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三实价值为表制度为体
2015-11-14卢杨
卢杨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引用了“雄关漫道真如雪,而今迈步重头越。”来形容中华民族的昨天,在历史上,中华民族经历了无与伦比的辉煌,也经历了民族命运的低谷,中国历史上的三个盛世: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康乾盛世得以造就都是由于农业手工业技术的进步、经济的繁荣和好的政治生态,政治生态又构成了“和谐平衡”的上层建筑,政治生态的重要性体现在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市民社会”,好的政治生态避免内耗,降低交易成本,可以使社会平稳发展。第二个层面是文化与价值层面,好的政治生态是一片干净、向阳的文化高地。近年来,哲学领域兴起的“文化流动”理论有这样一种有趣的观点:文化总是从政治清明、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的“高地”流向其他区域,后者总是潜移默化地受到前者的影响和同化,这个理论揭示了政治生态的重要性。一个社会以什么为本位,那这一因素的生态就构成了社会环境的基础与主色调。再谈谈中国历史上民族命运的低谷,毫无疑问是从鸦片战争开始的,清王朝的衰亡教科书上已给出“吏治腐败”的原因。在这里我想谈谈自己的一点浅见。腐败是一种现象的表象,深层次的原因是士大夫阶层价值追求和使命感的丧失。清朝中期,外受侵略,内部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清政府事实上依靠曾国藩的湘军、李鸿章的淮军和袁世凯的北洋军进行外部抵抗,并事实上将大部分外交、税收权力下放给地方。中央为了充盈财政饮鸩止渴,先后设立了捐官等多种以买卖形式委任官员的制度。干部入口关存在极大问题,到了清朝后期官场更是盛行别敬等幕僚间的送礼形式,政治生态极度恶化。袁世凯做为掌握核心权力的“干部”代表,其任职之初的官位竟也是买官得来的。
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提升到一个崭新的高度,我们不妨用法哲学视角审视历史。当权力的来源是有悖政治伦理时,这样的干部就符合法哲学的“毒树之果”概念。伦理学对手段恶的研究颇具魅力,但是在法哲学理论中,程序正义是实质正义的必要条件,清朝捐官等制度从根本上破坏了人事任免制度的合法性,并且最终动摇了吏治的根本,瓦解了清政权执政的合法性资本。
在中国历史上,好的政治生态需要开明的君主与士大夫阶层的风清气正。构成这样的政治生态,需要士大夫阶层的自我约束和制度对士大夫阶层的约束。士大夫阶层的自我约束,在我国靠的是根植于文人培养历程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和追求。修身是第一位的,这就契合了“三严三实”中首要的“严以修身”要求。对于一名党员干部而言,“严以修身”的第一标准就是党性标准,是否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来省身克己,是否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是否松懈了对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以至于丧失了具备“三个自信”的可能性……。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严以修身为基础,以严以用权为实现。制度欠缺可以起草,但是制度具文的状态就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在忙碌的事务性工作中去发现、去调研、去创新,要敢于突破习惯性做法思维,向政策要办法,敢于承担创新和改革的责任,敢于给自己找麻烦。为严以用权的实现构建保证机制,让制度成为机构运行的润滑剂,解决职权不明、责任不清带来的管理问题。
三严三实除了包含“严以治吏”的价值追求外,还传递了“实”的行为准则。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党员干部的“不实”根源还是在于信仰的模糊,使命感的弱化。在和平年代,我们的干部缺少了战火和民族危机的历练,反而在大树下面好乘凉的境遇和权力的宠溺中不记初衷,难以始终。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如何才能实?不仅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还要学历史,以史为镜,牢记使命,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攻坚战中用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想问题要实,放眼久远,在忙碌的事务性工作中找到自身价值,实实在在承担起一亩三分地当中个人的责任和使命。做事情要实,不为喧嚣所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将人生的完满、个人的幸福建立在更高的境界,淡泊名利,干一些经得起回忆与审视的实在事,做实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