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制定与执行是保障质量的根本(上)
2015-11-03李晨光武贵勉
◆文 李晨光 武贵勉
北京市昌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企业标准是企业控制产品质量的重要依据,由于现行保健食品标准体系尚没有针对某一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因此每种保健食品都必须制订相应的企业标准。昌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照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并通过查阅资料、文献检索、问卷调查、企业座谈等方式对辖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制订与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并运用横向比较等方法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以使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标准真正发挥控制产品质量的作用,力求为上级部门的决策与政策制定提供参考和依据。
昌平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制订概况
昌平区现有56 种自主保健食品,其中具有免疫调节(增加免疫力)功能的有19 种,辅助降血糖(调节血糖)6 种,减肥4 种,调节血脂4 种,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11 种,延缓衰老5 种,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作用4 种,改善胃肠道功能(润肠通便)6 种,改善睡眠2 种,其他功能14 种,见附图1。
通过调查分析发现,56 种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料标准大部分引用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少部分原料的质量要求由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自行制订,如氨基酸、红景天提取物、拟黑多蚁、蜂胶、蜂王浆冻干粉、葡萄籽提取物等。自行制订原料标准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标准为17 份,约占总数的30%,见附图2。
56 种保健食品,有37 种保健食品的原辅料中含有中药或中药提取物,约占总数的66%。37 种含有中药或中药提取物的保健食品,除极个别原料标准由企业自行制订外,其余都是直接引用或参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见附图3。
保健食品作为食品的一种类型,保健食品必须具有一定的保健功能,而能够证明其具有功能的是产品中含有一定量的功效成分,功效成分必须能定量检测,这些检测方法必须具有一定的可靠性,且其检测的结果要有正确的表达。在目前国内外尚缺少标准、公认检测方法的情况下,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验方法一般由企业自行制订。调查显示,56 种保健食品,有50 种保健食品标有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50 种保健食品中有38 种保健食品由保健品生产企业自行制订功效成分检测方法,可见企业自行制订的标准比例很高,这一方面反应了企业创新能力在加强,另一方面也说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方法上的缺失,见附图4。
▲附图1 保健功能分布图
▲附图2 自行制订原料标准的企业标准数
▲附图3 含中药或中药提取物的保健食品比例示意图
▲附图4 自行制订功效成分检测方法的保健食品比例示意图
由于近几年保健食品铅、砷、汞等重金属含量超标事件时有发生,保健食品的重金属限量也引起了监管部门、媒体及消费者等多方面的关注,究竟保健食品的重金属限量是多少,其实国家标准(《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16740-1997))已经进行了规定,见附表1。
附表1 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16740-1997)中铅、砷、汞的限量