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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的就业现状分析

2015-11-27潘瑞凯连翠芬陈卓

经济师 2015年8期
关键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山西

潘瑞凯 连翠芬 陈卓

摘 要:近年来,山西经济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农村出现的剩余劳动力逐步向城镇化转移。在这变革过程中,农民离开自己劳动的土地,必须考虑的问题就是就业。山西作为一个以农业和能源为主的省份,如何来解决市民化过程中农民的就业,是当前一个重要的问题。

关键词:山西 农业转移人口 市民化 劳动就业现状 存在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8-164-02

一、农业转移人口与市民化

農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指利用工业化的手段,推动农民进入城市进行非农业生产,其工作方式、身份、地位及生活方式向城市化转变的过程。配第—克拉克定理指出:一国随经济发展,劳动力在三次产业间分布将发生从第一产业转移至第二产业,然后再从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的变化趋势。20世纪50年代,刘易斯提出了“二元经济”理论,认为在二元经济结构下,经济发展将经历两个不同的阶段。第一阶段,农村劳动力无限供给,但工业资本总量较小,还不能吸收全部剩余劳动,结果无论需求如何扩大,都能在不变工资的水平上获得足够的劳动供给。第二阶段,随着经济继续发展,资本的增长充分吸收了剩余劳动力,劳动的供给弹性下降,工资水平上升,劳动成为制约工业发展的一个边界,此时二部门的收入提升主要依靠劳动边际生产率的改进,二元经济逐步瓦解。当经济发展由第一阶段进入第二阶段,劳动力由无限供给变为短缺资源,必须提高劳动力工资水平,才能吸引劳动力的补充,这两个阶段的交点称为“刘易斯拐点”,刘易斯解释了劳动力供给由无限供给向有限供给转折的时点。

自从市场经济以来,山西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符合配第—克拉克定理和刘易斯“二元经济”理论的描述。特别是像吕梁、长治、忻州等革命老区,土地贫瘠、耕地面积又少,难以满足现有人口的需求,只能转移劳动力。但是,劳动力转移和转移人口市民化是不能等同的,前者只考虑就业,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质上是社会权利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我们可以把这个过程分为转移就业、均享服务、获得户口和思想意识的转变四个阶段。根据“刘易斯拐点”,山西的市民化处于低水平发展,大部分农民在转移过程中仍停留在就业转移的水平上,很难进入下一阶段,主要原因可能受自然条件的限制,导致农民就业状况不是很好,收入较低,若完全城镇化,许多问题将无法解决。

二、山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劳动就业现状

根据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目前,山西省共有369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700万,城市化率48%,在国内处于低水平发展省份。而农业产业实际只需大约654.53万人,去除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有相当一部分人处于不充分就业状态。所以,山西农业人口的转移呈现出形式多样的就业态势:一是受土地制度、家庭劳动状况的影响,农民平时外出务工,农忙时回去种地;二是农户常年工作,土地由村民租种,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农民全家外出逐渐增多,但也出现了新的矛盾如城市住房、医疗、户籍等问题的解决;三是山西农业人口的转移范围主要集中在各地市,据调查,太原和大同比较集中,大概有200多万人,晋中、长治、运城等地有200多万人,阳泉、吕梁、忻州等市也在30万左右;四是受山西自然条件的影响,山西转移人口就业的方向主要以煤矿、焦化为主。近年来向建材、建筑、交通运输商贸方向发展,由于城市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转移人口的就业又向餐饮、社会服务、养殖业等方向发展。

尽管如此,山西劳动力供求矛盾持续存在,就业结构性问题尤为突出,主要体现在产业结构升级缓慢,二三产业吸纳就业能力不强,山西产业结构与劳动就业结构的变化产生较大偏差;城镇化水平较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滞后,吸纳劳动力不足,劳动力总体素质低,就业机会减少,使得山西劳动就业水平在全国处于中下游水平(如下表)。

三、山西农业转移人口就业中存在的问题

1.就业行业准入门槛较低。据调查,山西农业转移人口中,从事建筑、加工制造和服务行业的人员比重分别为50%、20%、20%。这些行业中,从事建筑业的农民拥有少量技术,加工制造的农民工技术含量十分有限。说明山西农业转移人口主要从事技术含量低、门槛不高的行业。从行业比重可以看出,大量的剩余劳动力集中在建筑、加工制造和服务这三个行业中,导致就业竞争激烈,用人单位采用频繁更换工人的手段来降低劳动成本,导致转移人口的收入处于低水平状态,让农民感到城市生活的压力,不愿留在城市,重新回到农村。

2.用工不够规范,农民保障权益难。目前,在山西的劳动力就业市场中,普遍存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企业工作条件差,就业者的综合素质较低,维权意识较弱等问题。据调查,太原市用人单位与就业者没有签订合同的达71%,随便签订合同,还有12%的农民工不清楚合同内容,没办法维权。工作中,许多企业的条件太差,工人劳动强度又大,大部分工人的工作时间超过了8小时。许多私营企业主为了追求高产出,工伤事故较高,职业危害也比较大,导致农民工因工致残、死亡或职业病。由于农民工的文化程度和技术水平普遍较低,再加上就业心切,所以大部分农民工在就业中缺少维权意识,当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如何解决。

3.就业渠道不畅。在农业转移人口中,大部分农民工文化程度较低,对就业信息的获取和辨别能力较差,导致就业成功率较低。受“二元制”的影响,农民信息的获取不对称,获取就业信息的渠道单一,大部分是通过亲戚、老乡介绍为主,通过执业机构、媒体等获取信息的较少。相当一部分农村转移人口没有明确的就业方向,在信息不畅的情况下,大多数是自发的,无目的的找工作。这样,他们对工作缺少积极性、创新性和稳定性。

4.转移人口缺少就业培训。据调查,2012年山西农业转移人口中,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力仅占10%,接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不足15%。许多人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择业面窄。尽管许多农民工对职业技能培训和提高文化素质有强烈要求,但大部分的用工单位没有给他们相应的机会,再加上政府的相关机构不健全,所以转移人口的就业培训主要通过快速上岗、干中学、学中干,很少有接受专业培训,长期教育的情况。

5.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后要获得与城镇户籍居民均等的社会身份和权利,能公平公正地享受城镇公共资源和社会福利。山西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主要针对大型国企的正规就业和城镇从业人员,缺少适合转移人口的社会保险政策。农业转移人口由于流动性大,户籍与工作地不一致,用工不规范等原因,很难参加社会保险。企业招收农民工,主要是用工成本低,能带来更大的利润空间,企业又不愿意与转移人口签订正式合同,农民工就业缺少保障。

四、改善转移人口劳动就业状况的途径

1.整合地方资源拓宽劳动就业面。当前,政府应积极实施就业政策,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从单一就业转向二三产业的就业,扩大就业容量。通过密集型产业推动城镇化的发展,形成多种产业并存的发展势头,从而使农业转移人口自主消化。推进产业的升级,确保第二产业吸纳能力的提升。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步伐,增强创新能力,开拓新的就业空间。持续调整服务业的结构,促进商贸、流通、餐饮等传统服务业的品牌化发展。提高就业率,完善社会服务业、房地产业、文化业等新兴服务业,培育就业增长点,提升服务的就业空间。

2.改革就业制度。就业制度是经济体制中的重要方面,与山西区域经济的发展有着密切关系,能够反映山西的总体经济特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和劳动者有较大的自由度,可以自主选择。由于运行时间和地域差别,改革后的就业制度仅能满足城镇职工就业的需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后,就业中出现的问题,如养老、退休、工伤等,原有制度无法解决。

政府应进一步改革现行人事制度,取消转移人口就业的行政审批限制,取消工种限制,形成统一的用工市场,从市场的角度给转移人口平等的就业机会,加强对转移人口的管理,健全城乡平等的就业管理机制,完善一体化就业信息网络,实现资源共享。在就业中,政府要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规范转移人口的劳动合同,清查各种不合理收费,维护转移人口就业市场的正常运行。同时,政府还应该完善法制平台,保障转移人口劳动中的合法权益;加大维护转移人口劳动权益的执法力度,探索保护转移人口的长效机制,帮助转移人口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使其技术水平和就业能力提高,提升维权意识。

3.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相关资料反映,山西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农民工在面临失业、工伤、医疗、养老等问题时,处于弱势地位,权益不能保障,还需政府整合资源,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消除农业转移人口的制度障碍。

第一,根据山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保障制度,将农业转移人口的医疗保险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职工的医疗的对接,农民跨区就业时,养老、医疗能够同时转移,实行一卡通,劳动保障部门应建立转移人口养老保险库,以便于就业转移时,养老保险也能随其转移。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完善转移人口工伤保险制度,特别如商贸、餐饮、家政服务、建筑等转移人口相对集中的行业,更需要有一个健全的保险环境。第二,为了确保稳定就业,要打破“二元制”,建立城乡平等的户籍制度,使转移人口轻松取得户籍资料,获取完整市民权利,真正实现身份转换。第三,积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把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问题纳入地方经济发展规划中,制定专项规划,因地制宜保障转移人口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待遇。加强地方公共服务的改革,使转移人口能够享受公共服务。

4.加强转移人口就业培训。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培训,逐步提高转移农民收入水平是城市化的关键问题。早在2003年国家就从宏观上对转移人口的就业培训做出了部署,山西也逐步加强了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培训。但是,运行效果不尽人意,还不能够满足大部分转移人群的需求,如政府应采取何种管理模式来提升培训的效果,如何统筹规划各种培训项目,如何正确使用培训资金等问题。为此提出一些建议:一是加大各种投入力度,增加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吸收社会资金的投入;二是加强对转移人口的服务,降低转移就业的成本,引导农业人口就近转移;三是选择适当的培训模式,优化培训资源配置,提高培训的质量和层次;四是完善运行机制,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完善政府的监管机制。

5.加大宣传力度,转变转移人口的就业观念。农业人口市民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长期以来,受城乡差别的影响,农业人口与城镇人口在价值观、行为方式、生活方式上有很大区别,进入城市的劳动者很难适应城市生活环境。政府除了出台保护转移人口就业政策,还应通过媒体、网络媒介,加大力度來宣传城市化,使社会阶层深刻认识到农业转移群体能给社会和城市发展带来很大贡献,是现代化城市生活不可缺少的群体,城市居民应该尊重转移人口的劳动和人格。转移人群要摆脱陈旧观念,真正把就业城市作为自己生存和发展的天地,尽快融入城市生活,培养社会参与意识、自我管理意识,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文明行事,树立新生代产业工人形象。

[山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的劳动就业问题研究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课题(项目编号:2014041041——2)]

参考文献:

[1] 姜作培.从战略高度认识农民市民化[J].经济论坛,2002(12)

[2] 王新文.城市发展的代表性理论综述[J].经济论坛,2002(01)

[3] 张晓强,彭志远.我国出现“刘易斯转折点”问题的研究综述[J].经济论坛,2011(12)

[4] 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

[5] 李兴华.农民工市民化的障碍因素分析[J].湖南农业科学,2007(05):15-17

[6] 徐永新.农民工市民化视角下的城乡二元就业制度改革[J].信阳师范学院学报,2010(4)

[7] 王云珠,黄桦.山西劳动就业比较分析及扩大就业的对策[J].经济问题,2013(7)

(作者单位:太原科技大学 山西太原 030024)

(责编: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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