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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方言惯用口语中的民俗文化探析

2015-11-24王璐潞

环球人文地理·评论版 2015年7期
关键词:民俗文化

王璐潞

摘要:索绪尔指出:“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常会在它的语言中有所反映,另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构成民族的也正是语言。”桂林位于广西的东北部,桂林方言属于七大方言区中的北方方言,桂林方言中的惯用口语,轻松活泼,通俗明快。龙胜县属于桂林市管辖下的十二个县之一,龙胜话中的惯用口语则与桂林方言有着很高的相似性,但是它也具有自身独有的特色。本文就以龙胜话中的惯用口语为例,分别从其语言单位反射的民族风貌、语言单位旁涉夹带民俗事象、语言单位反映民俗心理以及语言单位概括的民俗事象四个方面来探讨惯用口语的语言形成的文化背景,揭示该地区独特的民俗文化。

关键词:惯用口语 民俗 文化

一、 语言单位折射民族风貌

当地的惯用口语和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是民众智慧的结晶,是当地风俗民情的反映。在这里我们将列举一些生活中的常用名词,并对其背后的民俗文化进行探讨。

1.1告花佬 在龙胜话的惯用口语中,“告花佬”即指普通话中的“叫花子”、“乞丐”的意思。“佬”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成年男子(含轻视意)。在龙胜话中,“告花佬”的语义色彩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则同字典的解释相似,趋向于贬义,另一个方面,则是趋向于中性,只是一个简单的对乞丐的称谓。“告花佬”这一惯用语的出现,是有着一定的历史渊源的。桂林曾有两个叫花院,一个为南院,地处原桂林地区工商银行处,一个为北院,地处东镇路路口处,乞丐们结成帮派生活在这两个院子内,他们遵守着共同的组织纪律,首先,平时不允许随意的上街乞讨,只有每个月的初二和十六,这两个“牙祭日”时,他们才分别结成不同的队伍到沿街的上铺,有钱人家里进行乞讨并说上一些吉利的话,例如“财神到你家,富贵且荣华,子孙多兴旺,读书中探花。”店铺老板和有钱人家为了图一个好彩头,也会给乞丐们一些打赏,甚至有些喜庆场面,操办人还会盼望乞丐的出现,捧个人场,说上一些吉利话。其次,告花佬们除了乞讨,还要求会做一些小生意,例如上街卖盐水花生,制作鸡毛掸子拿去街上叫卖等等。因此,在龙胜话中的惯用口语,“告花佬”一词,偏向中性的语义色彩占主导地位,贬义色彩呈现一种减弱趋势。

1.2嘎嘎 在龙胜话的惯用口语中,“嘎嘎”指的就是肉。这与桂林的饮食文化有着很大的关系,当地的许多美味菜肴都与“肉”有关,地方的酒席压轴戏——芋头扣肉;家常菜——粉蒸牛肉;清明节必备——粉蒸肉。“嘎”便是有动词“夹”不断演变而来,“夹”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从两个相对的方面加压力,使物体固定不动。”在夹肉的时候,有时候会发出“嘎嘎”之声,特别是大人在哄小孩吃饭想要喂之以肉食的时候,“嘎嘎”之声总是能够在饭桌前听到。同时“嘎嘎”作为一拟声词,说起来较为简单,适合儿童语言发音特点,当小孩说“嘎嘎”的时候,父母便会知道小孩是想吃肉了,久而久之,拟声词“嘎嘎”也就成了肉的指称,在人们日常的惯用口语中的得到广泛使用,要是去当地人家家里带上些时日,便会常听到人们日常说道,“冰箱里还有没有嘎嘎?”,“多吃点嘎嘎,对长身体有好处。”等这类话语。

1.3小把爷 在龙胜话的惯用口语中,“小把爷”即指的是普通话中的“儿童”“小孩”的意思。当地人的惯用口语中,把“小把爷”当做名词和形容词两种词性的词来使用,当其作为名词的时候,指的就是小孩子,儿童的意思。例如“你们家小把爷几点放学?”“这个小把爷长得好可爱。”当其作为形容词来使用的时候,则是强调小孩子淘气,不懂事的特点,语义色彩为贬义,例如“你都这么大岁数人了怎么像小把爷一样,让我太失望了。”“你这个人怎么那么小把爷。”关于“小把爷”的由来,有很多中说法,其中有两种说法被人们普遍接受,一种是认为:旧时人们总是把有身份有地位的人称做是“爷”当地有九品芝麻官,人们把他称为“小把爷”,他虽然官职小,但是他仍仗着自己的一官半职在当地作威作福,人们都不敢冒犯。另一种说法則是认为:旧时看守府衙的差役,被人们称为“把爷”他们虽然地位不高,但是人们若是想要托人办事或者见一见官府里的人,都要通过他们才可以实现,但是他们帮传达信息并不是无偿的,人们是要给他们送上一些礼品后,他们才会帮委托人传达信息。“小把爷”的由来则是作为父母的看到自己的孩子淘气惹事,心中十分生气,但是对孩子又疼爱有加,舍不得打骂,便将其称为“小把爷”,随着时间的推移,“小把爷”也便成了惯用口语中小孩子的代名词了。

二、 语言单位旁涉夹带民俗事象

语言单位有时候并不是直接陈述某种民俗事象,而是通过语言单位从侧面反映该事象,从而表达出其独有的意义。在龙胜话的惯用语中,“讲板路”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词语。

2.1讲板路 在龙胜话的惯用口语中,讲板路指的是聊天,闲谈的意思。忙活了一天的人们在闲下来的时候,总是喜欢结上伴坐在公园的石凳上,或者村镇的码头那讲上几个小时的板路,在龙胜惯用口语中,我们可以常听见这样的对话:“今天几点去讲板路?”“好久都没有和你一起讲板路了。”惯用口语中的“讲板路”也是有来源的,桂林人喜欢桂戏,这种喜欢并不仅仅限于欣赏,无论男女老少基本上每个人都会唱上那么几段桂戏。专门唱桂戏的人研究得最多的是板和路,板指的是板眼,即我们所说的节拍,路指的是唱北路或是唱南路,唱北路在京剧中叫西皮,唱南路在京剧中叫二簧。“板路”被人们不断的说着,研究着,最后“讲板路”也发展成为惯用口语聊天,讲故事的代名词了。

三、语言单位反映民俗心理

语言单位可以通过其表述,指称的对象,反映出当地民众的心理。龙胜话的惯用口语中有许多火字结尾的词语,例如“老火”“冷火”“死火”“黏火”,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多为形容词,也有动词,词义大多是落在第一个词素上。下面就分别对“老火”“冷火”“死火”“黏火”四个词语进行一一解析。

3.1老火 在龙胜话惯用语中,老火是一个形容词,多指炒菜时火候过了头,也可以引申为办事情没有掌握好分寸,超过了一定的度。例如:“这菜你炒得太老火了,都失去原来的味道了。”“这件事你做得太老火了。”

3.2死火 在龙胜话惯用语中,死火是一个形容词,多指难搞,没有办法。例如:“这车死火了怎么办?”“这次项目还真是死火了。”

3.3冷火 在龙胜话惯用语中,冷火是一个形容词,多指人的心理活动,心灰意冷,不高兴,不舒服。例如:“我对他已经冷火了。”“这件事情的结果让我很冷火。”

3.4黏火 在龙胜话惯用语中,冷火是一个动词,即普通话中的生气,恼火的意思。例如:“我感到很黏火”“他把她惹得黏火了。”

在《现代汉语词典》里对“火”的解释是:“物体燃烧时所发出的光和热;火气;怒气等。”龙胜话中的惯用语与火字相组合也和当地的民俗心理有关,表示当时人们的一种心态。我们都知道,在《先秦史》中指出火在旧石器时代中期便已经开始运用,“火”文化也一直延续千年,火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扮演着必不可少的角色,人们对“火”在心理上也存在着敬仰与崇拜之情。每逢佳节或者婚宴场面,酒席上必不可少的就是红蛋,红蛋象征着红红火火。

四、语言单位概括的民俗事象

龙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是吉祥物,它一般是权力的象征,在古老的历史神话中,龙王是管雨的,掌握着天下的风调雨顺、五谷丰登。“龙”字在龙胜惯用语中作为词缀与不同的字组合,也形成了不少与“龙”有关形形色色的词语,仔细推敲,颇有一番风味。下面就以“尾巴龙”“过龙”两个词为例,进行解析。

4.1尾巴龙 当龙作为一个名词词缀时,便可构成龙胜话惯用语的“尾巴龙”即最后、倒数第一的意思,多和动词“摆”、“耍”连用,构成“摆尾巴龙”、“耍尾巴龙”指的是在评比、考试、竞赛中成绩不佳,居于末位的人。例如:“这次考试又是你摆尾巴龙吗?”“你是班里的尾巴龙。”

4.2过龙 当龙作为一个形容词词缀,可构成龙胜话惯用语中的“过龙”,即指的是做事情过量了,没有把握合适的度。语义色彩为贬义。例如:“他今天中午睡得太过龙了。”“这饭煮得有点过龙了。”

龙胜惯用语中很多词汇与龙有关,这与当地元宵节舞龙灯的民俗有很大的关系。每年的元宵节,“舞龙灯”便是庆祝节日必不可少的一项重大活动。龙灯出游必须具备两大重要的条件,一方面是不同样式的龙的配备,例如:火龍、草龙、花龙、七巧龙等等。另一方面则是舞龙的道具的配备,例如:高脚牌、锣鼓等等。龙灯由龙头、龙身、龙尾三部分组成,主要材料为布、竹子、草等,身长在平年为十二节,在闰年为十三节,舞龙灯的人也要分为三部分,一部分要把着龙头,一部分要握着龙身,最后一部分要拖着龙尾。进行的动作有飞龙跳跃,蛟龙漫游等等。

五、结语

龙胜话中的惯用口语扎根于当地深厚的民众土壤,涉及到生活的各个方面。一方面,它是当地民众的生活习惯,风俗信仰,以及历史文化紧密相关,另一方面,惯用语中有许多也是约定俗成的,其中并没有语法、语音的规律可循。在本文所列举的也只是一小部分,不全面与不完善也;在所难免,桂林方言龙胜惯用语的探究还有待更进一步。

参考文献:

[1]朱盟芳.桂林老板路(下)[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8.

[2]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3]钟敬文.民俗学概论 [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9.

[4]王德春.语言学通论. [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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