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国企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政治基础
——兼析中国新自由主义的纲领
2015-11-28杨承训
文/杨承训
略论国企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政治基础
——兼析中国新自由主义的纲领
文/杨承训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2015年8月24日,下面简称《意见》)开宗明义指出:“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这是第一次明确表述国有企业不只是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经济基础,而且是重要政治基础。作为重要“政治基础”,就是要求我们要以经济与政治统一的观点、从政治的高度看待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而恰在这时,中国的新自由主义代表也抛出他们的政治纲领:在未来10-20年内“中国或许成为一个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 ,①并多次提出“三民”(民有、民营、民享)是共产党的执政基础,进而实现“政权非党化”的“民主宪政”。他们也是以经济与政治统一的观点误导国有企业“改革”,实际上也是要奠立他们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这两种观点、目标的尖锐对立,深化了理论上的博弈:必须认真克服淡化政治的倾向,防止和制止私有化冲击,在阐明国有企业经济意义的同时,还要进一步揭示它的重要政治地位和政治功能,以保证国企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
最直接支撑政权的经济基础并互相决定
习近平有一个重要观点,就是坚持经济与政治的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把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等具体制度有机结合起来。”②国企改革也必须遵循这个原则,这是由国企的性质决定的。辩证法告诉我们,认识事物的性质最重要的是把握它的特殊性。国有企业或国有经济,便是十分特殊的经济形态。它同政治、政权、政党有着直接的联系,我们可分三个层面认识它的特殊性。
第一个层面,社会变动时期的政治与经济的关系。从一般意义说,经济是基础,政权是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或者说经济是“第一性的”,上层建筑是“第二性的”。然而,在社会制度激烈变动时期,就发生了特殊情况:政治就起决定作用,经济基础要求政权出来保护它、发展它。这就是列宁所说的“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与经济相比不能不占首位”。③我们看待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时期,特别是国际资本主义势力仍占优势的时期,认识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同政治、政权、执政党的关系,必须坚持这个观点,认清它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支柱,从这个意义上也可理解为它同时是政治基础。
第二个层面,国有经济与国家政权的直接关系。除原始社会外,几乎所有的社会和国家都有国有经济,奴隶社会有国家庄园、工场等;封建社会有皇家工场、庄园、钱庄等;资本主义国家有相当数量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多种形式的企业、国家银行等;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有以四大家族为代表的官僚资本主义经济(其中有官办私人大企业);社会主义国家有规模巨大的国有经济。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归国家政权所有,受其支配,委托官员经营管理,直接为国家提供一定的经费、物资等。这就是直接支持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并且互相决定二者的性质和命运。就是说,国有经济的属性是由国家的阶级属性决定的,封建的国有制是封建性质的,资本主义的国有制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社会主义国有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而政权性质变了,国有制经济性质也就随之变了(如苏联解体后的变化)。可见,国有经济本身是政治性最强的经济,它比之非国有经济具有更强的政治功能。正是基于此点,我们不能把社会主义国有经济同资本主义国有经济相混淆,而这种混淆往往是新自由主义的一种手法。实际上,早在100多年以前恩格斯就批判过这种混淆不同国有制性质的手法(例如把法国的拿破伦和德国的俾斯麦的国有制也视为社会主义),“有时甚至堕落为某些奴才气”。④而现在中国的新自由主义者的奴才气已经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
第三个层面,社会主义国有制带有更浓厚更强烈的政治特性。因为社会主义国有经济是全民所有制,它的产生就是由国家政权的力量没收和改造了旧的国有经济(中国的官僚资本)、一部分私有经济和借助国家力量产生的全新经济成分,直接为国家的政治服务。(1)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同人民的国家政权直接联系,即使政企分开(属于经营体制)后仍由国家委派资产所有者代理人,主要干部由国家任免,贯彻国家的基本政策,有时国家需要而牺牲部分利益;(2)国家首先依靠的是工人阶级,而产业工人阶级骨干队伍最主要栖居于国有企业,它是国家依靠阶级的根据地;(3)社会主义国家的主要经济基础是公有制,而公有制的主干是国有经济,所以它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比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制要大得多,而且控制整个国家的经济命脉,这一点决定整个社会主义制度和政权的性质,削弱、取消国有企业,人民政权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4)国有企业由共产党直接领导,从基本层面上说就像党指挥枪一样党也指挥国有企业。就总体而言,人民民主专政有两个最强大的支柱,军事上是党指挥的人民军队,经济上是掌握国家经济命脉的国有经济,尽管后者与前者在不同的领域采取不同的领导方式、运行方式(商业性的国有企业还有两重性,是以企业形式经营的国家经济力量),但缺一不可。而且国防力量主要也是国有经济支撑的;(5)在国际上,体现社会主义经济力量和经济方略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我国的国有经济,它是同国际资本在世界市场上竞争的对手,是争取各国人民的主要经济载体,在国际舞台上展示着社会主义国家的力量和形象。2014年在世界企业500强中我国占96个,其中国企占91.6%。能够与西方大跨国公司抗衡的最重要的是国有企业,它是保卫社会主义中国经济安全的中坚力量;(6)国企的存在和强大体现社会主义本质,即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国有企业的全民所有制性质,基本分配方式是按劳分配,并且以最大限度地承担社会责任,是平等正义的基础,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主导力量。同时,它发挥“普照之光”的功能,对其他经济成分(主要是私人企业)起示范、规导作用,引导先富带共富的大趋势。可以说,没有国有企业,就没有共同富裕,必定改变社会主义本质。这是最大的政治。
由上述三个层面特殊性的分析,可以昭示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政治功能。在这里,我们应当深化理解恩格斯的重要论断:国家政权“也是一种经济力量” 。⑤国家政权不仅能维护、掌控经济基础,而且能直接创造特有的经济基础;反过来说,这种经济基础又直接支撑国家政权。毫无疑问,它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物质基础,又是这个制度的政治基础。这两大基础密不可分。铲掉这个坚实的基础,社会主义也就无以立身了。所以,马克思主义同新自由主义论争的焦点在国有企业,就毫不奇怪了。
新自由主义攻击国企的政治路线图
正是基于国有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最重要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新自由主义才抓住这个要害不断地进行一波又一波的攻击。现在亮出他们的纲领,实行以私有化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也就撕去了“淡化意识形态”“淡化政治”的画皮。我们层层剥开他们从经济到政治的理论路线图。
逻辑的起点:以市场取代基本制度,市场高于一切。他们从来不讲社会主义,而把市场作为经济生活的核心,而市场的基础又是私有制,进而抹去社会主义制度。实际上,这是资产阶级经济学的老手法。早在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就揭露了当时的学者用商品流通掩盖资本主义本质的虚伪性。马克思指出:他们“企图把资本主义生产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归结为商品流通所产生的简单关系,从而否认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矛盾。但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是极不相同的生产方式都具有的现象,尽管它们在范围和作用方面各不相同。因此,只知道这些生产方式所共有的、抽象的商品流通的范畴,还是根本不能了解这些生产方式的本质区别,也不能对这些生产方式作出判断。任何一门科学都不像政治经济学那样,流行着拿浅显的普通道理来大肆吹嘘的风气。”法国的萨伊就是这样。⑥毫无疑问,市场在经济生活中是重要的,但它还不是决定社会制度性质的根本。根本在于生产关系即所有制,市场作为交换方式,其性质取决于它所根植的所有制关系。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不仅取决于一般私有制,而最重要的是私有制的最高形式,即资本主义所有制,特别是能够控制市场的大资本所有制,今天已成为金融寡头。市场经济不是孤立存在的东西,从而它也有一定的政治方向。列宁在上世纪初就指出:私有制为基础的决定市场性质的“就是领导商品经济的资本的力量”,⑦“我国的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商品经济,而商品经济的领导者,在我国也同别的任何地方一样,是资产阶级”。⑧现在美国市场经济更是大金融资本家主导其政治方向,正如美国参议员伯尔·桑德斯所说:“有人认为国会控制着华尔街,然而真相是华尔街控制着国会。”⑨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基首先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强大的国有经济则是它的第一主体。正是这个“第一主体”及其政治代表共产党决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人民的利益、人民的政权服务。所以,新自由主义者们就集中力量挖人民民主专政的墙脚,实现其经济目的和政治目的。
逻辑节点:国有经济阻碍经济发展,数量要减少,质量要降低(不再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叫做“反垄断”。他们千方百计唱衰国企,把国企改革描绘成国企越来越失败,已成为经济发展的绊脚石。这是对历史的歪曲。首先,改革开放后30多年的快速发展是以前30年为基础的。在那艰难的年代,正是依靠国有企业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特别是基础工业主要靠国企。其次,在改革开放中,国企一面改革,一面支撑整体经济半边天,正是它掌握经济命脉才为民企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和最重要的原材料(钢铁、能源、化工材料、机械、现代交通工具等),抵御经济风险(包括90年代东南亚金融危机,2008~2013年的国际金融危机),以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为对外开放铺路。民营企业(包括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资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如果没有国有大企业支撑,就不可能有发展的国内外好环境。可谓“天欲堕,赖以柱其间”,“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再次,国有企业至今仍然是国民经济的强大支柱。服务国家战略目标,承担保卫经济安全的重任。除了“两弹一星”和核潜艇支撑国防安全外,一系列重大工程,如三峡水利枢纽工程、青藏铁路、西电东送、西气东输、南水北调、高铁和高速公路纵横交错等等,主要靠的是国企的力量。现在高科技占居世界领先地位的高铁、核工业、水利设施等,主要也是国有企业作为载体。对外是开拓“一带一路”的中坚力量。可以说,没有国有企业,就没有国家的经济安全、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况且,相比之下国企抗风险能力更强,国际经济波动的风险也主要靠国有企业承担(由于工业结构不同造成利润下降)。它对国家财产的供给、对社会保障的贡献,对农业和基本建设的支持,按GDP单位计算,远高于民营企业。它本身克服了诸多困难,资产是增值的。改革开放30多年增值70倍,税收贡献占整个税收的50%,其税负为民企的2.8倍。同时,国企作为人民政权的政治基础,付出巨大政治成本,获取了支撑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政治效益。新自由主义者完全掩盖了这些根本的事实。可以预料,在今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中,国有经济仍是最重要的火车头。
逻辑的终点:改变共产党执政基础,实行“非党化”的西方“民主宪政”。党的领导人曾明确指出,国有企业是共产党执政的基础。他们则说不,共产党的执政基础是他们提出的私人资本。这就完全改变了我国政权的性质,共产党变成了资产阶级政党,人民民主政权变成了私人资本的保护神。我们应当有一种政治忧患意识:当大资本拥有者一旦羽毛丰满,就会利用各种手段篡夺领导权,而且会受到外国大资本势力的支持。西方敌对势力之所以鼓动支持中国的新自由主义者攻击国有企业,其最低的目标是削弱他们在国际市场上的对手(只有大型国企能与之抗衡),然后使中国变成他们的附庸国。这不是耸人听闻,而是实际存在的最大风险,苏联的巨变就是实证。这正是新自由主义要实现的最终目的,显然带有阶级斗争性质,而新自由主义者最害怕揭露其政治祸心。
以上三点乃是中国新自由主义改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路线图三步曲,可见他们并没有单纯就经济谈经济,而是以取消国有企业作为政治釜底抽薪的切入点。他们确实是从政治上看问题的。
在深化改革中强化“政治基础”职能
面对我国国有企业承担的经济、政治历史重任,面对本身自我完善的客观需要,面对新自由主义虎视眈眈的经济政治纲领,我们必须按照《意见》的要求,学习从政治上看待国企深化改革。这一改革是一个重大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这里侧重谈谈如何在深化改革中善于发挥和增强它的“政治基础”功能的有关问题。
首先,应当在完善其经济基础功能的同时,强化政治意识,明确其增强政治基础功能的理念。以往谈国企改革,往往以为是单纯经济领域的事,注重经济措施,而不大重视政治内容。根据中央的《意见》精神,应当加深认识:国有企业也是一个强大的政治因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基本制度的主导角色,体现社会主义方向,自觉地全面支撑党和政府的基本政策,体现政治与经济辩证统一,就是最大的政治。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有企业也是姓“党”,听党的指挥,体现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领导作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承担国家政治任务的经济团体。在建国初期,我们党强调国有企业是整个经济的领导成分,对其他成分起表率、示范作用。现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多种成分中也仍然是领导成分,不是享受特殊权利,而是承担特殊任务,从政治上认识和履行主导经济的职能,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国家安全、承担社会责任上能起带头作用,在必要的时候为整体利益勇于牺牲个体利益去完成党交给的任务(如稳定物价、保证供给、支持救灾和国防安全等)。在企业内部要发挥政治优势,增强企业和全体员工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自觉性,形成深厚的政治气氛(如把经济任务和科技研发当作政治任务)。从原则上说,要学习人民军队的建设经验(只是形式不同)。这些年,由于新自由主义思潮的泛滥和“一手硬一手软”的偏向,国企忽视政治的倾向也是值得注意纠正的问题。在此问题上,我们应当看到西方也不是单讲经济的,而是有明确的政治目标,如近期TPP的构建表面上是经济问题,而奥巴马明确讲是针对中国的。我们就应从此得到反面启示。
其次,在理论上认识国企改革的特殊性,在实践中注重处理好几个关系。(1)国有企业经济属性和政治属性的关系。作为企业,它的主要任务是经济实体,应当以经济与政治相统一的理念处理一系列复杂问题,增强政治嗅觉和政治能力,完成发展经济的任务;作为“政治基础”,它必须把经济任务与政治任务、社会整体利益自觉联系起来,不应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损害国家、社会、生态等方面的整体利益,而要善于兼顾,依法运行,带动众家。(2)经营方式上“与狼共舞”与保持“人性”的关系。国企作为市场主体,毫无疑问,应当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用一切合法的手段占领市场,成为强手,而不能放弃或削弱竞争力,更不能让国有资产流失;但决不搞不正当竞争,要保持“文明经商”的做派和善于合作的风格,表现社会主义企业的气质,对内成为平等竞争和友善协作的模范,对外成为体现中国大国风范的实体,团结国内外的朋友,不因小利而自戕。(3)发展混合所有制与保持国企基本特征的关系。在国企采取混合经济实现形式问题上,新自由主义大做文章,以为由此可融解国有企业的性质,化公有为私有。实际上,《意见》规定得很明确,主要是“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的运作效率”,做强做优做大。又区分不同类型采取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和参股各种形式以及员工持股等,不准国有资产流失。在大部分混合经济中国有资本仍占主导地位,保持国有资本的属性、规则、任务和管理体系。这些涉及政治属性问题,不能因此改变国有经济的“政治基础”功效,决不能被私有化“混合”走。可以预料,博弈是不可避免的,形式是复杂的。对此,应保持清醒头脑。(4)国家对国企放活与监管的关系。对此,《意见》已作了明确规定。就企业本身而言,应当提到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放活是手段,完成经济任务和政治任务是目的,要自觉接受监管,重大行动必须报国家批准,不能阳奉阴违、我行我素、放任自流,不能违背政治纪律。(5)企业的治理结构与党组的关系(下面展开)。
再次,在深化改革中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领导。以往讲国企改革,在其内部主要强调治理结构,讲党组织的分量比较薄弱。须知,深化改革不仅是经济体制的完善,也是政治优势进一步发挥。否则,就会走偏了改革的方向。《意见》专门强调二者交叉关系,要加强党的领导的组织保证。改善治理结构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但对国有企业来说必须同时在组织上保证党的领导作用。这就如同军队,各个兵种的组织结构是适应战斗的需要,而党的组织及其地位则是政治保证。国有企业同样也必须自上而下地建立完整的党组织系统,保证政治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国资委应建立政治部,负责党的政治工作。《意见》规定了国企中党组织的主要政治任务,特别是党管干部和从严治党,坚定进行反腐败斗争,依法治企。这对保证国企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具有决定意义。我们应当像学习古田会议精神一样去领会《意见》中加强党的领导的重大意义,从根本上突显国有企业同其他企业特别是资本主义企业的本质区别,使之真正成为党在经济领域完成党的政治任务的市场主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第一主体。这也是深化改革的一个基本要求。
最后,增强抵制新自由主义私有化浪潮侵蚀的能力。正如党要接受市场经济的考验一样,国有企业更要接受市场经济、改革开放、“与狼共舞”的考验,其特殊性使得难度更大。这个重大问题就要靠发挥政治优势来解决,应当积极探寻强化政治的具体形式。要依靠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国企的企业家和职工的政治素质最重要。国家对国企由管业务、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那么如何实现国有资本人格化则是一个崭新的历史课题,其中最重要的是经营者和劳动者的政治素质。一个国有企业就是一个大家庭、大学校,应当大力恢复和发扬大庆精神,积极探索企业中强化政治思想教育的路子。对于经营骨干则要有效地进行理论教育,使之经常明确政治方向,自觉抵制种种错误思潮,特别是西化影响。应当结合实际学习古田会议经验,创造新途径和新形式。如果说坚持公有性质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占主导地位是马克思主义同新自由主义私有化纲领经济上的分水岭,那么坚持国有企业的“政治基础”地位与作用则是马克思主义同新自由主义妄图改变我国政权性质的斗争最终聚焦点,是根本的政治分歧。总之,国企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必须体现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必须体现经济与政治的统一。
注释:
①张维迎:《为什么国企改革非改不可》,新浪网2015年9月14日。
②《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9页。
③《列宁选集》第4卷,第407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752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05页。
⑥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36页。
⑦《列宁全集》第2卷,第328页。
⑧《列宁选集》第1卷,第215页。
⑨《人民日报》2015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