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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之可说与不可说

2015-11-18文/岳

作品 2015年7期
关键词:宝钗红楼曹雪芹

文/岳 雯

大雪封门日,拥被读红楼。

今年冬天,北京的大雪一直没落下来,但不妨碍重新读《红楼梦》。与许多少年一样,我也在十几岁的年纪不止一次读过红楼。但不得不说,我自以为自己读懂了,而其实并!没!有!此次拿起书来,就像与熟悉的陌生人重逢——于我而言,那些字句都是熟悉的,我却第一次石破天惊明白了字句背后的意思。关于这一点,一个明证是,少年时代,一直困惑我的问题是,如果单从小说本身,胡适是如何得出后四十回跟前八十回不是一个人写的结论。而这一次读,我明确意识到前八十回精美别致,而后四十回确实粗糙许多。这感觉确实奇妙,原来,你过去那些人生经历,那些眼泪和欢笑……一切的一切,无非是让你在时过境迁之后,能够读懂一本小说。从这个意义上说,《红楼梦》是一部以血肉饲养的小说,这么说的意思是,它不仅是以其作者曹雪芹的血肉饲养而成,更是以一代又一代读者的血肉浇灌而成。在《红楼梦》的阅读中,一代又一代少年老去,他们不曾到过大观园,却在张望中了悟世间还有这么一处园子,也了悟了这么个好园子,也终究会败给时间,一径荒芜。

真真是红楼老了少年啊。

当然,和所有的老少年一样,在看完红楼的这些日子,我一直有些恍惚,似乎胸中有巨大的块垒,不得不说,不说不快。然而,拔剑四顾心茫然。在这吵吵嚷嚷的都市,能和谁坐下来,说一说这宛如迷宫一样的红楼呢?顺便说一句,在博尔赫斯看来,大观园简直就是一个大迷宫——“我们好像在一幢具有许多院子的房子里迷了路”。好在,有那么多人说过红楼。我如饥似渴地寻找那些说过红楼的人,那些关于红楼的话,它们散落在时间的荒野里,却让我觉得无比亲近——我们就仿佛坐在大观园的院子里,在缤纷的落叶中谈天说地,知人论世,明知道夕阳将至,世界终归一片黑暗——不需要更多,仅仅谈论红楼这件事本身就带给我极大的快乐。

这大概也是《红楼梦》的独特魅力了。它是一个可说的文本,我的意思是,《红楼梦》呈现出巨大的开放性与未完成性,几乎所有读者都被它召唤,兴致勃勃地投入到自行补全的活动中。那么,关于红楼,为什么我们有着巨大的言说热情?

言说的一个指向是作者。关于曹雪芹,我们确实知之甚少,少到甚至有人会质疑,曹雪芹真的是这样一部伟大小说的作者吗?然而,正是因为知道得太少,我们尤其渴望知道关于红楼作者的一切事。就像无法容忍一个孩子不知道他爹娘是谁一样,有着现代版权意识的读者简直无法接受这么一个伟大的作者居然湮没不闻。于是,关于作者的追索堪称蔚为大观。老实说,我也是那一类吃了鸡蛋就想见母鸡的读者,这不纯然是出于八卦的庸俗心态,我确实想知道,究竟怎样的人生才能凝结成这样一部奇书。可是,历史已然漫漶不可追索,借助他人触摸到一点历史的烟尘也是好的呀。有鉴于此,我从书柜里找出了史景迁的《曹寅与康熙》。读来读去,终于发现了跟曹雪芹有关的一鳞半爪。史景迁在谈到康熙南巡驻跸曹家时的情景说,“若是曹雪芹没有写下《红楼梦》,是无从了解南巡对个人造成何等的影响。……贾府的辉煌精准反映出曹寅为康熙安排一场又一场的宴筳与演戏。……曹雪芹必定听过家人说起这些事情,而把昔日的辉煌写入小说里。曹雪芹当然也会用自己在家里亲历的事情作为小说题材,极有可能他那嫁给镶红旗讷尔苏并产下子嗣的姑母,回曹家省亲时给年幼的曹雪芹留下不可磨灭的记忆。有时,曹雪芹的描述也会如实反映往事,显示除了家族相传和个人亲身经历之外,也可采撷史料。”看到这儿,我不禁乐了。在我看来,史景迁更像是小说家,而不是历史学家。如果历史不能为小说的诞生提供更多的材料,反而是小说需要为历史提供补证的时候,这固然并非小说唯一的目的,但确实可以看作是小说独特的荣耀吧。这样的荣耀,在老巴尔扎克这样的现实主义小说家那里或许有过,可是,在《红楼梦》这样的非写实小说上再现,不能不叫人拍案惊奇了。在作者与作品的关系问题上,小说家张爱玲走得更远。众所周知,目前一个基本形成共识的说法是,《红楼梦》的后四十回是高鹗所著。张爱玲发现“高鹗对袭人特别注目,从甲本到乙本,一改再改,锲而不舍,初则春秋笔法一字之贬,进而形容得不堪,是高本违反原书意旨最突出的例子。”续书者就算是违反原作意旨,也是常有的事。偏偏张爱玲不放过,她甚至考证出高鹗是因为曾经有一个妾,因为受不了痛苦才离开了他,其身世或许与袭人有相通之处,于是免不了在续书里对袭人大张挞伐。这可真是地地道道的红迷啊。看到这个,我原谅了所有根据张爱玲的身世来讨论她的小说的文章。原来,祖师奶奶早就向我们示范了一部小说的真爱粉是如何疯狂,怪不得她居然写了一本论红楼的文章,还将之名之为《红楼梦魇》,因为她自己说,“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还能说什么呢?真爱无敌。

其实,“详”作者还在其次,作为小说读者,《红楼梦》吸引我们的还是那个充满着丰沛汁液的日常生活世界。按照李敬泽的说法是,“《红楼梦》百余年来一个隐蔽的文化功能就是,它是中国人的人情教科书,举凡婚姻家庭、私事公务,直至军国大政,都能在《红楼梦》里对了景儿,借得一招半式。……对于我们的生活世界的体会与言说,在二十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中国人所借助的是一部《红楼梦》。”不得不说,此言真是切中肯綮啊。我们对《红楼梦》的热情很大程度上来源于这其中隐藏着中国式的人情世故。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普通读者初入红楼,大概是从喜欢哪个人物开始。事实上,这也是《红楼梦》最著名的公案。就好比到一个江湖,你得先报门派,确定了门派,就欢天喜地找到了组织,从此可以行走江湖了。据我有限的经验,大多数时候,你都需要在宝钗和黛玉之间做一个选择。这固然是因为她们俩同为整部红楼的女一号,整部红楼,都围绕着宝玉与黛玉、宝钗的情感展开,读者不自觉地站在宝玉的立场上,在“木石前盟”和“金玉良缘”之间作出选择。更重要的是,她们俩象征了不同的人生态度和价值选择。从这个意义上说,喜欢哪个人物从来就不单纯的是个喜好问题。好吧,让我先亮出我的底牌吧。这一遍尚未读完,我已经给朋友发微信,“我喜欢宝钗,不喜欢黛玉”。都说“晴为黛副,袭为钗影”,那么,按此逻辑,我是喜欢袭人,不喜欢晴雯吗?不不不,恰恰相反,我喜欢晴雯,不喜欢袭人。听上去似乎很拧巴,但是,每一个拧巴后面都有不得不如此的理由。我知道,拥林派爱的是黛玉的天真、才气,对宝玉的一厢痴情,讨厌宝钗的无情、圆滑。可是,在我看来,宝钗是多么的大气!她一来,黛玉自然而然就把她看作假想敌,足可见她自身的出色。可是,宝钗真的对宝玉有想法吗?未见得吧。宝钗很早就发现宝玉跟她的价值观天差地别,再说,她的风格不是“任是无情也动人”么?第三十四回,宝玉挨打之后,宝钗劝哥哥薛蟠不要出去惹事,薛蟠拿话堵她说她是对宝玉上了心才处处护着她,结果,“宝钗满心委屈气忿……到房里整哭了一夜”。要真是被说中了心事,会整哭了一夜么?宝钗是黛玉的假想敌,所以黛玉处处挑衅,乐得看宝玉和宝钗之间不自在。倒是宝钗,从未计较过这些,相反,时时刻刻替他人考虑,体贴又周到,即使拿住了黛玉读西厢,也只是劝她,不要为这些“移了性子”。谁能说,这话又不是金玉良言呢?对于宝钗的种种,黛玉最后也是叹服,二人情同姊妹。能让林妹妹服气,恐怕凭着伪善是很难的吧。宝钗最为人所诟病的是,她劝宝玉求取功名,似乎是认同了这个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红楼梦》之巧就巧在,作者并没有直接写宝钗是如何劝宝玉的,而是当湘云劝宝玉该“常常的会会这些为官做宰的人们,谈谈讲讲些仕途经济的学问”时,插入了袭人说“上回也是宝姑娘也说过一回”。可是宝姑娘究竟是怎么说的呢?小说并没有明写。关于这个问题,涉及到关于《红楼梦》的一个常见看法是,宝玉和黛玉象征着对这个陈腐不堪的世界叛逆的力量,他们旨在冲破社会所织就的罗网,去创造一个新的世界。事实上,这是典型的青春期人格。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虽然与宝钗同在一个空间结构——大观园里,年龄也相差无几,但却不在一个时间层面。宝钗已然形成了社会性人格。对于社会性人格来说,毁灭并不是重要的,相反,长期形成的维系一个社会基本运转的价值结构是值得保存下来的。倘若作者真的写出来了宝钗的话,恐怕绝不会像湘云说的这么简单。试看她是如何劝黛玉的,就能揣想一二。因此,在我看来,宝钗的“旧”并不完全是该弃绝的部分。在我们这个时代,已经过分相信新的才是好的,但“旧”有“旧”的价值,正是新和旧咬合在一起,才推动着这个社会从容不迫地向前。再者,对我来说,年纪越大,对于才华、情感之类的原先觉得重于泰山的东西看得越来越淡了,相反,越来越喜欢那些格局大的人,譬如宝钗。因为格局大的人,不仅能让周围的人感觉舒服了,还能安妥自己的身心,没有强大的内心,是做不来的。这恐怕就是时间教会我的事吧。那么,宝钗的格局从何而来?无情。在大观园这么一个温柔富贵乡,宝钗毫不恋物,所以,宝钗的居所蘅芜苑才会“雪洞一般,一色玩器全无,案上只有一个土定瓶中供着数枝菊花,并两部书,茶奁茶杯而已。”她也不恋人。我并不觉得她对宝玉有多少流连。我说的无情,是心无挂碍,不滞着,而不是冷漠无情的那个“无情”。恰相反,宝钗是能体贴所有人的。对湘云,她看出了她的不自由和寄居人下的不得已,会资助她办螃蟹宴;对黛玉,体谅她的小性情与孤苦无依,悄悄送她燕窝;就是对戏份不算多的邢岫烟,也见出了她的友善。或许真是无情了,反而显出了有情。有情与无情的辩证法,就是这么奇诡。也喜欢黛玉的真性情。每个姑娘大约都能在黛玉身上发现一点半点自己的影子,于我,她简直就是一面镜子,照出了我所有的刻薄、要强、任性。但因为一个真字,我们原谅了这一切,就像原谅那个不完美的自己一样。另外,我的一个不靠谱的推测是,黛玉是一定会早夭的,因为有一天我们总会长大。至于袭人,看上去她似乎和宝钗很像,贤良淑德,在大观园也是人缘儿倍好。可是,从第十九回开始,我就不喜欢她了。仗着宝玉对她的感情,用赎身之论来骗其词,探其情,压其气,然后好下箴规。这一点多像今天那些任性的姑娘们呀。难道仗着一个人对你有感情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那感情算什么?筹码吗?至于她向王夫人进忠言,终究埋下了大观园风流云散的根儿,就更不用说了。相比之下,生的漂亮的晴雯虽然有种种嚣张跋扈的恶劣行径,但在紧要关头,好歹她拼上了自己去补金雀裘,此一举,宝玉房中再无其他人能做得出啊。更何况,因为王夫人的不喜欢,她赔上了自己的性命。所以,喜欢谁和不喜欢谁,其实不过是清晰地照出了自己罢了。这大概是为什么关于红楼我们有那么多话可说。说出来的和没有说出来的,都是自己。

此外,红楼之可说,还在于红楼之未完。张爱玲有一句俏皮话说人生三大恨事,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在她看来,三恨《红楼梦》未完。作为一个普通读者,与大观园的一应人等一起经历人世风雨,当然迫不及待要知道所有人的结局。可是,要我说,恰恰是因为“未完”,红楼永远地让我们牵挂。每个读者都跃跃欲试,试图根据自己的人生经验替他们找个归宿。倘若真是完结了,大概读者会心满意足地把它放一边,继续过自己的日子吧。说起种种续书,我真心不喜欢现在流传度最高的高鹗的本子。完全是韩剧的搞法嘛。好端端地突然就让宝玉丢了玉,然后失魂落魄,一点预兆都没有,就像韩剧的主人公突然得了绝症,完全不像前八十回仔细铺垫的风格。我也不喜欢宝黛之恋这么个收场法,一边是娶亲的热闹,一边是焚诗稿的凄惨,过于戏剧化了。虽然人生难免戏剧感,但是,在最重要的问题上,用戏剧化的方式去处理,反而让人生出不自然之感。高鹗的后四十回只有一处我喜欢得紧,就是一个乍寒下雪的日子,一只小船停泊在一个清净的去处。众人都上岸了,只有贾政独自在船中写家书。正写到宝玉的事,“抬头忽见船头上微微的雪影里面一个人,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向贾政倒身下拜。”想想白茫茫的雪中那一领大红,光是颜色的对比就让人惊心动魄。小船摇晃着,让人想到“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之类的句子。这一拜别也拜得好,与宝玉挨打一节参照着看,把中国式父子之间的感情渲染出来了。不满足,又去找别的结局,看到红学大家周汝昌有本《红楼真梦》的书,也是试图续红楼,开头似乎还行,可是看着看着就不对味了。对,我也没法接受黛玉跳水而死,就像没法接受将“寒塘渡鹤影”一句诗给坐实一样。我承认我是那一类百般挑剔的读者,可是,大约正是因为有我们在,红楼永远是一个沸腾的话语场。

我猜,曹雪芹大概是会很高兴地看到我们就红楼的种种问题争论得不亦乐乎的,因为他本身就是个猜谜爱好者。关于这一点,看看《红楼梦》里有多少谜语就知道了。《红楼梦》第二十二回,元妃突然差人送出一个灯谜儿,命大家去猜,猜着了每人也作一个进去。于是,红楼梦中人一个个制迷、猜谜,与此同时,我们也在猜谜——从他们的谜语中猜测他们的命运。事实上,一部《红楼梦》,处处埋伏着文字机关,不必说什么“贾雨村”(假语村言),什么“甄士隐”(真事隐),也不必说小说中处处设置的修辞机关,引得读者纷纷以猜谜为乐事,就说全书最大的一个谜语,就在第五回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警幻仙姑与他看的判词,以及十二舞女演唱的《红楼梦》十二支之中。这也是《红楼梦》的奇异之处,一开始就把所有人的结局告诉读者,因此,无论此后是如何的富贵温柔,袅袅悲音始终盘旋在耳畔,提醒你大厦将倾。

说到猜谜,一些我们耳熟能详的现代西方小说也有邀请读者猜谜的偏好。记得最早遭遇的是塞林格的《九故事》,初读的时候也有几分懵懂,比如,在《逮香蕉鱼的日子里》,你明确知道,香蕉鱼就是一个谜面,等着你猜出谜底,而谜底,实实在在跟小说人物的行动有关——换句话说,如果你不理解香蕉鱼是什么,你恐怕也很难理解为什么西蒙最后会开枪自杀。可是,在你明白了这一切之后,你突然就会丧失了所有言说这部小说的热情。说到底,塞林格也好,极简主义小说家卡佛也罢,还有最近开始大热的在《纽约客》上写短篇的安·比蒂,甚至所有的现代小说,他们所讲述的只有一个故事,那就是关于人与世界的对抗,人与自我的对抗。他们的小说是枯寒的,就好像刀劈斧凿的悬崖一般,下面是叫人凛然的深渊。他们不像《红楼梦》,是一场接一场的宴筳,是喧声笑语,而人生的荒凉却是在热闹最深处。说到底,我们的小说和他们的小说还是不一样的。他们的小说,“诞生于孤独的个人”;而我们的小说,是人群深处说书人源源不断的“说话”。孤独的个人所萌生的关于世界、关于人生的看法,往往如当头棒喝,只能自我消化、自我体悟;围着说书人的我们,其实正在和说书人一起完成小说的创造。

这结论当然肤浅。如果沿着这一粗陋的逻辑追问下去,是可说的小说伟大呢,还是不可说的小说更伟大?这问题恐怕难以回答。突然又想到,张爱玲曾经说,有一个早本的《红楼梦》,大概是一百回,曾经设计了这样的结局:黛玉病故,元妃令宝玉宝钗成婚,之后宝钗产后病故,贾家落入赤贫的境地,宝玉落魄为看街人,在一个风雪之夜与沦为乞丐的湘云重逢。老实说,这样的结尾真叫人动容。这世界是如此冷酷,与其让宝玉出家,不若让他从头至尾亲身经历这红尘,从一个翩翩美公子苟活成穷困潦倒的普通人,然后再与同样潦倒的少年伙伴相遇,过去种种,恍如隔世,不知此身何身,此世何世。到了这一刻,小说之可说与不可说,犹如两条蜿蜒曲折河流,终于合在一起,共同汇入了汪洋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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