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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形势下的法治建设中县级党校如何发挥作用

2015-11-17闫文静聂东东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5年9期
关键词:县级党校党性教育法治

闫文静 聂东东

摘 要:当前,我国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任务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广大党员及党员干部是完成这一使命的重要支柱。党校是对党员及党员干部进行培训的重要机构,在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更要担负起重要使命、承担起艰巨任务。县级党校作为基础,更要结合自身功能、地位和优势,切实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键词:法治;县级党校;党性教育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以执政党最高政治文件和最高政治决策的形式,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总目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县级党校须为提升党校干部的法治教育水平做出努力,特别是要在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方面体现实效。

一、党校法治教育重点要提高干部法律信仰

县级党校的法治教育不应该只灌输法律知识,而应该注重树立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只有权力信仰法律,才能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筑牢领导干部法律信仰,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更是党校教育的重点工作。

(一)确立法无例外的敬畏感

要让领导干部相信法律的权威,不能搞“法有例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法律信仰是从内心深处对法律的认同,使法律成为人们思想和行为的第一准则。领导干部作为执掌国家权力和治国理政的重要主体,是法治社会形成的基石,培养领导干部法律信仰是法治社会得以构建的关键。

(二)培养法律至尊的神圣感

培养领导干部对法律的神圣感是筑牢领导干部法律信仰的重要着力点。县级党校要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对法律的认同和崇尚。法律并不是单纯的由众多法条生硬的堆叠而成,若要培养领导干部对法律的神圣感情,单单进行法律条文的灌输是行不通的。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是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培养领导干部对法律的认同感、归属感、崇尚感。

(三)摒弃工具主义的法律观

党校要帮助干部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破除“法律治民不治吏”的错误观念,更应清醒的认识到社会主义法治的主旨并非“治民”,而是“治吏”。少数领导干部认为,法律不过是治理国家的一种工具,没有真正对法律具有崇高的信仰。党校通过法治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形成法治思维、自觉运用法治方式,培养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信念,真正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植根于领导干部心中。

二、党校法治教育突出养成干部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要求尊重法律、崇尚法治,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党政干部要明确法治思维是一种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尺度。县级党校要通过法治教育,养成干部的法治思维。

(一)深化认识法治

法治是迄今为止人类能够认识到的最佳治国理政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我们不仅要深化对法治重要性的认识,而且要深化对法治本质的认识,增强养成法治思维的自觉性。尤其是对掌握权力的人来说,法治首先意味着对自己是一种约束。

(二)提高干部法治素养

彭真同志曾说过,领导,就要按照法律来领导。所以,作为党校的法治教育要抓住重点去培养。例如,要掌握法律授予什么权力、边界在哪里、行使的程序是什么、不依法行使应承担什么责任等,提高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的素养。

(三)坚守法治底线

通过党校法治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明确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坚守法治底线。首先要依法行政,自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自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其次要维护法律和制度的严肃性,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守法,坚决护法。其三是带头学法、有效普法,使法治思维成为领导干部自发的一种心理需求,以实际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党校法治教育关键要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实效

县级党校的法治教育通过多方努力要真正成为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的平台。但与时代发展的要求相比,党校的法治教育特别是县级党校还存在一些不足。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我们必须要进一步拓展党校的法治教育。

(一)要加强党校法治教育的“顶层设计”

首先要注重整体性效果,研究党政干部法治思维的形成过程。通过改革教学内容、创新培训方法和途径,进而提高法治教育的科学性、系统性,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其次确立制度性保障,形成党政干部法治教育工作制度体系,实现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长期性和常态化,更应该扩展到领导干部选拔、考核等各环节,努力形成新形势下整体性、制度化、实效性并重的法治教育新格局。

(二)要优化县级党校法治教育的内容

县级党校的法治教育应突出提升教育内容的时代性。要以宣传宪法为核心,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宪政意识和宪法意识,注重介绍当前法学领域发展的新趋势和新成果,夯实领导干部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基础。另外,在法治教育环节的设置上,可专门设立典型的依法行政案例、情景模拟等教学内容,促进领导干部进行理性反思,促进形成法治思維,掌握法治方式。

(三)要创新县级党校法治教育模式

党校面对的党政干部岗位不同、职业身份、生活阅历也存在较大差异,所以他们的思维方式、素质能力也不尽相同。因此,我们认为县级党校的法治教育不能千篇一律,应努力构建不同的教育模式。首先,引导式教育。对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我们的重点是进行引导,通过宣传先进实例,促进干部对法治价值的认同。其次,参与式教育。针对人数较少的干部进行参与培训。通过剖析典型案例,让大家参与到讨论中来,提高法治教育活动的思辨性、互动性,在法治实践中促使干部强化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

县级党校的法治教育最终是要体现在党校教师的授课能力,因此,强化党校法治教育的师资队伍更是提高党政干部法治能力的强力推手。县级党校可加强与同级、上级党校的沟通,认真学习其培训优势,不断提高党校专职教师的授课能力。督促党校教师自主学习法律知识,充分发挥其作为党政干部参谋助手的作用,并在提供法律服务中促进自我和干部法治能力的提升。

作者简介:

闫文静(1987~),女,山东阳谷人,中共阳谷县委党校教研室教师。

聂东东(1987~),男,山东阳谷人,中共阳谷县委党校办公室助理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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