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国家级民办大学的提案
2015-11-05李东玉
李东玉
一、案由
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民办教育快速发展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促进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截至2013年,全国民办高校718所。伴随规模的不断增大,民办教育质量也不断提升,社会认可度越来越高。民办高校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领域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高等教育的规模和数量基本满足了国家和人民需求的前提下,人们关注的就是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强民办高校内涵建设,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高校”。因此,创建国家层面高水平民办高校,引导带动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科学发展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适应形势需要,建议实施国家级高水平民办高校工程。
二、建议
1.成立专门机构,统一规划高水平民办大学的建设。建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成立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和管理国家级高水平民办大学的创建工作。
2.出台政策性文件,做好国家层面高水平民办高校的设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制定出专业的选拔标准和选拔机制,选出一批办学条件完善,人才培养质量好,社会信誉高的民办高校,进入国家级高水平民办大学范围。同时,制定出与之配套的促进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的实施步骤和管理办法。
3.制定适当的项目,进行落实办学自主权的试点。近年来,民办高校对落实办学自主权例如招生自主权、专业设置权等的呼声不少。可以通过高水平民办大学的建设,来进行放开办学自主权的试点。可以确定某几个列入民办高水平大学范围的院校尝试某一项试点项目的改革。
4.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引导试点民办高校加强内涵建设,培育、开发重点和特色专业,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5.启动科研计划,鼓励试点院校参与科研工作。民办高校的科研工作一向是其发展的短板,影响了民办高校的总体质量和社会声誉。国家可以借助民办高水平大学的建设来推动和促进民办高校的科研工作,从而带动民办高校总体科研水平的提高,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
6.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试点院校的建设。建议财政部、教育部等设立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专项资金,分年度拨付,从经费上保障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可以规定高校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按比例与国家试点项目配套,也拉动了地方行政部门的积极性和学校举办者的投资热情。
7.不断总结提升,发挥试点院校成功经验的辐射功效。要指导试点院校以点带面,带动全国民办高校优质资源建设,提升民办高校整体办学水平,为高校资源服务地方,建设国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