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庐山会议后人民公社的“穷过渡”
2015-11-17罗平汉
罗平汉
1959年2月底至3月初,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郑州会议强调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明确提出要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然而,这年7、8月间的庐山会议之后,随着“反右倾”运动的展开,不但使1958年11月第一次郑州会议以来纠“左”的努力付诸东流,而且“大跃进”狂潮再起,在人民公社的所有制问题上,一些地方重新推行由基本队有制向基本社有制的过渡,使一度有所收敛的“共产风”在农村再次肆虐。
中国面临由不发达到发达社会主义的过渡
1959年底至1960年初,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曾提出,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有可能分成两个阶段:一是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这可以叫不发达的社会主义;二是由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即比较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到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也就是共产主义。后一阶段可能比前一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经过了后一阶段,物质产品、精神财富都大为丰富,人们的共产主义觉悟大大提高,在此基础上就可进到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了。将社会主义划分为比较不发达和比较发达两个阶段,是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一个有积极意义的思考。
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两种所有制问题,是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特别感兴趣、也是谈得比较多的一个问题。一方面,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不能长期并存,否则就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生活对农业生产越来越增长的需要,不能充分满足工业对农业原料不断增长的需要。而要满足这种需要,就要把集体所有制转变为全民所有制。他说:“人民公社将来从基本队所有,经过基本社所有,转变为全民所有以后,全国将出现单一的全民所有制,这会大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如果不从基本队有制转变为基本社有制,人民公社还不能巩固,还可能垮台。”另一方面他又强调:“我们将来实现这个转变的一个决定性的条件,是社有经济的收入占全社收入的一半以上。在转变的时候,是队共社的产,而不是社共队的产。社员在这种‘共产以后,比在这种‘共产以前有利。”这实际上反映了他当时的矛盾心态:既希望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的、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能够尽可能加快,但又担心过早过渡会导致一些地方搞“穷过渡”,再次刮“共产风”问题。而在毛泽东看来,“大跃进”和人民公社本身是正确的,是建设社会主义并且加快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好方式,但他又担心如果过渡太快,一些地方会重复1958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时大刮“一平(平均主义)二调(无偿调拨)”的“共产风”的错误。
毛泽东认为,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是一个大过渡,这个大过渡中又包括两个小过渡,第一个过渡是由资本主义到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造完成,这是不发达社会主义;第二个过渡是由不发达社会主义到发达社会主义的过渡,发达社会主义建成之日,也就是共产主义实现之时。正因为如此,在毛泽东看来,中国的第一个过渡已经完成,现在所面临的是实现第二个过渡。因此,必须从目前的基本队(生产大队)有制发展到基本社(公社)有制,再由公社的集体所有制发展到全民所有制,而由基本队有制过渡到基本社有制,就是现阶段必须着重考虑的问题。1959年12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编印的一份《情况简报》上,刊载了《东北三省已有少数公社、生产队过渡为全民所有制或基本社有制》《四川省顺江人民公社实行基本社有制的情况和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三年规划》《广西柳州地委提出从十个方面发展社有经济》三篇材料,涉及的内容都是一些公社实行基本社有制或全民所有制后,社有经济及各项事业迅速发展的情况。毛泽东看了这几篇材料后,亲笔批示:“此件极好。”
由此可见,毛泽东虽然提出了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和发达的社会主义这样有价值的观点,但他关于两个过渡的认识中,由基本队有制过渡到基本社有制却是根本的一环。按照这样的指导思想,实现基本队有制向基本社有制过渡,就成为庐山会议后人民公社体制变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1959年12月,浙江、安徽、江苏和上海四省(市)就人民公社的过渡问题召开座谈会。会前,华东协作区委员会会议曾提出以分配给社员每人平均200元作为过渡的条件。座谈会认同了这个条件,并且认为,要达到每人分配到200元,人民公社的总产值每人平均应达到600元—800元。1959年,江苏全省人民公社平均每人预计154元,安徽为188元,上海为325元,要达到人均产值600元—800元,需要提高不少。因此,会议提出:“从基本队有过渡到基本社有,上海的条件较好,大约要三到五年的时间,其他各省大约要五年左右,或者更长一些时间才行。”会议同时提出:“在一个公社来说,各个生产大队的发展情况也不可能是一样的,有的大队的过渡条件可能成熟得早一些,有些大队的过渡条件可能成熟得晚一些。条件成熟了不过渡,就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影响生产发展;条件不成熟,勉强过渡,也不利于生产的发展。因此,一般公社的发展趋势,将是分批过渡,成熟一批过渡一批;有些公社,大队情况基本平衡,同时具备了过渡条件的,也可以一起过渡。”
为了加速过渡,会议提出必须使农、牧、渔、副业和社办工业有更大的“跃进”,必须十分注意扶持穷队发展生产,使穷队在短期内赶上富队。具体办法:一是仍将穷队作为基本核算单位,由国家和公社在基本建设、生产资金、生产资料、计划安排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二是把部分穷队转为公社直属队。同时,对生产小队的小部分所有制必须进行适当的控制,生产小队已开垦出来的荒地,收归生产大队,养猪要以公社和生产大队为主。在分配上,生产水平不很高和社员收入还没有赶上原来富裕中农收入水平的,实行按比例分配的办法,社员消费水平的增长应控制在5%—10%的范围内;生产水平较高,社员收入已超过原来富裕中农水平的,则应改变按比例分配的办法,推行固定劳动分值。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