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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里耶秦簡(壹)》札記

2015-11-07刘平

黑龙江史志 2015年5期

[摘 要]《里耶秦簡(壹)》簡8——197字應隸作“結”,釋作“給”;簡8——1345和簡8——2245的綴合值得商討;簡8——345可以和簡8——806拼合,復原“九月癸亥朔庚辰守府賢受少”。

[关键词]新

自《里耶秦簡(壹)》和《里耶秦簡牘校釋(第一卷)》(簡稱《校釋一》)出版以來,學界對里耶秦簡的研究已經取得了更爲豐碩的成果。今研讀《里耶秦簡(壹)》,也有一些發現和收穫,整理成此文。

一、簡8—197原釋文作:卅四年正月丁卯朔辛未,遷陵守丞巸敢言之:遷陵黔首

佐均史佐日有泰牴已備歸,居吏柀使及

前後書,至今未得其代,居吏少,不足以給事

吏。謁報,署主吏發。敢言之。

二月丙申朔庚戌,遷陵守丞巸敢言之:寫上

旦,令佐信行。(正)

報别臧。

正月辛未旦,居貲枳壽陵走行。(背)

按:釋文第三行第十六個字對應的圖版是,釋文釋作“給”。《校釋一》亦釋爲“給”。但就字形來說,該字右邊應是“吉”,故應該釋爲“結”。作爲一個詞組,“給事”在里耶簡中出現了两次,分別見於簡8—380和8—1296。從“給”字字形來看,確定爲“給”的字在《里耶秦簡(壹)》中出現十三次,分別爲:而“結”字則僅出現一次。從文意來看,簡8—197中的“結事”疑爲“給事”之誤寫。《里耶秦簡牘校釋(第一卷)》:“給事,供事。《漢書·張湯傳》‘用善書給事尚書,顏注云:‘于尚書中給事也。給,供也。”

二、簡8—1345原釋文作:稻一石一斗八升卅一年

簡8—2245原釋文作:?五月乙卯倉是史感稟人援出稟遷陵丞昌·四月五月食

《里耶秦簡牘校釋(第一卷)》對簡8-1345和8-2245進行了綴合,并認爲“二片寬度相同,茬口相符,可綴合”。

按:《里耶秦簡(壹)》的整理者在圖版8-2245左下方做了注釋,“縮小十分之一”。下圖的綴合是在不考慮縮放比例的情況下做的(2245號簡只是截取了上端),我們可以發現二者的寬度、茬口很接近,但是把縮放因素考慮進去,就不太符合綴合的“寬度相同”這一條件。另外,此類文書的前後書寫風格基本上是一致的,而這兩簡的書寫風格也不一致。故此綴合姑且存疑。

三、簡8—806原釋文作:卅四年九月癸亥朔庚辰守府賢受少內守狐

因爲簡左側斷掉一部分,《里耶秦簡牘校釋(第一卷)》給出的釋文更爲審慎,即,丗四年【九月癸亥朔庚辰,守府賢受少】内守狐?,這給我們找到殘掉的一部分提供了思路。經過查找,發現8—345可以和8—806拼合,二片茬口吻合,拼合后可以復原“九月癸亥朔庚辰守府賢受少”。如圖:

参考文献: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里耶秦簡(壹)》,文物出版社,2012年1月。

陈伟主编:《里耶秦簡牘校釋(第一卷)》,武漢大學出版社,2012年1月。

方勇:《秦簡牘文字編》,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12月。

作者简介:刘平(1988-),女,单位:武汉大学历史学院,研究方向:先秦秦汉出土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