的影响力也不断提升。作为全国政协委员,他关注点广泛,对涉及民众生活的各类问题具有强烈责任心。
未来活佛转世事务要遵循同样规矩
大概因为年事已高,也因为“藏独”闹剧前景暗淡,近年来十四世达赖对于自己的转世问题谈得越来越主动、频繁。虽然达赖对于这样一个极为严肃的问题采取“游戏视之”的态度,笑话百出,但始终固守一个调子,即“达赖喇嘛的转世问题,只有达赖喇嘛本人才能决定,与中央政府没有丝毫关系”。其“理由”是“无神论的中国共产党不能决定基于信仰基础上的事情”。美国国务院“2014年国际宗教自由报告”假充内行,跟着帮腔,称“由政府官员而不是宗教领袖对活佛转世以及其导师的确认,是背离传统习俗的重大偏差”。
然而历史事实是,决定达赖世系的存在及达赖转世从来就不是单纯宗教事务,更不是达赖个人权利,它首先是西藏地方的重大政治事务,是中国中央政府对西藏主权的重要体现。达赖称号的出现,是由蒙古部落世俗权力授予的,1653年清顺治皇帝册封五世达赖,这个世系及其地位从此才正式确认下来。旧西藏实行政教合一制度,教依政而行,政恃教而立,达赖世系则位于这一制度的权力顶峰,达赖首先是中国西藏地方的政治首领,谁掌握了达赖名号,谁就掌握了西藏地方的政权。正因如此,历代中央政府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放弃对达赖转世事务的决定权,这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合乎法理的,与执政者信不信教无关。十四世达赖本人,也是经当时国民政府批准免于掣签并派要员主持坐床典礼才得以继任的。如果没有当时中央政府的批准,那个名叫拉木登珠的青海湟中县小男孩大约终身也就是位普通农民。
1959年旧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被彻底废除,但时刻梦想恢复旧制度的达赖集团还在,旧制度的影响还在,分裂主义思想和活动从来没有停止。因此,中央政府对活佛转世事务的决定权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要进一步加强,以确保反分裂斗争的胜利。即使将来达赖集团倾覆,在活佛转世问题上仍然要根据宪法关于“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的活动”的规定和《宗教事务条例》《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继续维护中央最高权威,防止对宗教的滥用,保持藏传佛教正常秩序,保护真正的宗教信仰自由。
事实上,在十世班禅和其他大活佛灵童寻访认定的全过程中,中央和地方政府均充分尊重宗教人士的地位和作用,对他们履行观湖、打卦、秘密寻访、遗物辨认等传统宗教程序和仪轨予以支持和保障,真正体现了政教分离和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则。第十世班禅转世灵童寻访认定,使西藏大活佛灵童产生的基本程序在新中国得到确认和实践,未来必将继续得到尊重与遵循。而任何以其他方式产生的所谓“活佛”,都是非法的、无效的。▲(作者是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