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果百姓说了算
2015-11-28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5年11期
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设部发布《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在2015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应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2017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流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文件明确规定,60%的老百姓认为是黑臭水体的就应列入整治名单,至少90%的老百姓满意,才能认定整治达标。
(消息来源:《华西都市报》;如欲了解详情,请登录住建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在“政策发布”栏目查找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