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企业的四个途径
2015-11-25王耀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法律部部长
◎ 文 王耀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法律部部长)
建设法治企业,为实现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要强调在企业的依法治理中要和依法治国结合起来,通过建设法治企业为企业的发展来提供法治的保障
党的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劝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改革法律体系会不断完备,市场经济规则会更加规范司法改革会更加深化,对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从《决定》中可以看到,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开头,包括其他几个部分,这些内容对于全面推进企业依法治理建设法治企业有直接的指导作用。
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必须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精神为指导,结合企业的实际实现依法治国和依法治企的有机统一。建设法治企业,为实现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要强调在企业的依法治理中要和依法治国结合起来,通过建设法治企业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开展宣传教育,推动法治企业建设
所谓的法治企业,就是企业应当依法实行自由、平等、权利、义务相对应的发展,树立法制观念、实行依法治理,建立科学完备的企业现代制度体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推动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升级,提高竞争力,实现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在法治企业的内容定义上,主要强调的是在现代的法治国家建设当中,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从中国的实际情况看,不管是大中型企业还是小型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仍是任重道远。
不断推动法治企业建设就是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治企业建设实际上主要是指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的树立。在企业中能不能依法治企,关键落实在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上,这一点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虽然我国进行了6个五年普法规划,进行了30年的普法,但在企业中法律意识的宣传和法制观念的建立还需要进行深入的宣传和教育。
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以法治机构牵头,业务部门及全员参与的普法宣传教育制度,实行制度谁制定,普法谁负责。充分发挥企业各业务部门普法宣传教育的作用,不断提高普法宣传教育实效,引导全员干部员工不断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理性表达诉求,用法治方式解决发展中的问题,维护企业和干部员工的合法权利。
在法治宣传教育上,对企业法建设起主要作用的还在于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法制意识的教育。
要把领导干部带头守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制观念的关键。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不得违法行使权利,更不能徇私枉法,建立企业党委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列入党组的学习内容。
在领导干部学法上,实际上要把领导干部对法律有敬畏之心这一点树立起来,这对于推动企业的法制建设是有决定性的作用的。
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有权利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不断提高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转型升级、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对于领导干部是不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动企业的发展。关键取决于这个方式是不是有效率。因为企业不管是国有企业老板还是私有企业老板,关注的是企业的效益和它的效率能不能提高。
现在法学家和理论界包括实务界都要深入研究,为什么能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够提高企业的发展。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很难说在企业当中能够改变企业领导人用行政手段来治理企业的方式。所以应该用四中全会的精神来教育或者来宣传,使领导干部能够深刻地认识到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促进发展的作用和价值。
要坚持把法治企业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干部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工作实际的重要内容,纳入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学法、守法,及其依法治理的能力作为考察和任用干部的重要内容,如果组织部门真能做到四中全会的这项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法制意识或法制观念、包括依法治理的能力才能够真正落实到位。
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法治水平
依法治国对企业来说就是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只有在企业当中落实现代企业制度,才能够达到用法治治理企业的目的和途径。
为了达到依法治企的目的,首先应该加强现代企业制度的顶层设计,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企业实际,以企业章程为最高规范性文件,类别明确、层次清晰、科学完备的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坚持建章立制先行。企业要发挥法治机构在建章立制中的主导或推动作用,抓住建章立制质这个关键,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建章立制全过程,进一步完善建章立制机制,坚持立改废并举,增强现代企业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现在建立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实际上是一个人治的过程,随着领导意志的变化来治理或者制定的制度,治理企业。如果不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际上这个企业要想建立法治企业还有一定的难度。
更好地建章立制就要健全业务主管部门起草,有关业务部门参与的途径和方式,完善的需求分析和科学论证。进一步完善和拓宽本企业员工和下属企业参与建章立制的方式,健全规章制度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所提意见采纳情况的反馈机制。广泛凝聚共识,提高规章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另外,对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进一步完善,确保决策制度的科学、程序规范、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同时,还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100%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未经合法性审查和将审查不可发的任何规章制度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决策、制定和引发。从制度上来说,建章立制不是目的,目的关键在于企业制度的执行。
强化执法力度,规章制度真正落实
很多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少,但对制度的执行不到位,而且对制度的执行也随着主要领导的意志在改变。制度的不执行往往是领导干部破坏了制度的严肃性。因此,任何人不论职务大小、任何企业和部门不论层级高低,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严格执行和实施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执法要公正、不能随意执法、更不允许干涉下属企业或所属部门公正执法,破坏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的实施。要不断提高企业的执行力和控制力,提高企业的发展水平。
制度的破坏关键是在执行的过程中领导干部随意性比较大,在执行制度的思路上,随着自己对于形势的判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实际上对执行制度造成了很大的干扰,所以就产生了这样的问题:如果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了障碍,不是首先考虑这个制度该不该执行,而是要改变制度。现在的企业经常发生这样的问题。如果不能够加大执法力度,制度设计得再好也是无用的。
进一步加大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实施。
在加大执法力度上,“三大一重”事项必须坚持实行集体决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100%合法性审查机制,纳入决策流程、未经合法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
这一点在四中全会的决定中是明确的,但在企业当中如何落实要进一步研究,对企业来说,决策、责任追究是个难题。尤其是对主要领导的决策,采用什么样的责任追究办法还需要有更详细的细则才能够落实。
完善顾问制度,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依法治企还要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在队伍、制度、干部培养上要重视,要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建立以本企业内部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为主体,必要时吸收外部法律专家和社会律师参加的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法律顾问对“三重一大”决策、规章制度、各类合同的100%合法性审查,促进依法治理、防范法律风险。
进一步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进总法律顾问的专职化、专业化。不断加强企业二级及三级重要子企业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经营规模大或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企业,必须设置独立职能的法律事务部门;对于经营规模小的企业,必须配备专职的法律顾问人员。
加强对总法律顾问后备干部和法律顾问的培养,建立法律顾问队伍良性增长机制,企业要配备不低于员工总人数千分之五的法律顾问人员,实现企业法律顾问人员100%持证上岗,不断提高法律顾问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不断加强对总法律顾问和法律顾问的培训,提高其履职和防范法律风险的技能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