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9月21日起全面启用电子台胞证
2015-11-09本刊编辑部
文 本刊编辑部
公安部:9月21日起全面启用电子台胞证
文本刊编辑部
9月15日,公安部发布公告,决定启用2015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电子台胞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9月21日起开始受理电子台胞证的申请,同时停止签发现行本式台胞证。
9月21日起,在大陆的台湾居民可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补发、换发5年有效电子台胞证,包括持一次有效台胞证入境的台湾居民。根据修改后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台湾居民来往大陆无需办理签注。仍然有效的本式台胞证可以继续使用,持证人也可申请换发电子台胞证。持有台胞证的台湾居民向边检机关申请自助通关信息备案后即可自助通关,此前已备案的换领电子台胞证后可继续经自助通道通行。此外,未持有效出入境证件直抵口岸的台湾居民可在设有办证机构的口岸申请办理一次有效台胞证。
自今年7月6日开始,公安部部署福建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及受委托的港澳地区办证服务单位试点签发电子台胞证。截至9月份,试点单位已签发电子台胞证20.4万张。
链接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已于7月试点启用
2015年7月1日,公安部在福州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电子台胞证)的试点启用工作。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表示,7月6日起,福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和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港澳地区办证服务单位开始受理电子台胞证的申请,同时停止受理现行本式台胞证申请。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局长郑百岗表示,电子台胞证的使用是为了进一步便利台湾同胞来往大陆,提高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签发和查验效率,增强证件防伪性能。
2015年7月6日10点,大陆首张卡式2015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于福州市民服务中心出入境窗口正式签发。2位台胞将新版电子台胞证收入囊中,这一电子台胞证将更加方便他们往来两岸。
电子台胞证启用后,仍在有效期内的现行本式通行证可以继续使用,持证人可以向试点单位申请换发电子台胞证,且收费标准仍旧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