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形势下的“一带一路”
2015-11-24王建国
王建国
摘 要:当前,中国的“一带一路”建设已经成为了国内外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将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新形势出发,分析中国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战略意义,并将从多角度研究“一带一路”建设实现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一带一路;区域经济合作;互联互通
201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访问中亚四国期间首次提出了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构想。201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访问东盟期间又首次提出了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此后,“一带一路”战略得到了国内外的普遍关注。2013年12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进一步明确提出:“加快同周边国家和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因此,在未来一个时期,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将成为中国建设开放经济新体制的重要立足点和着眼点。
一、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新形势
(一)区域性贸易协定成为区域合作的新手段。乌拉圭回合结束以来,基于WTO成员自身经济条件的差异性和利益的多样性,在诸如技术标准、服务贸易开放、农业市场开放、投资和竞争政策、环境与知识产权保护、劳工待遇、不公平贸易及争端解决方式等问题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之间已经很难在WTO内部通过多边谈判来取得一致性。近年来,多哈回合谈判已经陷入僵局,美国、英国、巴西、印度等国家开始逐渐放弃多哈回合谈判[1]。与多哈回合下的多边贸易谈判机制不同,区域性贸易协定通过成员国之间的相互协商谈判,能以更加优惠的贸易和投资条件,将成员国的经济利益紧密地连接在一起,并增强成员国之间在政治、外交和文化等方面的联系。因此,这种范围小、交易成本低的区域性协定在多哈回合停滞不前的大背景下开始进入蓬勃发展阶段。
(二)区域性协定加快向高标准、全面性迈进[2]。随着各国区域一体化战略的快速发展,在市场化、开放和创新三大驱动之下的区域性协定也开始向全面性和高标准迈进。在区域性协定下,各国间商品和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深度和广度均在不断提高,区域内各国之间在关税、非关税措施、服务业市场准入、贸易投资便利化等方面都在向更加开放和非歧视方面调整,协定内跨国间的纵向生产关系,企业内、产业内和区域内贸易投资日益成为主流,一国的企业已经无法独享本国资源禀赋的比较优势,通过产业内和企业内贸易投资在全球进行资源及政策整合成为国际贸易投资的主导形态。如美国主导的TPP以最终完成完全消除各领域商品服务贸易的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实施成员间贸易和投资的高度自由化为目标,实施全面的市场准入。
二、中国实施“一带一路”的战略意义
(一)应对美国TPP、TTIP带来的外部压力。以美国为主导的TPP和TTIP谈判几乎囊括了中国的主要贸易伙伴,并对中国参与国际竞争设置重重障碍,使中国有可能处于被边缘化的危险。但是TPP和TTIP所追求的高标准,并不是所有加入谈判的国家都可以达到的,欧洲、日本、澳大利亚等美国的传统盟友和体系中的一些发展中国家如越南等国,能在多大程度上满足美国的高标准要求,将是美国实施TPP和TTIP战略能否成功所面临的重大考验。
中国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新格局和国际合作新架构,通过实施更为主动的开放性政策,以应对美国TPP和TTIP所带来的挑战。依托“一带一路”建设,通过实施更为主动的开放性政策,构建亚欧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新机制,积极发挥中国在区域经贸合作中的作用。
(二)发挥中国在国际区域合作中的积极作用。近些年来,中国始终是全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坚定支持者,积极参与和推动多边贸易体制建设和区域贸易合作进程,通过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签署和实施自由贸易协定,促进区域经济融合和经贸关系的发展。制造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是一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两大核心要素。从目前来看,无论是印度等南亚国家,还是印尼等东南亚国家及哈萨卡斯坦等中亚国家,在制造业和基础设施等领域均面临着缺乏资金、技术与经验,发展能力较弱等问题。而中国作为世界制造业大国,具有强大的生产供给能力。因此,依托“一带一路”建设,一是可以在产业发展上积极发挥中国的带动作用;二是可以在扩大双边投资和贸易上发挥中国的引领作用;三是可以在开放经济制度上安排上发挥引领作用。
(三)提升中国开放经济的质量。近些年来,随着人民币升值、国内生产成本上升、人口红利的逐步消失以及“刘易斯拐点”的到来等,中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在不断被削弱,转型升级已经成为外贸竞争力重塑的必然之路。因此,通过“一带一路”建设,一是优化区域开放格局;二是通过与沿线及周边国家在政策、基础设施、法律法规和文化等领域的对接,可以为中国企业及个人扩大对外投资,推动过剩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外转移,在全球范围内配置和利用资源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三是通过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签署双边或区域性贸易投资协定,一方面有利于中国规避与其他国家的贸易摩擦。一方面通过双边或区域协定建立起安全保障合作机制,确保中国在海陆两方面对外经贸交往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提升政治经济影响力。
(四)促进亚欧国家共同发展繁荣。中国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始终不渝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积极践行和平发展道路,始终不渝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积极践行亲、诚、惠、容的外交理念,逐步深化同周边国家互利合作。 “一带一路”是世界上跨度最长的经济大走廊,也是世界上最具发展潜力的经济合作带。“一带一路”发端于中国,贯通中亚、东南亚、南亚、西亚乃至欧洲部分区域,东牵亚太经济圈,西系欧洲经济圈,覆盖约44亿人口,经济总量约21万亿美元,分别占全球的
63%和29%。通过“一带一路”建设,能够把中国的发展与沿线各国的发展对接起来,把中国梦与沿线各国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梦想对接起来,让周边国家从中国的发展中获益。
三、“一带一路”建设实现的重要途径
(一)加快落实同周边国家和区域的“五通”建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五个方面的要求,积极推进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通道方面的建设。一是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的中亚、南亚、欧盟等国家或地区签订相关双边或区域性贸易协定;二是提升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水平;三是依托大通道建设,进一步放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外资对华投资准入;四是进一步发挥人民币国际化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促进作用;五是积极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互免签证工作,为促进双方之间的人员往来、经贸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交流提供便利。
(二)与“一带一路”沿线及周边国家和地区构建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区网络。顺应世界贸易投资自由化、区域性协定迅速增长和国际贸易标准逐渐向高端化发展的新趋势,着眼于发挥中国在解决下一代贸易和投资问题中的引领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市场准入、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等管理体制,加快环境保护、投资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等新议题谈判,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为此,新的自由贸易协定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实施高标准的开放性政策。推进中国与丝绸之路沿线及周边国家在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的相互开放和制造业领域的全面开放,大幅度放宽相互间在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证券投资、联合投资等方面的外资准入限制。二是建设全面性的制度安排。在包括货物贸易、投资保护、原产地规则、海关手续、贸易救济、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贸易技术壁垒、竞争政策、知识产权、政府采购、劳工和环境、临时入境、透明度、争端解决、伙伴关系、行政制度与条款、一般与例外条款等领域,建设既顺应世界贸易标准高端化发展,又符合沿线及周边国家具体国情及发展需要的制度安排。
(三)立足重点领域,扩大国际区域合作。立足贸易的互补性,推进与东北亚、东南亚及澳洲的区域合作。依托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在东北亚区域合作方面,日本与韩国是中国重要的对外贸易伙伴,中日韩三国都主要以进出口为导向,中间产品贸易流量较大,贸易结构具有一定的趋同性和互补性,推进中日韩自贸区建设,能够进一步提升三国之间的竞争水平和效率,提升三国间贸易的垂直分工和水平分工水平,加速促进三国产业结构的调整。
立足能源、投资等领域,推进与中亚、阿拉伯海湾合作委员会间的区域合作。海湾地区与中亚地区均以能源的出口作为国家经济增长的主要途径,均面临着产业结构单一、基础设施薄弱和加工业、服务业不强的困境。中国作为此类地区能源资源出口的重要市场,随着“走出去”战略的实施,该类地区也有引进中国资本参与其工业发展的迫切愿望。
扩大经贸投资,推进中国与南亚之间的区域合作。南亚地区如印度在基础设施建设、引进外资、扭转外贸逆差、城镇化、工业园区建设与经验等方面都有拓展与中国合作的愿望,中国也有扩宽南亚市场、深化与南亚国家经贸合作的需求,与印度的自贸区协定也正处于研究之中。未来依托陆上丝绸之路建设,中国与南亚之间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贸易便利化等方面的经济合作水平将会大幅度提升。
立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建设,提升中欧合作水平。中欧分别位属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两端,是亚欧两大经济体和增长极,彼此互为双方的重要贸易伙伴,中欧加强合作,在丝绸之路两端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将能有效地推动中国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这一战略的实现,并推动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建设和亚欧经济一体化发展。
(四)提升国内“一带一路”沿线地区贸易投资的数量和质量。近些年,在国家区域全面协调发展战略的推动下,中国内陆和沿边地区的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已经具备了吸引外资企业从东部沿海地区向内陆延边地区转移的条件。为此,国家应依托“一带一路”建设,一是适应在地区间采取差别化外贸政策和技术倾斜政策,以鼓励跨国公司技术溢出向内陆延边地区企业转化和扩散;二是鼓励东部沿海地区加工贸易产业向内陆沿边地区转移;三是积极鼓励内陆沿边企业加大对丝绸之路沿线及周边国家的投资力度;四是推进合作型产业园区建设。鼓励国内企业和沿线内陆地区依托现有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园区,通过合作、合资等灵活方式,在境外合作建立产业园区、境外经贸合作区等各种类型产业合作区。
参考文献:
[1] 杨香琴.中国区域经济合作的趋势及相关对策[J].上海经济研究,2003,(3).
[2] 李向阳.全球化时代的区域经济合作[J].世界经济,2002,(5).
[3] 张茉楠.全面提升“一带一路”战略发展水平[J].宏观经济管理,2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