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公布首批湿地保护名录
2015-11-30
浙江林业 2015年1期
浦江县公布首批湿地保护名录
近日,浦江县人民政府公布了第一批湿地保护名录,保护面积达1004.19公顷,其中湿地面积626.86公顷。
近年来,浦江县加快湿地资源科学开发和保护,把它当作一个重要的战略课题加以研究实施。据调查统计,对照浙江省湿地保护名录确认标准,全县共有8处湿地符合,保护面积达899公顷。同时,浦江县也加强了对人工湿地的开发利用,2014年共投资2658.14万元,建成较大人工湿地5处,共计141.2公顷,主要有通济桥库尾人工湿地、翠湖水资源保护复合生态湿地、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净化湿地、黄宅高速公路出口复合生态湿地、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净化湿地。下一步,该县还会将符合《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规定的湿地向上级申报,以对设立的省级重点湿地加以保护。
(郑燕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