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做伴好还乡
2015-11-17王单单
□王单单
诗歌做伴好还乡
□王单单
1.家住滇黔交界地上,从不甘于它的落后与边缘,命中注定这辈子要像故乡的植物一样,为了触摸到阳光,只能在贫瘠的大地上破土生长。所以我生来就带着拐杖,并踽踽独行。
诗歌是我身上的最后一片绿叶,如果它被秋天没收,我将成为一截枯木。
2.夜晚,冷风吹响竹林,窗外的雨打着泡桐与桑树。
昏暗的油灯下,我们围坐炉火,母亲一边纳鞋底,一边给我们唱《赌钱歌》,“冬月赌钱冬月冬,赌钱娃儿去帮工,双手冷得稀巴烂,双脚冻得红彤彤”。沉浸在母亲的歌声里,突然听到啊的一声,锥子戳在她的手上,我们兄妹几个应声跟着紧张起来。
那一声疼痛的叫喊,是诗歌最初的模样。
3.六月的故乡,拥有一眼望不到边的苞谷林。很多次,我在其间埋头割草,侧耳一愣,远处传来哗啦啦的声音,凭以往经验可知,暴雨将至,遂拿起镰刀,向着家的方向仓皇逃窜。暴风雨先于我抵达家门口,这时,会看见父亲站在雨中,手持锄头捶打土地,嘴里念念有词,时不时还向着天空扔出一把麦粒。
暴雨过后,庄稼会倒伏。这是父亲祈求苍天给出活路的方式。
我与父亲不同。我靠写诗救赎自己。
4.在故乡,只要大声说话,隔着山丘与丛林,村里人都能辨别出我的声音。我希望在诗歌中,找到属于自己的村庄,我希望站在村口喊一声,人们就知道是我回来了。
诗歌是说给亲人听的话,真诚是它最宝贵的品质。
5.语言是诗歌存在的道具,如果没有生活的质感,那就像魔术一样,终归是骗人的伎俩。更多时候,情感的真实性比技巧更重要。
6.小时候,曾跟随父亲学习栽种麦子。后来,我这样写诗:怀着对自然的敬畏,以俯身向下的姿态,认真翻耕词语中板结的泥土,在语言的田垄间播撒诗歌的种子,除草,施肥,看着它抽芽破土,由嫩绿变为金黄,结出饱满的麦穗。风吹大地,四野飘香。
写诗,就是身体内部的劳动。
7.雨后初霁,水珠淌下房檐,形成五光十色的水泡。诗歌要做的事情,不是描述这些水泡的形状,而是呈现它映射的色彩或者破裂的声音。
8.时光催促我走向虚无,只有诗歌命令我返回。
独自去乡间,会把童年走过的路重复走很多遍。喜欢路旁的打碗碗花、蒿草、接骨木,还喜欢竹林中的蝴蝶、斑鸠、金龟子。“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与人类相比,它们更懂得诗意地栖居,它们更接近诗歌的本质。
9.有谁真的试过抽刀断水?
其实,刀入水后你根本控制不住它的走向。所以我希望诗歌能够顺其自然,水到渠成。
10.某个深夜,我曾看见雪白的明月躺在浑浊的大江上,一动不动。
诗人也应该这样,有自己的坚持,努力让周围的世界安静下来。
11.“诗无定势,水无常形”,写诗的人应该知道,只有滚动的石头才不会长青苔。
12.语法,即语的法。有时候,诗人是汉语中的纵火者,是触犯语法律令的冒失鬼。
13.写诗像输血,输出去还要补回来。阅读和行走能够增强诗人的造血功能。否则失血过多,就会越写越苍白。
14.模仿是初学者在诗歌中爬行的第一步,学会爬才能学走,想走就得有属于自己的路。
15.诗歌做伴好还乡。
有一天我将回去,那里的黄土高天,早已为我空出一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