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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村贫困人口的规模及救助对策思考

2015-11-27公大勇

商业经济 2015年9期
关键词:黑龙江精准扶贫

公大勇

[摘 要] 目前,黑龙江省贫困村数量多,农村贫困人口规模大,农村人口的贫困发生率高,黑龙江省农村贫困人口的救助工作极为艰巨。农业资本不足、农村基础设施薄弱、贫困农村人力资本不足和扶贫工作落实不到位是黑龙江省农村贫困人口产生的主要原因。黑龙江省政府应进一步加大扶贫的投入力度,推进专项扶贫措施精准落实,健全完善农村救助体系,切实加强扶贫保障措施落实,从而使黑龙江省的农村扶贫救助工作迈向新阶段。

[关键词] 黑龙江;农村贫困人口;原因;救助对策;精准扶贫

[中图分类号] F420 [文献标识码] A

Abstract: As the number of poverty villages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and the poor population size is large and the poverty incidence of rural population is high, there are tremendous difficulties for the assistance and relief of the poor population. Lack of agricultural capital, weak rural infrastructure, human capital deficit and the poor anti-poverty project implementation in impoverished rural areas, and the insufficient assistance and relief are the main reason for the poor rural population in the province. The government should intensify poverty alleviation, focus on the accurate implementation of special poverty alleviation projects, improve the relief system in rural areas, and ensur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overty alleviation measures.

Key words: Heilongjiang, poverty-stricken rural population, reason, relief strategy, accurate poverty alleviation

一、引言

中国从2014年开始将每年的10月17日定为“扶贫日”,这一天也是国际消除贫困日。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和华中师范大学在2014年10月17日的第一届“10.17”论坛上联合发布的《中国反贫困发展报告(2014)》认为,随着中国扶贫开发进入“啃硬骨头”阶段,减贫难度更大,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这一方面要求政府进一步加大扶贫的投入力度,也对社会扶贫救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断增强社会扶贫救助的效果。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农村贫困人口的规模大,社会扶贫救助存在问题尤其突出,在全国扶贫开发“啃硬骨头”的大背景下,必须集合全党和全社会力量,増强决心、提高力度、多措并举,打好扶贫攻坚战,力争2019年底前,全省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提前一年完成脱贫任务。

二、黑龙江省农村贫困人口的规模

根据2014年度的《黑龙江统计年鉴》,黑龙江省2013年末总人口为3835.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2182.5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56.9%,乡村人口为1651.5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43.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271.7万人,农村五保供养人数为14.3万人。则最狭窄口径的贫困人口总数为286万人,贫困发生率为7.46%,而全国贫困发生率为5.933%,黑龙江省的贫困发生率要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黑龙江省的贫困县主要集中分布在七个地区,包括国家级贫困县14个,省级贫困县7个,共计21个。具体分布情况为:哈尔滨市:延寿县、通河县(省级);齐齐哈尔市:拜泉县、甘南县、泰来县、龙江县(省级)、富裕县(省级)、克东县(省级);大庆市:林甸县、肇源县(省级);鹤岗市:绥滨县;佳木斯市:同江市、桦南县、桦川县、抚远县、汤原县;双鸭山市:饶河县;绥化市:兰西县、海伦市、青冈(省级)、明水县(省级)。

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的扶贫标准,2014年全省农村贫困人口识别规模为211.6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为12.8%,其中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11万人,低于省扶贫标准100.6万人;全省贫困村识别规模为1765个,占全省行政村的19.6%。黑龙江省农村贫困人口规模大、贫困发生率高,凸显农村扶贫任务艰巨。

同时黑龙江省农村扶贫工作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2014年,全省21个国家和省级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7724元,比2013年增长12.1%,其中,国家和省级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583元和9420元,分别比2013年增长13.2%和12.7%。脱贫37万人,比2013年提高201%,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脱贫任务。但是黑龙江省要想2015年实现300个贫困村整村脱贫,减少国定标准贫困人口20万人、省定标准贫困人口20万人的目标,任务依然艰巨。

三、黑龙江省农村贫困人口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财政投入有限导致农业资本不足

农业投资主要来自农户自有资本、银行信贷资本和政府财政支农资金三个渠道。一是受制于贫困现状,农户自有资本有限,在其收入用于维持基本生活尚且存在困难的情况下,更难保证对农业的资本投入。正是由于入不敷出成为农村贫困居民的经济常态,使其难以进行资金积累与储蓄,导致农户自身投资能力不足。endprint

二是银行信贷资金虽然可以成为农户获得农业资本的重要渠道,但是在市场机制中,银行实行企业化经营,商业化运作,而农村贫困居民的风险抵抗能力和偿还能力较低,他们也难以获得银行信贷资金。目前针对贫困农户的小额扶贫贷款由于缺少后续支持、数额小、时限短等原因,所以作用有限。

三是政府财政支农资金包括国家级、省级和县级财政支农资金的效果有限,虽然国家和省级财政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但是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主要是用于农村公共事业投入和农业补贴。公共事业投入对于增加富裕人群的福利有利,因为他们有更大的优势利用这些公共产品,普惠制的农业补贴虽然有利于缩小农业与非农业之间的差距,但是对于缩小农村内部的贫富差距作用有限。贫困县自身有限的财政投入也足以产生良好的扶贫效果。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薄弱

以桦南县为例,桦南县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处于三江平原第五区,面积4416平方公里。全县地形呈东高西低,东部是山区、半山区,西部是平原地带,森林面积212万亩,覆盖率为33%;草原44万亩、耕地189万亩,隶属于佳木斯市,县辖5镇4乡,192个行政村,377个自然屯。县境内有7个万亩以上灌区,其中3个灌区无上游控制性水利工程,致使水田灌溉保证率低。每年都会出现水田渴水现象,而遇到中到大雨,又会发生河水出槽,造成农业灾害。因各种自然灾害频发,每年都会有几十万亩农田受灾,导致大量返贫与致贫人口的出现。再加上农村交通条件、通讯条件和水电条件等基础设施差,导致信息闭塞,也阻碍了贫困地区农民收入的提高。

(三)贫困农村人力资本严重不足

贫困农村人力资源丰富,但人力资本不足。人力资本的作用主要以教育作用和健康存量的作用体现。受教育水平提高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增加农业内收入和农业外收入两个方面。根据研究,农业劳动力的人均受教育水平每增加1年,人均收入平均增加20元,同时家庭中最高学历者每增加一个学历档次,家庭人均收入可以增加100元以上。健康存量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农民的劳动收入能力和卫生保健支出方面。根据研究,营养健康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关系:卡路里拥有量每增加1%,种植业收入将会增加0.57%;而农业劳动力因病无法工作时间每延长一个月,种植业收入将会减少2200元。

2013年,贫困县农村劳动力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占6.44%,初中文化程度的占23.31%,高中文化程度的占4.84%,而文盲和半文盲的占63%左右。贫困人口中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高于全省4.3%,具有初、高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低于全省4.7%;具有中专、大专文化程度的劳动力低于全省6.4%。贫困农户中,有残疾的占8.5%;患有大病的占4.7%;长期慢性病的占14.8%;体弱多病的占25.6%。贫困农户家庭收入用于医疗保健支出的比例高达30-40%,远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低教育水平和低健康存量所体现出的低人力资本水平即限制了贫困人口的增收能力,又增加了消费支出。

(四)扶贫具体工作落实不到位

农村贫困地区的部分领导干部,对扶贫的精神实质把握不足、领会不到位。主观认为扶贫就是过年过节“送钱送物”式的慰问,并且片面认为修路、修坝、改水、建房,农民脱贫就会水到渠成,却没有意识到农民是扶贫工作中的主体,没有意识到文化扶贫、科技扶贫、教育扶贫等的重要性,缺乏对农户脱贫意识与能力的发掘和培养,从而使扶贫工作开展难、见效慢。

四、完善黑龙江省农村贫困人口救助对策

(一)推进专项扶贫措施精准落实

黑龙江省应该扎实促进专项扶贫措施精准到村和扶持到户。首先推进整村脱贫,通过专项扶贫资金的引导,整合资源,重点解决贫困村农田水利、饮用水、电力、道路、危房、产业、文化卫生等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对贫困村中低产田和低洼易涝农田进行分级治理,改善生产条件。二是推进产业扶贫,以“两牛一猪”、鹅鸭、果菜、食用菌、杂粮杂豆等特色种养业为重点,加大扶持力度,通过土地流转、转移务工、入股分红等措施,完善产业扶贫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贫困村乡村旅游、光伏发电、互联网+电商等扶贫新业态发展,拓宽增收渠道,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三是推进就业创业扶贫,开展“百社千企万人”就业扶贫行动,引导农民外出打工和扶持创业。对贫困家庭子女参加中高职教育进行补贴,提高就业技能。对缺乏技能的贫困群体进行培训,提升从业能力。四是拓宽投入渠道扶贫,实施小额信贷扶贫,通过贷款贴息、风险保证金,放大贷款规模,为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小额贷款,逐步建立免担保免抵押的信用贷款;扩大扶贫互助金规模,建立集中使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运行机制,推动规模经营,放大资金效应;加大小额保险扶持力度,构建“政府支持、农民受益、市场运作”的农村扶贫保险体系。

(二)健全和完善农村救助体系

有效整合各部门资源,尽快制定针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包括就医、就学、就业、住房、水电、法律援助等等,从而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差别。尤其是当前农村贫困人口最关心的就医、就学、住房和就业问题,一是就医方面,要针对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降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门槛,提高报销比例,积极探索资助以农村贫困人口为对象,以参合参保、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临时医疗救助、慈善援助为主的“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新模式。二是就学方面,以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实施援助,全部免除贫困学生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费用,非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减免收费,并且提供奖学金、社会捐助、助学贷款等多种途径,切实解决贫困学生的就学困难问题,从而提高人口素质和人力资本水平。三是住房方面,以灾后重建、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对口帮扶为突破口,努力改善贫困人口的住户难题。四是就业方面,通过就业帮扶、产业扶持、劳务输出等多种措施,提高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的“自我造血”功能,尽快实现脱贫致富。同时,要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推动贫困农村落后面貌的根本改变,从而切实解决贫困农村交通难、饮水难、就学难、就医难等问题,改善贫困群众的生活水平。

(三)切实加强扶贫保障措施落实

一是建立激励机制,把绩效考评、扶贫成效、资金使用作为年度资金分配依据,奖优罚劣。二是落实考核机制,开展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扶贫工作和约束机制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三是建立贫困县退出机制,根据国家规定,制定贫困县退出办法。对提前退出的原支持政策不变。四是提高贫困县和贫困人口脱贫的主动性,要改变等靠要思想,主动作为,切实承担起脱贫主体责任。

[参 考 文 献]

[1]郭荣丽.黑龙江农村贫困人口社会救助研究[J].商业经济,2014(11)

[2]何嵬,黄巍,张福双.增长极理论对黑龙江省贫困县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的启示[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5(4)

[3]迟宝旭,刘家富.黑龙江省农村贫困的现状与成因[J].中国科技信息,2008(4)

[4]王曙光.中国的贫困与反贫困[J].农村经济,2011(3)

[5]孙雪.黑龙江省农村地区贫困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2(3)

[6]田胜勇.农村贫困救助问题初探[J].湘潮,2013(12)

[责任编辑:潘洪志]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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